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输电线路防外破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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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输电线路防外破管理

陆建刚张天英李果段向东李佩

(国网阿勒泰供电公司新疆阿勒泰836599)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设施所处的环境日益复杂多变,各类外破隐患层出不穷,对电力生产乃至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围绕输电线路通道属地化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按照“运维主体、内部联防、外部联动、群防群治、共保平安”的管理策略,建立群防群治的护线网络,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控的立体式内部联防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外部联动工作格局,形成输电线路防外破管理的常态机制。

一、专业管理的理念及策略

为了防止外力破坏造成的输电线路故障停运及引起的电网运行连锁反应,避免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确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建立“3+2”的护线网络和“三位一体”的巡视检查,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和准确的风险评估,落实通道属地化管理,实施全方位立体式的防护措施,成立防外破专业工作组开展专业管理,实现防外破管理的可控、能控、在控,有效防范输电线路外力破坏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电网的运行可靠性。

以“内部联防,外部联动”为特征的防外破管理以确保大电网运行安全为核心,以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为手段,以“排查发现、评估定性、防控治理、督办考评”为主线,采取了“运维主体,内部联防,外部联动、群防群治、共保平安”的管理策略,全面加强“发现-评估-管控-消除-考核”的全过程管控,建立防外破管理的常态机制,实现了防外破管理水平的提升。

依托各级政府、电力保护办公室,构建输电线路通道立体式防护网络,深化联动机制,把握关键环节;健全管理办法,强化过程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制定管控措施,提升输电线路运维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输电线路供电可靠性和设备完好率,杜绝重要输电通道外力破坏故障,不发生固定外破点的输电线路跳闸事件,降低移动外破点的输电线路跳闸率,确保输电线路运行安全稳定。

二、专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执法手段不够丰富

在法律责任中,未明确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行政罚款最高额度只有1万元,难以起到震慑作用,执法人员的经验和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2.防外破宣传内容形式单一

往往限于设立宣传台、悬挂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力量不足,仅限于电力企业开展,缺乏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共同参与和配合。

三、主要管理做法

1.打造天罗地网,及时排查发现外破隐患

建立以专业、属地、群众三级护线和政府、群众两层信息员的“3+2”护线网络,开展视频监控,形成无人机、人工巡视的巡视模式,在输电线路沿线周边织下天罗地网,全面监控输电通道外破情况。

1)建立“3+2”护线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

建立以专业护线为主导,属地护线、群众护线为协同的三级护线网络。专业护线推行设备主人制,设备主人是输电线路的第一责任人,并落实逐塔逐档。属地护线落实专人负责线路通道属地化工作,供电所(配电队)落实1名属地责任人和1名通道巡视专责人。群众护线重要输电通道每10公里不少于2名护线员,其它输电通道每15公里配置不少于2名护线员。高、中风险地段根据现场需求增加配置。

建立政府信息员、群众信息员两层信息员网络。专业护线人员按照2人一组分散住到责任段附近的旅馆或者群众家里,与群众交朋友,开展点对点宣传。按照3-5基杆塔为一个区段,建立群众信息员网络,对发现线路附近有外破信息并及时报告的,给予一定的奖励。积极利用沿线乡镇政府人员的作用,建立政府信息员网络,对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规划等信息及时沟通。

通过建立专业护线、属地护线、群众护线和群众信息员、政府信息员的“3+2”护线网络,实现了时间和空间维度的全覆盖。

2)推进通道属地化管理,创新通道运维方式

属地化管理是指输电线路通道所属行政区域相应市供电公司、县供电公司、供电所(配电队),与输电线路运维单位共同开展输电线路通道运行维护工作。通道属地化管理坚持“市公司统管,县公司直管,供电所实施”的原则。属地公司主要职责是配合线路运维单位,会同各级派驻电保办协调联系当地政府及相应主管部门及时处置通道隐患;负责会同各级运检单位、线路运维单位做好所辖输电线路通道保护区内大型施工临时用电报装审批工作;配合做好相应通道隐患处置、用电报装、事故调查工作。

3)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巡视,加强巡视质量监督

开展直升机、无人机、人工巡视“三位一体”的立体巡视。直升机巡视开展通道激光扫描,并利用激光扫描结果进行三维立体展示,有利于对通道实现实时管控。无人机巡视开展通道整体照片拍摄,塔头及导地线缺陷隐患核查确认,线路故障隐患点辅助查找,新建线路投运前辅助验收巡视等。人工巡视针对专业人员、属地人员、群众护线人员制定不同周期,其中利用群众护线员就近线路的便利,开展每天一次的通道巡视。积极利用信息员网络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汇报。

建立智能监控平台,实时监控。在人口密集区、施工点等外破易发地段,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在后台建立视频监控平台,安排人员实时监视现场动态,实现可视化管理(见图2)。

多措并举加强巡视质量管理。开展多层次督查,落实生产领导不定期督查、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班组互查的三层督查体系;开发能够运行于移动智能终端(如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的移动巡检系统,能够实现轨迹定位、地图导航、远程视频拍照、巡检预警等功能,能够有效管理巡视到位率和巡视质量(见图3)。

