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外国直接投资问题研究(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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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FSFDI对宏观经济金融稳定性的影响
  研究表明,外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会成为新兴市场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催化剂。其金融创新会促使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不断更新监管理念与监管方法,提高监管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加强金融体系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此外,为了规避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外资银行本身具有很强的维护和保持东道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内在驱动力。因此,从中长期来看,FSFDI能够增强东道国的金融体系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进而使东道国的宏观经济金融更加稳定。如Demirguc等(1998)的研究发现,外资银行的数量与东道国爆发银行危机的可能性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因此外资银行具有稳定东道国金融体系的作用。Bonin等(2003)认为,在一些拉丁美洲国家和中东欧转轨国家,与私有化改革之初的混乱情况相比,外资银行起到了增加东道国银行体系稳定性的作用。具体而言,外资银行作为跨国银行,其资本实力雄厚,资产多样化程度较高,信贷风险管理能力较强,因而对东道国商业周期波动的敏感度较低,能够为东道国的客户提供相对稳定的贷款。而对东道国商业周期敏感度较高的跨境贷款以及本地银行贷款则难以做到这一点。此外,在金融危机时期,外资银行可能会起到“稳定锚”的作用。因为外资银行资本实力雄厚,而且在必要时会得到母银行的资金支持,这使其在东道国金融危机期间能够保持经营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破产概率相对较低,因而有利于东道国的金融稳定。此外,新兴市场国家在金融危机期间往往伴随着大规模的资本外逃,这主要由于投资者对其金融机构失去信心,而外资银行可以在危机时期充当东道国国内资金的“避风港”,从而使资本外逃变成东道国金融体系内部的资金转移(即资金由内资银行转向外资银行),减少由于资本外逃对汇率和利率形成的压力以及对实体经济产生的消极影响。
  3. FSFDI产生的问题与东道国金融监管当局面临的挑战
  首先,外资银行的重大决策,如风险管理和信贷评估策略,往往由其所属国的总部决定,而东道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仅负责日常的管理和运营。因此FSFDI使东道国境内的外资银行融入其总部的全球经营战略而丧失了独立性。这一方面使东道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会更加专注于境内业务,进而导致其国际化程度下降并难以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另一方面,使东道国更容易遭受来自外资银行总部所在国的外部冲击。如在特殊情况下,当外资银行的总部陷入困境时,由此带来的全面收缩可能对东道国产生负面影响。这可以看作是传染效应。此外,外资银行总部的经营战略和风险偏好的变化也可能对东道国产生影响。如出于调整经营战略的考虑,外资银行总部可能缩减其在东道国的金融产品种类,而这可能与东道国金融监管当局的目标函数相左。其次,FSFDI可能导致信息缺失进而加剧信息不对称。当外资银行的总部决定将其在东道国境内的子银行摘牌停止上市时,会造成市场信息的缺失。一方面,股票市场所具有的价格信号功能消失了;另一方面,由于子公司不再需要发布公司的财务状况、营业状况等信息,市场透明度将会因此下降,市场分析人员也无法评估和分析银行的经营状况,从而加重了信息不对称,并削弱了市场的有效性。在这种情况下,审慎有效的金融监管也将变得困难。因为监管部门难以准确衡量外资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这要求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弥补由于信息缺失带来的信息不对称。
  总之,外资银行的经营战略和金融创新可能会产生新的金融脆弱性,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成为新兴市场国家金融监管当局面临的重大挑战。1998年,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委员会和国际保险业监管委员会举办的联合论坛上,与会各方深入研究和探讨了如何加强对大型跨国金融集团的监管,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其中着重强调了应当加强外资银行所属国与东道国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分享与合作,构建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以便最大限度地避免危机,确保双方金融监管的审慎有效。
  
  四、新兴市场国家吸收FSFDI应注意的问题
  
  1.加强审慎有效的金融监管,努力消除监管信息的不对称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资银行对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直接投资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即由原来单独开设分行逐渐变为通过并购本土银行建立控股子公司。例如在中东欧国家,到2003年末,有超过85%的外资银行以控股子公司的形式开展业务;在1994至1998年间,外资银行在拉丁美洲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数量也由6家增加到56家。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是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大量投资,会影响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而控股子公司则可以利用杠杆效应,以等量资金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但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分支行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只能以总行的名义开展各种业务,因而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而子公司则是独立于总行的法人实体,既有利于其总行实现多元化发展,也能有效应对新兴市场国家不同程度的中央集权,规避各种针对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条例。FSFDI形式的变化增加了新兴市场国家金融监管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监管信息的不对称。为此,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应当继续加强审慎有效的金融监管,改革陈旧的金融监管框架,提高金融监管从业人员的素质,并与其外资银行所属国的金融监管当局加强沟通,分享监管信息,以此努力消除监管信息不对称可能造成的监管无效。

