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社区转型与城乡文化融合问题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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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社区转型与城乡文化融合问题探析

邢斌

邢斌

深圳市華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摘要:在当今社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中村也逐渐发展起来。且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剧了外来人口与城乡文化之间的冲突,但是也促进了原住民与城市之间的融合。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下,就要坚持从人的角度出发,做好新型城镇化的转型工作,促进城中村的快速转型。本文针对城中村改造中社区转型与城乡文化融合进行简要阐述。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社区转型;城乡文化;融合问题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中村也蓬勃发展起来。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要做好城中村这一混合社区的转型工作,同时要明确这一转型不能依靠环境整治的修复来进行。相关部门要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做好转变与完善工作,实现城中村改造中社区转型与城乡文化融合的目标。

1深圳城中村现状

深圳全市共有320个原行政村,如果把原行政村作为基本单位,在此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城中村(包括旧村)以“个”为度量单位,特区内的罗湖、福田、南山和盐田4个区合计就有91个,龙岗区有91个,宝安区最多,为138个。全市城中村总建筑面积为10605万平方米,其中特区内、宝安和龙岗分别为2139、4354、4112万平方米,建筑容积率分别为2.67、0.95和1.00,建筑密度分别为53.1%、32.5%和33.3%,平均建筑层数分别为5.0、2.9和3.0层。深圳的城中村主要分布在特区外,但是相对于关外,特区内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均大于特区外,特区内的城中村问题更为复杂,改造难度更大。

2实现城中村社区转型和城乡文化融合的必要性

2.1征地补偿款

这种收入属于一次性收入,虽然数量比较可观,但是存在着不可持续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容易产生出负面效应。例如,某村虽然属于城市边缘中相对比较落后的城郊村,但是在拆迁改造的影响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不仅得到了还建房,同时得到数量相对较大的拆迁款,这就增加了村民的收入。但是在这种“巨额”收入的影响下,一些村民的心态发生变化,个别年轻人出现了挥霍、浪费等现象。

2.2租赁活动上的收入

这一活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原住人口,一方面是城市中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双方之间通过房屋的出租以及承租等方式,以此形成城中村中的经济活动之一。

2.3农村中的集体经济福利

受到征地补偿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城中村已经具备了发展资金,这就出现了传统集体经济。这种集体经济福利成为城中村原住人口的经济来源之一。但是这种经济活动,一直游离于城市中的社会化大生产体系以外,享受到了不同于其他地区中的待遇。这种待遇造成原住村民出现惰性以及依附性等现象,降低了原住人口与城市的深度融合。

3把空间形态改造当成城中村社区转型的有效路径

3.1在改造城中村的同时重视村民观念的改造和技能培训

城中村是城市中的“孤岛”,在一定程度上与外界隔离,村民的观念与外界差别很大。2004年,深圳虽然实行全面城市化,城中村的农民全部转变为市民,但是村民们仍然保留着传统的思想观念。城中村改造的任务不仅仅是拆除违章乱建之物,更重要的是在改造过程中注重村民思想观念的更新。在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政府应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用先进的城市文化塑造村民的思想观念,使他们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与城市文明尽快融合。此外,政府应重视村民技能的培训和素质的提高,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教育,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使他们彻底摆脱对土地和出租屋的依赖,融入到城市中,成为真正的“市民”。

3.2解决好原住人口的处置问题

必须统筹解决好原住民就业、社会保障和集体经济积累合理处置问题。建议彻底剥离城中村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统一将城中村原住民率先纳入城市社会保障范畴,让其与市民一样取得城镇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采取留地和政府扶持就业等多种方式促进原住民在城市社会化大生产网络中就业,改变城中村原住民单一的经济活动方式,保障其生活的经济来源;推行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固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保留原住民集体经济组织中分配权的同时,形成有利于城中村原住民深度融入城市社会的新机制。对城中村改造工程来说,空间形态是基础的环节之一,但是也应当明确,空间形态上的改造如果不能与社区转型、城乡文化等方面结合在一起,实现管理以及经济活动等方面的转变,那么就会造成城中村原住人口难以融入这个城市中。

