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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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银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