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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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文教〔2014〕2号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省直各文化单位: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文化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文化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