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经营趋势下银行保险的发展创新(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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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保险合作双方为了更大的节省合作成本,更多的分享合作利润,在松散的短期代理分销合作模式基础上,会自发地升华、衍生形成一种紧密的、长期稳定的、战略联盟的合作模式,即由寄生模式转化为共生模式,共同出资,联合开发设计产品,共担风险,共享利润。

  银行保险战略联盟的共生模式,在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模式下,除了不能共同出资参股外,有着代理分销模式不可比拟的优势。一方面,此模式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充分扩充新的保险区域,拓展新的保险市场,寻找更多的销售渠道,维持较高的续保率,保持较高的保费收入增长率;另一方面,此模式可为银行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以“保本求利”为核心的金融保险理财服务,有利于银行客户接受保险保障,提高客户对银行服务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银行保险战略联盟的高级阶段是相互参股,甚至出现巨型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内设专业化银行保险公司。当然,这要求银行保险的法律制度层面提供必要的支持环境,以促进银行保险更高层次的健康发展。

  二、银行保险发展创新的经验

  在金融市场不断完善、金融企业不断网络化和虚拟化背景下,银行传统的垄断地位被动摇并逐渐削弱。银行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与银行单一服务的矛盾加剧,激烈竞争加速了银行业自身的改革创新,推动其主动融合。

  (一)中国的银行保险发展创新生机勃勃

  对于仍然处于严格分业经营状态下的中国保险业,刚刚起步的银行保险业务已呈现出勃勃生机。统计资料显示,目前,银行保险与个人营销、团体业务,已经逐渐成为我国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三大来源。自1995年开展银行保险业务以来,发展速度很快。如2002年全国银行代理寿险保费收入388.5亿元,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17.1%;2003年全国银行代理寿险保费收入765亿元,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26%;2004年全国银行代理寿险保费收入795亿元,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25%。2005年由万能寿险的热销引发井喷,各保险公司业务量迅速上升,仅万能寿险实现的保费收入就占到总保费收入的36%。总之,近年来由银行保险产品引发的一波又一波银保浪潮,正在改变着各类金融企业的经营理念,影响着人们对自己资产结构和方式安排的思考,改变着人们对银行和保险的传统看法。

  但是,我国的银行保险合作仍然处于银行保险的初级阶段,即银行代理分销保险产品阶段。银行保险双方融合度不高,仅限于保险代理业务,使得合作中的银行与保险双方资源难以实现互惠互利,无法向合作的纵深发展,离股权性的参股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随着利率回调,客户兴趣也逐渐开始转向共同基金、投资信托和其它产品,而保险公司在银行代理手续费不断交替攀升的恶性竞争中,长期的“赔钱赚吆喝”无利润经营模式,使保险公司开始转向了高利润产品和渠道,进行业务结构调整,压缩不盈利的业务品种和规模,甚至退出银行保险市场。另外,在现有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法律框架下,双方不能直接相互持股,既无法在经营行为上紧密合作、协调一致,又不能实现利润分成,只能以兼业代理模式出现,依靠手续费来获得利润。这从组织制度层面上锁定和限制了银行保险的深层次合作。由此引起双方合作的短期行为必然使银行保险合作的结果不是双赢。

  当然,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逐步放宽,保险经济活动的承保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两个轮子都正常地转动起来后,保险公司的综合实力将更强,保险产品的价格将更低,或者说返还给投保人的利益将更大,则银行保险产品将更有市场竞争力,银行保险合作将会向广阔的纵深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激烈竞争使不受制于自身资本金限制的中间业务成为银行业的重要利润生长点,也会迫使银行在近期收益与长远的业务发展上做出更理性的选择。这样的银行保险双方博弈才是双赢。显然,客户是银行保险的最终受益者。

  (二)银行保险综合经营已成趋势

  市场的激烈竞争和多样化需求的刺激,推动着金融创新由物质技术层面为中心的产品创新,转移到了金融组织制度创新和金融文化意识的全面创新时期,引发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业一轮又一轮的综合经营兼并浪潮,一些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应运而生,涌现出一批国际知名的金融保险“巨无霸”,形成了不同产品、不同业务相结合的综合性金融机构,而金融业务的重心仍然紧紧围绕着居民个人金融业务展开。显然,以综合经营为趋势的并购浪潮既是以资本为核心的金融资源的重新整合,又是金融组织制度的重构,也是金融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是专业化分工协作推动下的金融产业价值链的延伸和再造。此趋势不但迅速改变了保险业的地区和业务格局,对今后世界保险业的发展方向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银行的功能是资金融通,即资金盈余者以收取利息为回报暂时让渡给资金短缺者。是一定时空内财富总量不变下的余缺调剂,解决相对短缺矛盾,结果产生新增价值。进入金融市场是为了寻求财富的保值升值,银行活动经营的是货币负债与资产业务,是信贷分配。保险的功能是分散风险,提供保障;是损失导致财富总量减少下的短缺补偿,解决绝对短缺矛盾,其结果不产生新增价值。进入保险市场是为了寻找风险处理的财务资源,保险经济活动经营的是风险,是风险的再分配。显然,保险是经营风险的,银行是排斥风险的。保险与银行,无论本质、功能、运作机理、产生效用等都不相同。然而,由于业务交叉,引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互动,从而引发了银行保险、保险信托和保险证券间的混业现象,进而引发了整个金融业的物质技术创新、组织制度创新和文化意识形态创新。尽管混业经营趋势下,保险与银行有联系、有交叉、有融合,但是银行与保险不能也不可能相互替代,只能共生共存共发展。显然,银行保险的本质是银行保险合作。


 目前,尽管发展中国家分业监管的制度局限并没有打破,但都没挡住金融各产业对方兴未艾的银行保险领域呈现出的诱人前景的开拓热情。可以预见,银行保险未来的发展必将紧紧围绕着居民个人金融业务展开,并随着金融创新进程的加快而更加丰富多彩,为综合经营趋势下产品设计技术的自主创新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对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发达和完善,以及彼此间的互动提出了更高要求,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