  2.合理控制FSFDI的数量,鼓励本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程度
  虽然FSFDI能够为新兴市场国家带来一系列的正面效应,但FSFDI并不是越多越好,合理控制FSFDI的数量至关重要。一方面,过高的FSFDI比率可能会使新兴市场国家更容易遭受来自外资银行所在国的外部冲击;另一方面,FSFDI对东道国的金融机构存在较强的正向激励,因此在理论上,一国存在一个FSFDI的合理比率。一般而言,小型开放型经济体更容易获得金融自由化的收益,因而可以保持相对较高的FSFDI比率,而规模较大的国家在吸收FSFDI问题上则须谨慎。此外,新兴市场国家在合理吸收FSFDI的同时,应当鼓励本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程度。如前文所述,FSFDI使东道国境内的外资银行融入大型跨国银行的全球经营战略中而丧失了独立性,其国际化程度下降并难以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因此,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当局应当鼓励本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程度,积极融入金融全球化的进程,面对和接受外资银行的竞争与挑战。同时,提高国际化程度也是实现多元化发展,分散经营风险的客观要求。
  3.统筹规划FSFDI的格局,避免来源国过于集中
  东道国的金融资产过于集中在某个国家,无疑会对东道国的经济产生较为复杂的影响。如果东道国与该国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较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一致性较强,社会、历史以及文化之间的差异较低,那么东道国可能会从这种集中的FSFDI格局中获益。但现实中,新兴市场国家很难找到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FSFDI来源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FSFDI过于集中在某个国家,不仅会削弱其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并加深对该国经济的依赖,而且还会增加遭受来自该国外部冲击的风险。此外,新兴市场国家往往只是被动地接受来自发达国家的FSFDI,很难与发达国家形成互动,即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机构很难向发达国家进行金融部门的直接投资。为此,统筹规划FSFDI来源国的格局,避免本国的FSFDI过于集中在某个国家就显得十分必要。从目前来看,拉丁美洲国家FSFDI的来源国集中程度较高,如在智利、阿根廷和巴西,每年分别有约91%、65%和58%的FSFDI来自西班牙;墨西哥每年约有66%的FS-FDI来自美国;中东欧转轨国家FSFDI来源国的格局则较为合理,如波兰每年吸收的FSFDI分别来自德国(22%)、美国(21%)、意大利(18%)、爱尔兰(14%)与荷兰(8%);捷克FSFDI的主要来源国则为奥地利(39%)、比利时(24%)、法国(22%)和美国(12%);东亚新兴市场国家由于FSFDI数量较低,尚未表现出明显的集中趋势。
  
  五、结论
  
  综上所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导致新兴市场国家的FSFDI迅速增长。同期新兴市场国家纷纷放松金融管制,加快金融自由化进程,解除了FSFDI的政策性障碍。对利润的追求和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业务的需要也促使发达国家的大银行加大了对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的直接投资。此外,通讯技术的进步、信息网络的普及与跨国交通的便利降低了FSFDI的信息成本,使跨国银行更容易提高运营效率并获得规模经济收益。FSFDI虽然具有提高新兴市场国家的资本分配效率、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以及保持宏观经济金融稳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金融脆弱性,使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面临重大挑战。为此,新兴市场国家在吸收FSFDI时,应当加强审慎有效的金融监管以消除监管信息的不对称、合理控制FSFDI的数量并鼓励本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程度以及统筹规划FSFDI的格局以避免来源国过于集中。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受政策性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正在进行的战略引资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向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售一定额度的股权,以改善国内银行的治理结构,获得相关方面的技术支持,并提升国内银行的整体形象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全球金融系统委员会”对FSFDI的解释,只有那些最终取得了对所投资金融机构的控制权的跨国直接投资才算作是FSFDI。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严格限制了境内银行股权结构中外资的持股比例(如单个境外机构持股比例不超过20%,整体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25%),这使外资银行很难取得对国内银行的控制权。因此,外资银行对中国金融部门的直接投资尚处在准备阶段,本文所论述的FSFDI对新兴市场国家的影响在中国并未完全出现。但是在面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以后,中国金融自由化的步伐将逐步加快,外资银行对华金融部门的直接投资将不断增长,以中国为首的东亚新兴市场国家将成为吸收国际FSFDI的主力。在这一背景下,进一步深入研究FSFDI对东亚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