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领域诈骗犯罪成因及防范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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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的所有人或经营人信以为真,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犯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它直接扰乱和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使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也带来了一些不安定因素。1999年以来,主管油田治安工作的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共立经济犯罪案件16起,涉案金额1702.2万元,其中合同诈骗案件7起,占经济犯罪案件总数的44%,涉案金额1421万元,占83%。犯罪嫌疑人有的以虚构单位、虚假身份、签订假合同骗取钱财;有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进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