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务报》和它的读者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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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务报》和它的读者2

    【标题注释】本文为“行政院国科会专题计划”“‘知识仓库’、‘思想资源’与‘概念变迁’:晚清士人的阅读世界(Ⅱ)”(计划编号:NSC92-2411-H-001-073)之部分成果,谨致谢忱。本文引用的《时务报》版本是《强学报·时务报》(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影印本,全5册),以下引用时,除注明文章作者与篇名外,因各文单独起页,故另只注明影印本总册数(如影本2,即为影印本第2册)与总页码。本文引用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989年,全4册)时,除注明发函者外,缩写为《书札》,并注明总册数与总页码。
    【作 者】潘光哲
    【作者简介】潘光哲,博士,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
    【内容提要】作为晚清戊戌变法时期最受瞩目的期刊,《时务报》在读书界引起的回响多元繁复。每位读者在读报的时分,都会因个人关怀的不同与思想立场的差异,对《时务报》承载/提供的讯息有他自己的理解和诠释,从而形构了生命个体对外在局势和自我定位的认知,响应的策略与行动自是千样万态。整体观之,环绕着像《时务报》这样的传播媒介而引发的读者的喜恶乐怒,其实是思想观念体系/价值系统在公共场域里的趋同或冲突。
    【摘 要 题】近代报刊与中国社会
    【关 键 词】时务报/公共空间/公共领域/晚清/阅读史
    【正 文】
    三
    作为中国士人群体可以共享同润的“公共空间”,《时务报》的读者对它的发展,有各式各样的意见,报方也很重视读者的意见,有各式各样的反应与调整。(注:《时务报》出刊未几,即得各方读者来函提出各种意见,故于第6册即特刊《奉覆来函》一篇,解释曰:“所教各节,半已照改;惟尚有数条未能相从者,谨举其何以不能之理,附于篇末,以酬诸君子之盛意”。本文不详引证。参见《时务报》第6册,光绪廿二年八月廿一日,影本1,第405-407页。)
    《时务报》是否刊登清廷中央“谕旨”这件事,便是一例。本来,《时务报》第23册登有启事,谓“沪上各报早已将上谕录诸篇首”,“无烦重复”,故不登之。(注:《本馆告白》,《时务报》第23册,影本2,第1590页。)各方读者反应欠佳,不赞同的人居多。如邹代钧谓“缘寒素不能遍阅各种报,仅购《时务报》阅之,而无上谕,甚视为缺典……为销路起见,仍以录入为妥”。(注:《邹代钧函(五十六)》,《书札》(3),第2731页。)屠寄说“中国士贫而俭,往往不能兼阅各报”,故读者要屠寄转告此事,他便建议不妨字格外缩小以省篇幅。(注:《屠寄函(六)》,《书札》(3),第2188页。)王舟瑶也谓“各处购尊报者,不必皆购他报”,似宜补录。(注:《王舟瑶函(二)》,《书札》(1),第56页。)《时务报》第35册便登启事谓,不登上谕,“诸君皆不谓然”,故自本期起恢复。(注:《本馆告白》,《时务报》第35册,影本3,第2410页。)
    《时务报》的读者对它的品质,也有精益求精的要求。如错字太多,便让读者不满。钱恂说“报中误字多,当先校一过为妥。此间人多赞《时务报》,愿益加意焉”,(注:《钱恂函(三)》,《书札》(3),第2996页。)吴品珩则谓《时务报》所登的上谕有误字。(注:《吴品珩函(一)》,《书札》(1),第341页。)读者也屡屡指责《时务报》装订的误失,比如钱恂批评第10册“脱叶太多”,“署中分送廿本,而缺页者五本”,(注:《钱恂函(四)》,《书札》(3),第2998页。)错失竟高达五分之一。顾印愚则指称第15册《重译富国策》“第二叶重见”。(注:《顾印愚函(五)》,《书札》(4),第3284页。)一位署名“留心时事人”的读者,更来函对《时务报》选用的纸张提出意见,说《时务报》自第40册起选用“栗色机器纸”,殊为不当,因为“此纸质极粗劣,一经潮湿,即易腐朽”,且谓《时务报》寄到各处之报“往往受潮,竟有全本霉烂不可翻阅者”,他所收到的便是“全本尽潮,书面纸又落色”的本子,“系一大憾事”。(注:《留心时事人函》,《书札》(4),第3690-3691页。)《时务报》到达读者手上的时间在某些地区过于迟滞,也让读者抱怨不已。如重庆方面,《时务报》第27册出刊后逾三个月,读者尚未得阅新报。(注:《江瀚函(三)》,《书札》(1),第262页;本函系年考证参见本文附录八:江瀚函系年考。)同样在重庆的读者潘清荫也说,《时务报》第29册出版后将近四个月,读者才收到;第36册在出版三个月左右,仍未可让那里的读者寓目。(注:《潘清荫函(二)、(四)》,《书札》(3),第2899、2903页;此二函系年考证参见本文附录九:潘清荫函系年考。)身在北京的毛慈望则抱怨说,自己看到的《时务报》竟是三个月以前出版的,(注:《毛慈望函》,《书札》(1),第27-28页;本函系年考证参见本文附录十:毛慈望函系年考。)经他这番“抗议”,《时务报》方面大概也即有所调整,让他约略在两个礼拜左右便可捧读到新出版的《时务报》了。(注:如他在光绪廿三年四月十七日即可见到同月一日出版的《时务报》第25册了。见《毛慈望函(三)》,《书札》(1),第29页;本函系年考证参见本文附录十:毛慈望函系年考。)山东的王延龄亦致函汪康年,埋怨他所订阅的《时务报》“由潍县电报局转寄,而迟淹殊甚”,汪康年于光绪廿四年八月廿七日收到的王函云:他所订阅的《时务报》“仅至六十五期”,(注:《王延龄函》,《书札》(1),第59页;本函系年考证参见本文附录十一:王延龄函系年考。)可是那时《时务报》已经停刊,步入历史矣。法国的革命派新闻工作者Pierre-Louis Roederer早在1797年便对媒体在危机时代拥有的特别力量,有过精彩的析论。他指出,与书本不同,报纸不是被动地等待读者去寻觅它们,而是主动地去逼近读者。报纸“按期送到读者手上,而且总是带来一些引人兴味的新东西。它们永远在有规则可寻的基础上定期送来”。报纸的影响力应该更被放大,因为它都于“每天的同一时间”抵达一大群的公共读者手上,“不分阶级,不分那一个公共地方,它几乎成为每日人们谈话不可或缺的材料”。因此,他宣示曰:“报纸……不但对一大群人产生影响,它比其他任何形式的书写都更有巨大的影响”。(注:引自Jeremy D. Popkin, Press, Revolution, and Social Identities in France, 1830-1835, University Park, Pa.: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 13.)印刷装订有误或是已然霉烂与不能如期抵达读者手上的《时务报》,显然不能满足他们对它的殷切期望。

