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十八载 普治见成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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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山林下放到户,神农架林区阳日镇太阳村将王必成家附近的一片山林承包给其个人经营,并按程序办理了合法的山林证书。当年10月,有人借王必成没有完成农特税为由,提出不应将此山林承包给他,并建议没收其山林证书,于是王必成的山林证被该村六组收回。王必成不服,向村委会反映真实情况,由村调解委员会调查后证实——没收王必成的山林证纯属某些人私欲膨胀,恶意中伤、蓄意霸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