我省建立粮食“三挂钩”价差补贴和风险调控基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4-01-11
/ 1
我省建立粮食“三挂钩”价差补贴和风险调控基金据川府发[1993]101号文件规定:一、资金来源分三方面筹集:1.从事粮食加工、经营的企业、个人.按销售收入的5‰计提(粮食系统的调拨加工不提取)。2.凡在我省境内征(占)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进行非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