    《时务报》的读者对译文用语词汇也有意见。如钱恂说《时务报》的译稿,“文话太多,大失西文本意,亟宜痛戒”,因为“要知西文不解中国词头也”,如第10册《时务报》“谏俄皇书,全用中国下谀上字面,如圣躬、如宸衷、如天威、如陈奏、如普天同庆、如贡物、如祝嘏,种种可恶字面,愚不取也”。(注:《钱恂函(四)》,《书札》(3),第2998页。)高凤谦则谓:“《英伦务农章程》有‘朕’字、‘钦定’字及‘尔等知悉’等字(各报亦间有类此者),似失原书辞气。欧洲君臣之议至简,称谓间却甚亲洽,大有三古忠厚之风,不必狥中国尊崇之体制,以失欧洲简率之本真。俾阅者知西人政俗,亦抑君权伸民权之一助也。”(注:《高凤谦函(十三)》,《书札》(2),第1631页。)可以想见诸如钱恂或是高凤谦对于这等字词的“敏感度”。周贡瑚借到《时务报》第53册后,细读一遍,便指陈这一期各篇文章里的错误,如是期所刊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自序》一文言及“方我咸丰之季,法之败于普也”一语,(注: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自序》,《时务报》第53册,影本4,第3595页。)便说普法战争应系同治九年(1870)事;对于《时务报》的翻译名词不统一处,亦加批评,如是期刊有古城贞吉自《东京日日报》译出的《英俄与亚细亚关系》一文,谓俄拟将取“卑麦拉雅山以北之地”,(注:古城贞吉译:《英俄与亚细亚关系》,《时务报》第53册,影本4,第3633页。)他指出“卑麦拉雅山”一词与《时务报》第50册“希玛拉雅山”译法不同,(注:按,笔者遍查《时务报》第50册,惟湘乡曾广铨译《论东方时局英俄愿和平分利》一文有“希密腊亚联山”一词,而无“希玛拉雅山”一词。见影本4,第3415页。)并建议“译写国名、人名、地名、船名”应该“前后一律”,让初学者在阅读之际“庶免迷惑”。尽管批评甚多,他还是愿意从此开始订阅《时务报》,(注:《周贡瑚函(一)》,《书札》(2),第1183-1185页。)加入它的读者队伍。
    又如张坤德翻译的《会审信隆租船全案》一文,自《时务报》第34册初刊,连载不止,(注:《会审信隆租船全案》,《时务报》第34-68册。)时甫未几,《时务报》的读者便对这篇译文颇有意见,认为“译报语太繁”,所以“不甚愿看”。写信给汪康年告知此等反应的汪立元认为,《时务报》如对译文“能再删润,则辞简意明矣”,如《会审信隆租船全案》一文“反复辨驳”,反而让读者“看不明白”,非仅他一人觉得如此,而是众皆同感,“均同此病”。因是,他便提出建议说,应当于全案定谳后,“将始末情节作一文,俾知何处吃亏”,是于案情相关之谳词只可节录,不必逐堂全抄。(注:《汪立元函(八)》,《书札》(1),第1029-1030页;本函系年为光绪廿三年七月廿八日,参见本文附录十二:汪立元函系年考。)他的意见,随即得到《时务报》的公开响应:
    近数期报后所印《会审信隆租船全案》,皆系照西字报译出,无一句增减,与申地各报迥殊。本馆之意,诚以此案至多,关系颇巨,中西官会审且至三十余次,为通商以来所未有。故特详为译印,俾讲求交涉者阅之,知所审慎,不致为其欺绐。其文繁而不杀,意实在兹,非敢如涂涂附取充篇幅也。(注:《本馆告白》,《时务报》第38册,影本3,第2627页。)
    当《会审信隆租船全案》一文于《时务报》第68册连载终结时,文末刊有“本馆附志”一则,略谓“阅者虽觉其冗长复沓”,但如“统观前后,则于西人交涉之道思过半矣”。(注:《时务报》第68册,影本5,第4610页。)
    “处边垂三十年”,“乃以军功得官”的唐受桐,对《时务报》文章的措辞提出意见,觉得《时务报》“箸论过于富赡”,“似不可过讥时政,惟于我国及各国事据实书之,不加褒贬,使阅者自见”,他甚至还对《时务报》目录提出意见,(注:《唐受桐函(一)、(二)、(四)》,《书札》(2),第1302-1303、1303-1304、1306-1307页;关于唐受桐此三函的系年考证,参见本文附录十三:唐受桐函系年考。)关怀殷切。
    《时务报》馆对读者意见的响应与调整,或许有经济因素的考量,报纸办得越好,自然可以争取越多的读者;不过,读者的各种意见,却正显示了他们对这方“公共空间”如何益臻化境的善意。
    四
    《时务报》和它的读者之间的关系,是多重样态的。《时务报》这样的传播媒介作为晚清中国的“公共空间”,展现了某些正面的理想样态。读者愿意从经济上支持它的发展,并提供各式各样的讯息,如见讯息有所不足,或是有所阙失,亦屡屡出以具体的行动。在《时务报》这方“公共空间”里,作者与读者间思想观念的互动激荡表现出热络的样态。它的作者,得到某个方面思想养料之启发而动笔为文,读者也会有所回馈。
    不过,“公共空间”的理想形态,不可能是广布于中国大地的,它有地域不平衡发展的样态。如汪立元自称在江西竭力推销《时务报》,“抚州而论,自弟等来后,每逢士绅,不惜剀切劝导,数月之间,以一传十,闻有志者亦已不勘,皆欲购看《万国公报》,若知此报胜于《公报》,尤必争先快睹,倘信局肯带来,自不患不立时销尽”。好似《时务报》在此地的发展情势,一片大好。不料因为江西“外郡信局甚少,寄报极难”,所以“士夫僻处乡隅,每以无从购阅为憾,甚至有不知《时务报》之名者。现除吉、赣、九江,外如饶、广及万载各处,均销报寥寥”,(注:《汪立元函(五)、(七)》,《书札》(1),第1023-1024、1028页。)窘局顿现。大体而言,《时务报》的主要读者群,分布于江、浙、皖、湘、鄂、川等长江流域以及直隶、广东一带,(注: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第78页。)这样看来,《时务报》打开的“公共空间”,可能好似只是大戈壁沙漠上的几块小绿洲。