3.3结合城中村改造和城市用地布局

第一,在现阶段房地产市场的基础上,政府要将原住人口安置以及住房保障等方面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降低居民对住房保障上的依赖,减少改造过程中开发的强度与压力。第二,要转变现阶段的模式,将改造项目与新区开发统筹运作等方面结合在一起,为合理发展与改造创建出良好的环境与条件。

3.4解决好原住人口户籍和居住问题

建议率先将城中村原住民按照居住地登记为城镇家庭户,引导原住民由农民向市民身份转变;适当减少实物安置并增加货币安置数量,鼓励原住民与城市居民、外来人口混合居住,依业缘和契约关系重构社会空间,降低原住民依地缘、血缘关系聚居的封闭程度;将由原住民组建的村委会调整为由原住民、城市居民、外来人口共同组建和参与的社区居委会,增强基层自治组织民意代表的广泛性,形成有利于外来人口降低文化冲突感的新机制。

3.5合理引导原住人口转变生活方式

受到空间以及聚居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城中村保留了传统的生活方法。面对传统生活方式中存在的不足时,相关部门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积极引导与宣传,以此创建健康多元的城市社区生活秩序。由于空间的聚居和时间的积累,城中村往往保留着浓厚的传统生活方式。在这些传统生活方式中,既有邻里和睦、邻里互助的精华,也有罔顾邻里感受和社区秩序的糟粕。

3.6在改造城中村的同时重视村民观念的改造和技能培训

城中村是城市中的“孤岛”,在一定程度上与外界隔离,村民的观念与外界差别很大。2004年,深圳虽然实行全面城市化,城中村的农民全部转变为市民,但是村民们仍然保留着传统的思想观念。城中村改造的任务不仅仅是拆除违章乱建之物,更重要的是在改造过程中注重村民思想观念的更新。在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政府应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用先进的城市文化塑造村民的思想观念,使他们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与城市文明尽快融合。此外,政府应重视村民技能的培训和素质的提高,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教育,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使他们彻底摆脱对土地和出租屋的依赖,融入到城市中,成为真正的“市民”。

3.7多渠道、多途径拓展改造资金来源

城中村改造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仅仅依靠政府出资会造成政府巨大的财政负担,因此要多渠道融资。参照全国各大城市城中村改造的经验,目前主要有3种融资方式:一是政府主导方式,以政府出资为主,政府设立专项改造资金;二是村集体主导模式,以村集体出资为主,政府在提供科学的改造规划,并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市场主导模式,吸引开发商参与城中村改造。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深圳应鼓励村集体在政府的规划下出资自发改造,并适当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充当监督者和服务者的角色,最大限度的节省财政资金。

4城中村改造新模式探索

城中村改造模式众多,但每一模式都有自身难以规避的不足,探索出城中村改造的新模式,扬长避短,使上述模式中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其中的不足得到有效规避。我们可以建构这样一种新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政府主导+村民提议+开发商融资,这一模式可以取三方之长处,更好地实现政府、开发商、村民三方各自的利益。在这一新模式中,政府引导、协调改造工作,公开征询改造方案,听取村民、开发商的意见来进行修改,不直接参与改造工作,可以防止政府官员腐败行为的发生;开发商在新模式中是筹资的主要部分,也是改造的主力,担任改造中的大部分工作,此时的开发商是政府和村民共同商定确认的,有利于实现三方共赢;村民在该模式中是城中村改造的积极参与者,村民代表由村委会选出负责向政府和开发商提出村民的意见,发出村民的利益诉求,这样做可以提高村民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同时可以规避村集体主导的弊端。城中村改造模式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固化不变的,是我国各大城市“摸着石头过河”的经验总结,旧的模式在不断消失,新的模式层出不穷,没有最完美的模式,只有更符合客观实际,更能满足人民群众利益的模式。

结语

综上所述,城中村不是保证原住人口福利以及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的必然渠道,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优势。因此,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好转化与研究工作,结合实际需求,提高融入的效果,保证城中村改造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窦殿毅.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社区转型与城乡文化融合问题研究[J].住宅产业,2016

[2]李娟,静丽贤.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城中村”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实现路径——以唐山市高新区瓦官庄为例[J].金色年华:下,2013

[3]钟海,陈晓莉.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途径——以西安市“城中村”改造为例[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