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位难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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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位难产的处理

李岩

李岩(黑龙江省青冈县中医院黑龙江青冈151600)

【中图分类号】R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0)01-0273-02

在决定分娩方式时需作头位分娩评分法。

(一)剖宫产

头位分娩只有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考虑剖腹产:

1足月活婴无法通过的绝对性狭窄骨盆或明显畸形、歪斜骨盆。

2头盆明显不称,头盆评分≤5分。

3胎儿特殊的畸形,如联体双胎、双头畸形。

4严重胎头位置异常如高直后位、枕横位中的前不均倾势、额位及颏后位,这些胎位往往在宫颈口扩张3~5cm后,经阴道检查证实。

5临产后产程停止进展,复查有明显头盆不称者。

6宫颈始终未能开全者,宫颈坚韧或严重水肿经处理无效者。

7子宫收缩乏力,经积极治疗后仍无进展者。

(二)试产

除符合以上剖宫产条件者外,头先露的初产妇均应经过试产。尤其是骨盆入口面的头盆不称更应给予充分试产的机会。对中骨盆—出口面的头盆不称试产要特别慎重。因此剖宫产指征要比入口平面掌握得松一些。

1一般处理在试产过程中必须始终维持较好的产力,注意以下各点:

(1)舒适的待产环境及有利的待产及分娩体势:待产室布置得轻松、恬静,产妇可以随意交谈、走动、坐卧或休息。

(2)注意水分与营养的补给:必要时给以5%~10%葡萄糖溶液500~1000ml静滴。

(3)保持盆腔脏器空虚以免妨碍胎头下降:入院待产时即作一次温热肥皂水灌肠,产程中随时注意排空膀胱。

2按产程异常表现处理

(1)潜伏期延长

1)用度冷丁100mg肌注或安定10mg静脉注射对纠正不协调宫缩有良好效果。

2)应用镇静剂后宫缩无明显改善者,应考虑加用催产素。

3)应用催产素2~4小时后仍未进入活跃期者,应进一步估计有无头盆不称。

4)对宫颈口已扩张至3cm以上者应检查胎头方位。

5)注射度冷丁或安定使不协调宫缩暂时消失后又复出现时,更不能轻易诊断为假临产。

6)应注意宫颈难产引起的潜伏期延长。宫颈难产时可先做阴道检查,徒手扩张宫颈以分离粘连;注射1%利多卡因于宫颈以解除痉挛;不能奏效者则需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2)宫颈扩张延缓或阻滞,应及时寻找原因

1)首先应做阴道检查了解骨盆内部情况并估计胎儿大小,如无明显头盆不称即可予以人工破膜。

2)严重胎头位置异常,如高直后位、枕横位中的前倾势不均、额位及颏后位的诊断确立后,即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3)无严重胎头位置异常时考虑使用催产素。

4)使用催产素2~4小时产程无进展,或虽有进展但宫颈扩张率<0.5cm/h者应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3)胎头下降延缓或阻滞

1)产程较晚期(第一产程末及第二产程)胎头下降延缓或阻滞,表明胎头在中骨盆—出口面遇到困难,应及时做阴道检查。

2)在摒除明显头盆不称及严重胎头位置异常后可试用催产素。

3)持续性枕后位或枕横位能徒手将胎头转至枕前位并继续下降至+3或更低者,宫颈开全2小时后应结束分娩,行低位产钳或胎头吸引助产。

4)若旋转失败,胎头仍持续在+2或不到+2者以剖宫产为宜。

(4)第二产程异常的处理

1)宫缩乏力者应静滴催产素加强宫缩。.

2)宫口开全1小时胎头未暴露,提示头盆不称,应行阴道检查,徒手纠正持续性枕横位或枕后位。

3)若旋转失败,胎头仍在+2以上,以剖宫产为宜。

4)若先露下降至+3以下,于宫口开全2小时时行低位产钳或胎头吸引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