    如果《时务报》的畅销,流通广泛,算是“公共空间”扩张的象征,惟究其实际,推动它广泛流传的动力泉源,却是复杂多样。盖士人阅读它的原因,往往在于它可能有助于自己在科举这道“成功的阶梯”里奋力前行。(注:罗志田就描摹了刘大鹏在1896年,为了因应科举而得请人代买有关“新学”书籍的画面。参见罗志田:《科举制的废除与四民社会的解体——一个内地乡绅眼中的近代社会变迁》,收入氏着:《权势转移——近代中国的思想、社会与学术》,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71-173页。)湖南学政江标说:“报事想日有起色,湘中几致家弦户诵,且试者以之为兔园册,风气开辟一至于此,可喜也”;(注:《江标函(十)》,《书札》(1),第251页。)浙江孙诒让则说他的家乡会读《时务报》的人,主要还是为了科举:
    盖慨时事之危迫,爱玩钦服者十之一二,而闻有科举变法之说,假此揣摩为场屋裹挟之册者,十之七人,其真能潜研精讨以究中西治乱、强弱之故者,无一也。今科秋试策题,犹然故辙,所谓十之七八者,意兴盖已索然。(注:《孙诒让函(二)》,《书札》(2),第1472页。)
    这样看来,刺激读者进入《时务报》这方“公共空间”的动机,其实与有利于自身于科举之途上“鲤跃龙门”,与谋求个己之“私”,密切相关。“公”、“私”之间缠绕环结的历史样态,实不可能泾渭分明。(注:近来学界对中国历史过程里的“公”、“私”观念之区别与其实践,有热烈的讨论,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尤致力于此,他强调,应从整体历史的文脉里对“公”与“私”这些重要概念词语进行详细的论证(他并企图与日本虽同样使用“公”与“私”这两个汉字,其所蕴涵的意义却大不相同的情境,进行对比),从而展现出独特的文化世界的意义,不详论。参见沟口雄三:《中国の公と私》,东京:研文出版社,1995年。陈弱水则从“公”的观念在整体中国历史的脉络进行探讨,指陈“公”的观念的五大类型。参见陈弱水:《中国历史上“公”的观念及其现代变形——一个类型的与整体的考察》,《政治与社会哲学评论》第7期,2003年12月,第87-144页。(他另有相关论旨之作,如《公德观念的初步探讨——历史源流与理论建构》,《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第9卷第2期,1997年6月,第39-72页)黄克武对明、清两代中国“公”、“私”观念之意涵,亦有整体之考察检讨。参见黄克武:《从追求正道到认同国族:明末至清末中国公私观念的重整》,收入黄克武、张哲嘉编:《公与私:近代中国个体与群体的重建》,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2001年,第59-112页。)
    晚清中国“公共空间”的形成,不可能纯粹依循理想。况且,在《时务报》这方“公共空间”里互动激荡的思想观念,往往也是思想观念体系/价值系统之间的冲突,其结果便是对实现“公共空间”理想的伤害。
    例如徐勤的《中国除害议》见诸《时务报》后,(注:徐勤:《中国除害议》,《时务报》第42、44、46、48册,影本4。)就让原来帮助《时务报》于南京代售的缪荃孙大发雷霆。他刚与《时务报》馆结账毕,从上海返南京,便见到刊出此文的当期《时务报》,一读之下,显然怒不可遏,认为此文“猖狂无理一至于此!”他批评汪康年“主政上报,意欲何为耶?试问有何益处?恐报之不行,于此可卜”。缪荃孙遂说自己“穷老愁困,不愿与诸公争,然阅者愤愤,必不止荃一人也”。他乃拒绝代售,“寄来亦止有原封退还耳”,(注:《缪荃孙函(十三)》,《书札》(3),第3056页;本函系年为光绪廿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按,据缪荃孙“光绪廿三年十一月九日日记”:“与《时务报》馆结帐,还报馆各帐二百十元”。见《艺风老人日记》(3),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002页。)旋把事情交给“陈安园”处理,不再经手。(注:《缪荃孙函(十四)》,《书札》(3),第3057页。)《时务报》就此失去了一个售报据点。
    纪钜维的情况也是一个例子。他本来是《时务报》的热心支持者,当《时务报》第1册出版方甫一周,他便得见之,赞不绝口,并且主动表示虽“不能他有赞助”,但一定会“偕同人相为料理,使报可畅行,则不负经画苦心矣”。他不但细读《时务报》第1册,指陈其中的排版错误,还将之代分赠给“此地相识”,并介绍托售处:“天津文美斋曾托寄售否?似可一通信也”,(注:《纪钜维函(十三)、(十二)》,《书札》(2),第1290页;关于此二函的系年考证,参见本文附录十四:纪钜维函系年考。)热心可见一斑。纪钜维一直是《时务报》的热心读者,当他读到梁启超发表于《时务报》第2册上的《论不变法之害》一文后,认为此文“沉着痛切,言言扼要”,对作者大为倾倒,“梁君真晓人也”。但是他说文内所云“圣祖皇帝永免滋生人口之赋并入地赋”这段话有小错误,因为“康熙五十二年恩诏征收钱粮,但据五十年丁册,续生人丁,永不加赋,至雍正四年,始将各邑丁粮派入地粮之内”。他还说“报中仍有颠倒及漏落字”,希望日后的校对工作应该更为精益求精才好。(注:《纪钜维函(十五)》,《书札》(2),第1291页。)至于张之洞以湖广总督身份下令,由善后局负责分担湖北省内一切衙门与各局各书院各学堂订阅《时务报》的费用,这道命令亦登于《时务报》,(注:《鄂督张饬全省官销时务报札》,《时务报》第6册,影本1,第356-358页。)纪钜维见之,即觉得《时务报》对这道命令的标题有“不妥”之处,在他看来,张之洞之所以下这道命令,在于“此报甚有益于时务”,“极力提倡,重在使官绅阅报,非重在为报馆卖报也”。可是,如果就《时务报》的标题来看,“则此报仅同川淮之盐、待销之货”,张之洞的命令变成了“不过为报馆开通生意”,其意义就大不相同了,“一字不检,实觉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因此他写信给汪康年,指陈其误,并建议曰:“‘官销’二字或改称‘官购’何如”?(注:《纪钜维函(十六)》,《书札》(2),第1291-1292页。)可是,梁启超挥动着一支利笔,在《时务报》上撰文立说的时分,是否会得罪了读者,不在他考虑之列。当他撰文说“学会”乃“中国二千年之成法也”,然“学会之亡”乃清朝“汉学家之罪,而纪昀为之魁也”时,(注:梁启超:《论学校十三:变法通议三之十三·学会》,《时务报》第10册,影本1,第621-622页。)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纪钜维的先祖纪晓岚,辱其先人,这下就好似把纪钜维的热烈支持和反应,泼了一盆冷水,令他恼怒不已,扬言和梁启超“必不干休”,他的火气也得到张之洞的支持,(注:张之洞的幕僚梁鼎芬说梁启超此文诋纪昀甚,诋倭仁尤甚,“以后文字真要小心”,“纪香骢与梁卓如必不干休(南皮诸人皆助纪)”。顾印愚则致函汪康年说此文“有诋纪昀语,河间(即纪钜维)大怒,广雅(指张之洞)亦不平,此无益而有损之文,以后请加检对也”。分见《书札》(2),第1900页;《书札》(4),第3284页。)此后,纪钜维大概就再也不那么热心了。梁启超下笔之际,“快刀砍阵”,哪里会考虑是否会刺激了《时务报》读者的神经,惹出了一阵让纪钜维等“大有淘淘之势”的风波?(注:《吴樵函(二十五)》,《书札》(1),第511页;本函系年为光绪廿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就缪荃孙与纪钜维的例子来看,共同打造形塑“公共空间”的意愿,其实是会受个人观念情绪的制约的。

    从长远的历史脉络来看,媒体对晚清以降中国“公共空间”之论域的形成,就像西方的情况一样有大致的态势,特别是对抟成国族的“想像共同体”,实提供其莫大的动力。Benedict Anderson则指出了出版之于创造“想像的共同体”的重要,报纸的被消费,正是那个想像的世界根植于日常生活里的绝佳例证。(注:班纳迪克·安德森:《想像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台北:时报文化,1999年,第35-36页。)James W. Carey认为,报纸与其他媒体扮演的角色是“建构与维系一个井然有序而又意义无穷的文化世界”,在他看来,阅报的最重要效果,并不是读者可以得到各式各样的事实信息,而是他或她可以“作为观察者,参与一个各种力量相互竞逐的世界”。(注:James W. Carey, Communications as Culture, pp. 18-20,转引自Jeremy D. Popkin, "Media and Revolutionary Crises," in Jeremy D. Popkin(ed.), Media and Revolutio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Lexington, Ky.: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5, p. 23.)
    在《时务报》这里,读者罗珍林呼吁它应该刊登宣传中国人可能会遭“灭种灭教、为奴为囚之害”的文章,(注:《罗珍林函(三)》,《书札》(3),第3145-3146页。)另一位读者高而谦则在“德据胶州”的背景下,其“啸桐伯兄”希望他写出“《西国议论草述》”登在《时务报》上,因为这可以“使中国四万万臣民知存亡、呼吸之迫”。他“因人事牵率不及与此,仅将法报择要邮上”,以备《时务报》馆“舌人采择”,更希望汪康年能接受他对“以中国训练陆兵为夺命要药”的意见,“不惮苦口,日日言之,庶几救此危亡”。(注:《高而谦函(一)》,《书札》(2),第1576-1578页。)因此,以《时务报》为重要的起点,晚清以降中国“公共空间”的打造,公共论域之形成,和抟成中国国族的“想像共同体”之过程,实密不可分。《时务报》和它的读者之间的互动故事,正是这段历程里具体鲜明的个案之一。
    附录一:丁其忱函系年考
    《书札》第1册收录丁其忱来函共2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一通(第1-2页)。
    本函未署年,系日为“十月廿九日”。函内谓:“忆自甲午春都门把晤,不相问讯,两载有余……忱自甲午春闱被摈……随军来旅顺……”(按,甲午即1894年,是年汪康年入北京补应殿试,(注:汪诒年:《汪穰卿(康年)先生传记》,收入章伯锋、顾亚主编:《近代稗海》第12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97页。)则丁其忱当即与之共应试者);又谓:“近阅《时务报》,知执事总理其事,并获读大着《中国自强策》三篇……”按,汪康年之《中国自强策》刊于《时务报》第4册,光绪廿二年八月初一日(影本1,第203-209页)。是以本函系年当为光绪廿二年十月廿九日。因是可见,丁其忱在《时务报》第4册出版近三个月后,始得获读之。
    附录二:裘廷梁函系年考
    《书札》第3册收录裘廷梁函共6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一、四、五、六通(第2624、2628、2628-2629、2629-2630页)。
    第一通函未署年,系日为“六月二十二日”。函内谓:“去岁诸君子创开报馆,穷源探本,大声疾呼……明日午后三钟,拟造谒诸君子,倘不鄙其不肖而辱教之,幸甚幸甚。”按,《时务报》第1册出版于光绪廿二年七月初一日,本函系年自当为光绪廿三年六月廿二日;他打算于翌日赴《时务报》馆与主事者相见。
    第四通函未署年月日,有注曰“九月十七日到”。函内谓:“昨阅第四十册麦君论及梁君放流云云,非常之言,似难与俗人道也。”按,《时务报》第40册(光绪廿三年九月初一日出版)刊有麦孟华与梁启超之文(影本3,第2701-2707页);是以,本函系年应为光绪廿三年九月一日至十七日之间。
    第五通函未署年月日,有注曰“元月十五日到”。函内谓:“客腊赴沪,适阁下有东瀛之游……比闻台从已返申江……”按,汪康年于1897年12月底访日,至1898年1月18日离日返中国。(注: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第160页。)又谓:“献岁发新,伏维兴居万福。新正无事,与里中诸子议创《白话报》,止就本县行销……兹先附呈拙序一首,敬求是正,附刊《时务报》末……”按,“《白话报》”,即《无锡白话报》,光绪廿四年闰三月廿一日创刊出版;(注:汤志钧:《戊戌时期的学会和报刊》,第496页。)“拙序一首”,即裘廷梁的《无锡白话报序》一文(《时务报》第61册,影本5,第4106-4110页)。是以,本函系年必为光绪廿四年正月。

    第六通函未署年月日,有注曰“元月十六日到”。函内谓:“昨肃一缄,并《白话报序》一首……”当为继第五通函之翌日所拟,是以,本函系年亦必为光绪廿四年正月。
    附录三:瞿鸿禨函系年考
    《书札》第3册收录瞿鸿禨函共7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一、二通(第3100-3101页)。
    第一通函未署年月日,有注曰“十一月廿二日到”。函内谓:“收到《时务报》册……所列《知耻学会前序》,直斥至尊,心何以安,授人口实……”按,“《知耻学会前序》”即梁启超《知耻学会叙》一文,刊于《时务报》第40册(影本3,第2705-2707页);又谓:“愚初来言,足下欲敝处通饬书院阅报,顷查前任业已檄行,为时未久,可不赘述……”可见汪康年透过“愚初”向时任江苏学政的瞿鸿禨进言,(注:瞿鸿禨于光绪廿三年八月一日任江苏学政,见魏秀梅编:《清季职官表(附人物录)》,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2002年再版,第459页。)要他“通饬书院阅报”,然因“前任业已檄行,为时未久”,此即指前任江苏学政龙湛霖所发之《江苏学政龙宗师饬各府州购时务商务报分给各书院札》(《时务报》第30册,影本3,第2020页)。是以,本函系年当在光绪廿三年九月一日至十一月廿二日之间。
    第二通函未署年月日,有注曰“十二月初五到”。函内谓:“戋戋之资,必欲记列,无已请书湘上渔人……”按,《时务报》第52册(光绪廿四年二月初一日)列有收到捐款人名录,便有“湘上渔人助银一百元”之纪录(影本4,第3589页)。可见本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三年,且其系年在第一通函之后,并可证瞿鸿禨捐款《时务报》,署名“湘上渔人”。
    附录四:张鹤龄函系年考
    《书札》第2册收录张鹤龄来函共8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一通(第1815-1816页)。本函未署年,系日为“初四日”。函内谓:“窃谓去年诸贤士大夫创开强学会”(按,强学会正式成立于1895年11月中);(注:汤志钧:《戊戌时期的学会和报刊》,第27页。)又谓:“贵报第六册以考据与括帖并论……”按,《时务报》第6册(光绪廿二年八月廿一日)刊有梁启超《论学校一》,略谓:“夫以今日括帖家之所谓经与考据家之所谓经,虽圣人复起不能谓其非无用也”(影本1,第342页);又谓:“去岁应松峻峰漕帅之招,来游淮浦……贵报之扩充闻见,激发志气……弟于峻师前援鄂省通行章程为请,渠以此间僻陋,河工厅官又不尽隶本省,拟与盐务中商量畅行之法……”按,“松峻峰漕帅”应即漕运总督松椿,(注:魏秀梅编:《清季职官表(附人物录)》,第385页。)所谓“鄂省通行章程”,应即张之洞《鄂督张饬全省官销时务报札》,亦刊于《时务报》第6册(影本1,第356-358页),观其文意,即张鹤龄拟请松椿仿张之洞之意,推广《时务报》。又谓:“岁杪旋里须迂道沪上……”则必在光绪廿二年岁尽以前(光绪廿二年十二月卅日为1897年2月1日)。是以,本函系年当为1896年9月27日以后,1897年2月1日以前。
    附录五:朱祖荣函系年考
    《书札》第1册收录朱祖荣函共3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一、二、三通(第221-224页)。
    第一通函未署年,系日为“六月望”,即六月十五日。函内谓:“昨年《时务报》想已续印成,高子丹、汪紫琳两全分(价已交讫)望即寄到。高松坪少旧年十五期一册,高于丹少本年廿六期一册,并望补寄到。再有友人托购《湘学报》两分,不知全年费几何?”按,既谓《时务报》“本年廿六期”则必与《时务报》第26册(光绪廿三年四月十一日出版)同年;且他拟代友人订购《湘学报》(光绪廿三年三月廿一日创刊),(注:汤志钧:《戊戌时期的学会和报刊》,第253-254页。)故本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三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通函未署年月,系日为“十一日”。函内谓:“蒋、罗二君附书,阅竟不禁雀跃三百,喜予志之不孤也。辱承不弃,自当敢殿公启之末。鸿鳞有便,尚希寄声。”按,“蒋、罗二君附书,阅竟不禁雀跃三百,喜予志之不孤也”,当谓罗振玉与蒋黼(伯斧)欲共创“务农会”,罗乃于光绪廿二年十月一日致函汪康年,并望为介绍同志,(注:参见本文附录十五:罗振玉函系年考。)故汪以函告朱祖荣。朱祖荣本即认为“农政不修”是“缺事”,有意“拟倡兴农学会”,(注:朱祖荣谓:“弟见今之洋务诸公所津津乐道者,动曰兴学堂、立公司、设制造机器诸局,则所以嘉惠天下之士,天下之商,天下之工者,有其兆矣。独农政不修,是亦缺事。祖荣拟倡兴农学会,请从下邑始,即就各乡之义塾、村塾改课中西农书……”见《朱祖荣函(三)》,《书札》(1),第223页。)故“阅竟不禁雀跃三百,喜予志之不孤也”。是以,罗振玉函既发于光绪廿二年十月一日,而《时务报》第13册(光绪廿二年十一月初一日)刊有《务农会公启》,朱祖荣为署名者之一(影本1,第891-892页);是则本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二年十月十一日。

    第三通函未署年,系日为“十月望日”,即十月十五日。函内谓:“前接九月下旬报,并卓如先生附赠所撰《西学书目表》、《读西学书法》各一部,展诵一过……”按,梁启超于《时务报》第8册(光绪廿二年九月十一日出版)发表《西学书目表序例》一文(影本1,第488-494页),而《西学书目表》与《读西学书法》之广告,亦初见于同册《时务报》(影本1,第547页),是则二书必为光绪廿二年九月出版。而朱祖荣于十月十五日此际同时收到二书及九月下旬出版的《时务报》(应即《时务报》第9册,光绪廿二年九月廿一日),故本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录六:钱恂函系年考
    《书札》第3册收录钱恂来函共48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三、四、七、十一、十三、十五、十六通(第2996-3004页)。
    第三通函未署年月,系日为“十八日”。函内谓:“弟有《铁路估工法》约三四千字,请于第四五期付刻……报中误字多,当先校一过为妥。此间人多赞《时务报》,愿益加意焉。第二期论尤精挚。”按,《时务报》第2、4、5册分别出版于光绪廿二年七月十一日,八月初一、十一日。
    第十五通函亦未署年月,系日为“廿八日”。函内谓:“《铁路估工法》初稿四纸寄上,如此叙法人人不碍,而自己亦成一说。请阅。用毕请并手折寄回,至要至要。如欲弟代叙亦可,请统寄下。”观乎此,与第三通函并观,第十五通函之顺序,当即紧接第三通函之后,而在第四通与第十四通函之前。故《时务报》第4册与第5册虽皆未刊出所谓“《铁路估工法》”一文,惟第三通与第十五通函,可能即分别撰于光绪廿二年七月十八日、廿八日。
    第四通函亦未署年月,系日为“初七”。函内谓:“《中日之战六国皆失算论》,是何人所作?”按,此文即瑶林馆主来稿《中日之战六国皆失算论》,刊于《时务报》第10册(光绪廿二年十月初一日),故本函必撰于光绪廿二年十月初一日之后。又谓:“屡得书,以十月朔者为最近。弟月余来忙甚,故未寄书未寄件,罪罪。”故本函系年或即为光绪廿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七通函亦未署年月,系日为“十八日”,有注曰“八月廿一”。函内谓:“汤蛰庵坚不就鄂馆。南皮令助主《时务报》笔,而南皮出修,所有鄂报作罢矣。”按,张之洞令汤蛰庵(即汤震,汤蛰仙)“助主《时务报》笔”,亦见诸张之洞致汪康年电(光绪廿三年八月廿八日)。(注:张之洞:《致上海时务报馆汪穰卿(光绪廿三年八月廿八日亥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394-7395页。)故本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三年八月十八日。
    第十一通函未署年月日,有注曰“二月廿四日到”。函内谓:“星海极夸兄五十二期文,南皮亦极为然。”按,《时务报》第52册出版于光绪廿四年二月初一日,刊有汪康年二文:《论胶州被占事》与《论华民宜速筹自相保护之法》(影本5,第3527-3534页)。又谓:“弟日来有所采录,以为《时务》馆材料者,必不负馆也。有福州船政洋监督上船政大臣条陈数千言,抄费事,原稿又不可散失,如寄报馆中,能必刻否?”按,《时务报》第57-61册(光绪廿四年三月廿一日至四月初一日)连载《福州船政洋监督上船政大臣裕制船条陈(论)》(影本5)。故本函系年当为光绪廿四年二月初一日至廿四日之间。
    第十三通函亦未署年月,系日为“十三”。函内谓:“《石泉江防图》九幅姑送览,可不刻。与张永熞说不对也,必须见还。”按,所谓“张永熞说”,应即张永熞译述之《扬子江筹防刍议》一文,连载于《时务报》第21-26册(光绪廿三年二月廿一日至四月十一日)毕。又谓:“总署复议褚成博条陈保商折,总署复议邓华熙条陈学堂折,以上两件要刻否?要刻,函来即钞寄。”按,“总署复议褚成博条陈保商折”,应即《总理衙门奏覆褚给谏成博洋商改造土货应筹抵制折》,刊于《时务报》第27册(注:本件另有上海巨商严信厚提供者。见《严信厚函(一)》,《书札》(4),第3271-3272页。)(影本2,第1805-1809页)。“总署复议邓华熙条陈学堂折”,即《总署议覆安徽巡抚邓华熙添设学堂酌拟切实办法折》,总署于光绪廿三年二月十八日具奏,刊于《时务报》第33册(影本3,第2216-2219页)。又谓:“管廷献据《时务报》所登银行章程奏驳发王张盛会议复奏,此当速送一阅,不可刻也。”按,“管廷献据《时务报》所登银行章程”,应指《公议中国银行大概章程》一文。(注:《时务报》第19册,光绪廿三年二月初一日,影本2,第1263-1268页。)又谓:“批准湖南绅士请行小轮(想有斟酌,但须与前函同刊。)要刻否?”按,“批准湖南绅士请行小轮”,应指张之洞同意此议,为光绪廿三年三月廿七日事。(注:张之洞:《咨南抚院湘绅王先谦等请办湖南内河小火轮船一案》,光绪廿三年三月廿七日,《张之洞全集》第5册,第3389-3392页。)综上各条,本函必撰于张永熞译述《扬子江筹防刍议》一文初刊于《时务报》之后,张之洞将“批准湖南绅士请行小轮”之前,即光绪廿三年二月廿一日之后,三月廿七日前;故本函系年,当即光绪廿三年三月十三日。

    第十六通函亦未署年月,系日为“马”(即廿一日),有注曰“五月廿六日到”。函内谓:“南皮言第六十五期《时务报》大箸一篇,为自有报以来之杰作,奉闻一快。”按,“第六十五期《时务报》大箸”,即指汪康年之《论将来必至之势》一文,发表于《时务报》第65册(光绪廿四年五月十一日,影本5,第4359-4364页)。故本函系年当为光绪廿四年五月廿一日。
    附录七:《近代政教之原》作者考
    《时务报》第63册刊有《近代政教之原》一文,署名“某君来稿”(影本5,第4231-4236页),此文应为夏曾佑之作。(注:王国维即有此论,见《王国维致许同蔺函》,1898年6月18日,吴泽主编:《王国维全集·书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8页;按,据陈秉仁《〈王国维全集·书信〉勘误一则》(载《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第130期,1984年10月20日)所述,《王国维全集·书信》所收致许同蔺函21通,应均为王国维致许家惺函。转引自陈鸿祥:《王国维传》,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2页注释1。)按,《夏曾佑函(十八)》谓:“现拟作一文,尚无篇名,略言中国政法、学术皆始于秦。”(原函无日期,函末注“三月初十到”)(注:《书札》(2),第1330页。)又,《夏曾佑函(廿二)》谓:“遵谕勉强成文一篇,附上……若登此文,不可登名,并不登别号,署曰某君来稿可矣”。(原署系年“闰月初四日发”)(注:《书札》(2),第1333页。)按,《近代政教之原》文内谓:“我神洲建国最早……何为成此一成不变之俗哉?曰祸始于秦而已。今日之政法,秦人之政法……今日之学术,秦人之学术……”凡此可证,此文必为夏曾佑之作。
    附录八:江瀚函系年考
    《书札》第1册收录江瀚函共8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三通(第260-262页)。本函未署年,系日为“七月十一日”。函内谓:“重庆拟设《渝报》,系宋芸子太史、潘季约孝廉等主张其事。”按,《渝报》于光绪廿三年十月上旬创刊于重庆,总理宋育仁(即所谓“宋芸子太史”);(注:汤志钧:《戊戌时期的学会和报刊》,第633页。)又谓:“前电有‘铁已故’三字,岂铁樵竟作古人耶!”按,铁樵即吴铁樵,逝于光绪廿三年四月廿一日;(注:吴天任编:《民国梁任公先生启超年谱》,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76页。)又谓:“贵馆《时务报》,敝处只接到第二十七册,两月以来竟成绝响,纷纷来索,媿无以应……”《时务报》第27册出版于光绪廿三年四月廿一日。是以本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三年七月十一日。亦可得见《时务报》第27册出刊后逾三个月,重庆方面的读者犹未得新报。
    附录九:潘清荫函系年考
    《书札》第3册收录潘清荫函共18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一、二通(第2896-2899页)。
    第一通函未署年,系日为“七月初十日”。函内谓:“春间宋芸子检讨拟在敝郡踵设报馆,招弟襄事……托购字模及中西报篇……惟字模第五号可用为第三号之夹注否?”按,此即宋育仁(即所谓“宋芸子检讨”)与潘清荫等拟设《渝报》之前,请汪康年代为购买铅字字模及订购中西报章等事;而《渝报》于光绪廿三年十月上旬创刊于重庆,宋育仁为总理,潘清荫任正主笔。(注:汤志钧:《戊戌时期的学会和报刊》,第633页。)
    第二通函未署年,系日为“九月朔日”。函内谓:“所有奉渎事宜,条胪如左……如第五号不堪作第三号之夹注,请别购一号……贵馆办事程度经尊订者,乞饬抄一分,以便遵仿……吴蜀虽一水相通,由宜溯渝,颇稽时日(此次第廿九册《时务报》系五月十一期〔日〕,乃八月杪始收到)……”按,观乎此,汪康年必资代彼等处理购买铅字字模等事并即函覆之,故第一通与第二通函必为同年之事;又,《时务报》第29册出版于光绪廿三年五月十一日。是以,第一通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三年七月十日,第二通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三年九月一日。
    第四通函未署年月日,有注曰“十一月十二日到”。函内谓:“(《渝报》)已于十月十一日开馆……兹寄初次、二次报篇各二十册,邮寄呈鉴……”按,《渝报》第2册出版于光绪廿三年十月中旬;(注:上海图书馆编:《中国近代期刊篇目汇录》第1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901页。)又谓:“《时务报》由叔海经手者,至今仅看三十六册,虽经遵处嘱邮局赶快,何以到川仍迟?”按,《时务报》第36册于光绪廿三年七月廿一日。是以,第四通函系年必为在光绪廿三年十月中旬与十一月十二日之间。
    观乎第二通与第四通函,《时务报》第29册出版后将近四个月,读者才收到;第36册在出版三个月左右,则仍未可让重庆方面的读者寓目。
    附录十:毛慈望函系年考
    《书札》第1册收录毛慈望函共5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一、二、三通(第27-30页)。
    第一通函未署年,系日为“二月十七日”。函内谓:“日来屡闻友人称述卓兄大着《西学书目表》、《读西学书法》……惜各代派《时务报》处均无售本,欲购无由……”按,梁启超于《时务报》第8册(光绪廿二年九月十一日出版)发表《西学书目表序例》一文(影本1,第488-494页),而《西学书目表》与《读西学书法》之广告,亦初见于同册《时务报》(第547页),是则二书必为光绪廿二年九月出版。又谓:“《广时务报》闻已出报,亟欲快睹……”按,《广时务报》后易名为《知新报》,光绪廿三年正月廿一日创刊出版;(注:汤志钧、汤仁泽:《维新·保皇·知新报》,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第61-62页。)又谓:“《时务报》按时立论……凡关心大局者,无不亟思寓目。借递寄太迟滞,不免美犹有憾,未厌人意。即如第十四五册,系去岁冬月出报,直至本月初始到都门,其迟滞可想。”按,《时务报》第15册出版于光绪廿二年十一月廿一日。综上,本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三年二月十七日。亦可推想,身在北京的他,此际看到的《时务报》竟是三个月以前出版的。

    第二通函未署年,系日为“三月廿二日”。函内谓:“数日前承寄来《西学书目表》叁部,共六册,正拟裁覆,月之念一日,又蒙递到《知新报》第四、五、六、七两册……”是则当撰于第一通函与《知新报》第7册出版(光绪廿三年二月廿一日)之后;又谓:“查寄来之《知新报》,自第四册起,其前三册未蒙寄赐……特再缄恳台端,敬求补寄……”第三通函则谓“承代寄《知新报》第二、三壹册……敬谢敬谢”,则本函当撰于第三通函之前。
    第三通函未署年,系日为“四月十七日”。函内谓:“承代寄《知新报》第二、三壹册,第十、十一、十二、十三两册,均已收到,敬谢敬谢。”是则当撰于第二通函与《知新报》第13册出版(光绪廿三年三月廿一日)之后;又谓:“廿五期报后告白称,林乐知现有《中东战纪本末续编》之刻,曾否出书?都中尚无售本,千祈费神代购一部……”按,此一“告白”见诸《时务报》第25册(光绪廿三年四月一日,影本2,第1726页)。是以,本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三年四月十七日,第二通函系年则必为光绪廿三年三月廿二日。观乎此,亦可见他于四月十七日即可见到同月一日出版的《时务报》第25册了。
    附录十一:王延龄函系年考
    《书札》第1册收录王延龄函1通(第59页)。
    本函未署年月日,有注曰“八月廿七日到”。函内谓:“丙岁得读贵报,崇论宏议……”按,“丙岁”即光绪廿二年丙申,《时务报》创刊于是年七月;又谓:“弟等彼岁订阅贵报,系由潍县电报局转寄,而迟淹殊甚,刻下仅至六十五期……”按,《时务报》第65册出版于光绪廿四年五月十一日。是以,本函系年必为此后,同年八月廿七日汪康年收到此信之前。惟值得注意的是,光绪廿四年六月八日,清德宗发出上谕,已将《时务报》改为官报矣,(注:汤志钧:《戊戌时期的学会和报刊》,第187页。)同月廿一日《时务报》第69册出版后,亦即告停刊。
    附录十二:汪立元函系年考
    《书札》第1册收录汪立元来函共32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七、八、九通(第1028-1031页)。
    第七通函未署年,系日为“七月朔”,即七月初一日。函内谓:“缩本报想荷照寄江省,外郡信局甚少,寄报极难。”
    第八通函未署年,系日为“七月廿八日”。函内谓:“前因请将缩本报径寄弟处代销……昨接公燕书云,尊处已寄出,时阅二旬,尚不见到,真索解人不得,用特函请执事一查何日寄出?”是则,第八通函必在汪立元发出第七通函之同月后所发;又谓:“《时务报》得吾先生主持,悉臻美善,何敢妄赞一辞,惟近来阅报者每以译报语太繁,不甚愿看。鄙意译报系照西文,自当就原文译出,能再删润,则辞简意明矣。即如‘会讯租船案’反复辨驳,阅者转看不明白……”按,《会审信隆租船全案》一文,张坤德译,《时务报》第34-68册(光绪廿三年七月初一日至廿四年六月十一日)连载(其中若干期未载,不赘),于最后一篇末刊有“本馆附志”一则,略谓“阅者虽觉其冗长复沓”,但读者如“统观前后,则于西人交涉之道思过半矣”(影本5,第4610页)。又,《时务报》第38册刊出《本馆告白》,文曰:“近数期报后所印《会审信隆租船全案》,皆系照西字报译出,无一句增减,与申地各报迥殊。本馆之意,诚以此案至多,关系颇巨,中西官会审且至三十余次,为通商以来所未有。故特详为译印,俾讲求交涉者阅之知所审慎,不致为其欺绐。其文繁而不杀,意实在兹,非敢如涂涂附取充篇幅也。”(影本3,第2627页)
    第九通函未署年,系日为“六月十七日”。函内谓:“六月十三进城,后闻《时务报》改为官报,派康有为督办……夫兄创办此报,苦心孤诣,薄海皆知,既以为美,而改为官报,即以兄督办可矣,此理甚明,人所易晓。何以孙某竟忽举康……”查光绪廿四年六月八日,据孙家鼐奏,清德宗发出上谕,将《时务报》改为官报,(注:汤志钧:《戊戌时期的学会和报刊》,第187页。)函内所谓“孙某竟忽举康”之孙某,即孙家鼐。是则,第九通函之系年,必当为光绪廿四年六月十七日。因是,就理推断,汪立元不可能于《时务报》改为官报后,犹致函汪康年提出对《会审信隆租船全案》之意见,故第八通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三年七月廿八日。是以,第七通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三年七月初一日。
    附录十三:唐受桐函系年考
    《书札》第2册收录唐受桐来函共4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一至四通(第1302-1307页)。
    第一通函未署年,系日为“九月廿五日”。函内谓:“兰州得友葛心水,数数称道阁下,及《时务报》出,见大箸,诚如心水所称识时之俊杰矣!钦企何似。弟观报九月,其事诚无可议,然箸论过于富赡,如应宏词科有文胜于质之病,意为词揜,或不足以豁阅者之心。”按,《时务报》创刊于光绪廿二年七月一日,光绪廿四年六月廿一日出版第69册后停刊。故本函系年当即为光绪廿三年九月廿五日。
    第二通函未署年日,署曰“即日”,有注曰“三月十七日到”。函内谓:“元宵奉手教,敬佩谦抑之忱,不以鄙言为不足采,而远道见复,不胜欣企。来书以《时报》议论一条,每篇动即千万言,不能不加以文采,以动时人之听。”是则,本函必为他接到汪康年对他的第一通函的回信后所拟。

    第三通函未署年,系日为“正月廿二日”,有注曰“三月十七日到”。函内谓:“前次奉书,计承台览……卓如先生所为女学会启,实深佩之。阴阳并重,坤乾互用,圣人作《易》已如此,况三古至今,凡家国之兴,未有不资内政者。书史所载,未可三数之。迂儒拘《诗》,无非、无仪二语,遂以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不知此乃诗人惩女祸之言也,安足为定论哉?”按,梁启超未有“女学会启”之撰作,应系指《倡设女学堂启》一文,(注:新会梁启超:《倡设女学堂启》,《时务报》第45册,光绪廿三年十月廿一日,影本4,第3051-3053页。)况细绎函内驳“女子无才便是德”诸语,应即呼应梁启超此文论旨也。故本函系年当即为光绪廿四年正月廿二日。又,第二通函自称:“处边垂三十年,时事无所闻见,妄为瞽言……”且第一通函谓:“兰州得友葛心水,数数称道阁下”,葛心水即葛道殷,(注:见《书札·各家小传》(4),第4160页。)时身在甘肃,彼委请汪康年代买书,“书价由兰州电报局寄到”,(注:《葛道殷函(二)》,《书札》(3),第2623页。)故唐受桐发信时应即亦同身处甘肃一带,相隔既远,故第二通与第三通函同于“三月十七日到”,应有可能。是以,第二通函系年,应即为于光绪廿四年“元宵”即正月十五日是日收到汪来信后所拟。
    第四通函未署年月日,有注曰“三月十九日到”。函内谓:“前上两书,迫事草草,既发甚惭,来书辱问体例,而无一字相复。来者以诚,应者以妄,洵非真实之道。今以鄙见所及补陈之……”是则,本函必为发出第二通与第三通函后所拟,系年应即在光绪廿四年三月十九日以前。
    附录十四:纪钜维函系年考
    《书札》第2册收录纪钜维来函共17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十二通与第十三通(第1290-1291页)。
    第十二通函未署年,系日为“十二日灯下”。函内谓:“初一日所印报有讹、脱各一字(原文旁注:《英国奇案》喀迭乃置枪,枪乃瓶之讹。《华盛顿传》凡例英吉利者,乃伦敦一岛之,之下脱一字)……”按,所谓“《英国奇案》”应即《英国包探访喀迭医生奇案》一文,与“《华盛顿全传》凡例”皆同刊于《时务报》第1册;函内“喀迭乃置枪”一句,见诸影印本总第1册第50页;“英吉利者,乃伦敦一岛之”一句,见诸影印本总第1册第54页。是则,本函必撰于纪钜维读毕《时务报》第1册之后。
    第十三通函亦未署年,系日为“七月八日”。函内谓:“顷见《时务报》第一册,体例既精,式亦雅饬,人必爱观……”按,《时务报》第1册出版于光绪廿二年七月初一日,本函系年,自当为光绪廿二年七月八日。是以,第十三通函之顺序,应在第十二通之前;并可估计,第十二通函应撰于光绪廿二年七月十二日。
    附录十五:罗振玉函系年考
    《书札》第3册收录罗振玉函共81通,本篇系年考证者为第一通(第3152-3153页)。
    本函未署年,系日为“十月朔”,即十月一日。函内谓:“今夏敝亲家刘云抟太守由鄂返淮,述阁下与同志创设报馆,出示章程,诵之余,莫名钦佩……比报张出,得读伟论暨梁卓如先生诸议……”按,此当为《时务报》初创(光绪廿二年七月初一日)后事;又谓:“昨与敝友蒋伯斧参军议,中国百事皆非措大利所能为,惟振兴农学事,则中人之产便可试行。蒋君忻然……兹专诚投前,拟先与尊馆翻译古城君议之;若西方学者,阁下交游中定不乏人,尚乞一言为介,俾得有成。至此事举办细章,仍乞示以指南……”则此为罗振玉与蒋黼共创“务农会”之前;且要求汪康年介绍同志。按,《时务报》第13册(光绪廿二年十一月初一日)刊有《务农会公启》,署名者为罗振玉、徐树兰、朱祖荣及蒋黼(影本1,第891-892页);蒋黼并函谢汪康年代登此启。(注:《蒋黼函(一)》,《书札》(3),第2927页。)是则本函系年必为光绪廿二年十月一日;且可证明汪康年曾为罗、蒋之议介绍同志徐树兰与朱祖荣而共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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