图2监控人员实时监控大屏图3巡视轨迹跟踪

2.2.2科学诊断预警,准确评估外破隐患风险等级

运用HIRA评估方法,以国务院599号令确定的事件等级为依据,定量评估外破隐患的风险等级,准确把握大电网运行的风险,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成立防外破专业工作组。专业工作组主要由国网安徽电力在外破方面有专业经验的人员组成,主要工作是制定防外破方法,梳理防外破规章制度,建立防外破专家库,分析研究外破故障规律。专业工作组作为运检部检二处的管理支撑,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法。开展重要输电通道风险评估,引入了HIRA评估的方法,实现隐患风险由定性到定量的转变,更加准确的定位风险程度,为治理措施的制定提供量化依据。该评估方法是将评估出的外破隐患,采用LEC计算方法,计算风险值(风险值(R)=后果(L)×暴露时间(E)×可能性(C)),然后根据风险值确定风险程度,给每个风险程度赋以基本扣分值,基本扣分值乘以外破因子的权重,即可得到该区段的外破风险状态(见表3)

表3风险状态评价表

建立灾害预警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使用极轨气象卫星多通道的监测数据,并形成天基卫星宏观监测与地面采样微观监测结合的立体监测模式,逐步实现山火、暴雨等恶劣气候灾害引发的输电线路故障的监测与预警,增强输电线路抵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能力。

根据预警平台及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开展针对性的超前防范措施,避免外破事件对大电网运行的影响。

2.2.3落实内部联防,有效管控治理外破隐患

通过有效融合人防、物防、技防风险治理措施,形成对外破隐患的“围歼”式控制,有效管控外破风险,防止外破事件的发生。

1)严把开工许可关,从源头加以预防外破风险

运维单位做到“三个百分百”。对于线路保护区内大型施工,运维单位应严格落实三个百分百,即下发安全隐患告知、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办理施工行政许可,视外破点的类型缴纳一定程度的安全风险保证金。

属地单位严格用电申请办理。对于施工方办理行政许可、从事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用电营业窗口受理用电申请时,严把隐患产生源头关,联合输电运维单位共同现场勘察方案,对线路保护区附近的业扩工程,符合电力法律、法规要求的予以办理;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施工行为,必须要求用户出具电力行政许可决定书,方可继续办理业务。

2)综合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力管控外破风险

人防措施控制风险。提高巡视人员的巡视频次,对于大型机械施工的风险区段,在施工期间落实人员蹲守看护。对存在周期长的外破隐患点,在该处附近聘请负责任的群众护线员负责看护。开展吊车(尤其是黑头吊车)、水泥泵车的隐患排查,登记驾驶员信息,并对其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培训,建立吊车、水泥泵车等大型施工机械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共享。

物防措施降低风险。在电力设施本体或通道附近安装必要的实体防范装置,降低外破风险。设立警示标识牌和防撞、限位、限高等设施。针对采砂船,在河道设立一个圆锥状浮标;在淮芜线下相子导线上间隔安装了7只夜间发光警示球;在沿河两岸,埋设警示标语牌等。

技防措施防范风险。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或技术手段发现、通报、防范侵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措施。在外破风险区段,安装图像抓拍装置和声光报警装置,采用激光对射技术,当机械或者车辆船只隔断激光束时,装置即报警,同时视频图像进行抓拍取证。国内首次在淮河大跨越上下游安装拦河索,通过设置一定的阻尼装置,保证碰撞后杆塔、线索、船只均不发生破坏的“阻尼式拦河索”,有效的拦截了超高船只对特高压重要输电通道的破坏。

2.2.4加强外部联动,快速消除闭环外破隐患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建立电力保护行政执法机构,以及电网企业参与、多部门协作的“大联防、大联动、大联治”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防外破工作格局。

1)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三联”工作机制

建立“大联防”工作机制。成立由省经信委、公安厅、国土厅、安监局、省电力公司等15个部门组成的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明确电力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各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人民政府相应成立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

建立“大联动”工作机制。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积极争取省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在经信委成立了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承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工作,省、市、县均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电力公司派驻人员进驻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与政府部门人员一道联动执法。

建立“大联治”工作机制。建立警企联治工作机制,成立电力警务室,担负起督导、指挥、协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案前预防、案后出警、警情通报职责,及时侦破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

2)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机制。

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年度挂牌督办制。每年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障、违法建筑、违章施工等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统计并上报所在地市、县安委会,列入年度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范围。

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挂牌整治责任单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防“五落实”。

2.3人力资源保证

2.3.1组织机构

2.3.2组建工作机构和队伍

内部护线网络及队伍建设。500kV及以上超特高压输电线路由省检修公司负责运维,其中特高压及跨区电网以及部分500kV输电线路由省送变电受托运维,220kV及以下输电线路地市公司输电运检室负责运维。全省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共计聘请群众护线员1873人,群众信息员987人,政府信息员349人。

外部联动机构及队伍建设。安徽省16个地市,2个省直管县,68个县全部成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3-4名,主任、副主任分别由省经委、省公安厅和省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人员兼任,目前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构专职人员达1568人,并具备电力行政执法资格,其中电网企业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占76%。

2.4绩效考核与控制

2.4.1线路防外破工作检查

省公司运检部对运维单位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工作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隐患排查到位情况、外破隐患点发现情况以及固定外破点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年度不定期组织防外破工作组成员对各运维单位开展飞行检查,实行“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运检部、安监部对列入挂牌督办的外破点实时定期督查和跟踪。

2.4.2考核方式

年度考核由省公司在对市、县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对市公司输电精益化管理考核中体现。季度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方式进行。依据考核细则,省公司考核运维单位和市公司,市公司考核所属县公司,县公司考核供电所和相关线路班组。运维单位对属地公司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报省公司运检部和相关市公司。考核指标包括外破跳闸率和外破停运率,以及防外破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的自评工作,将自评结果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公示通报,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考评结果不达标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考。

2.4.3执法工作考核

依据《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方案》,省电力设施保护领导组办公室每年牵头组织省电力设施领导组成员单位对各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考核;所属按照各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由经信委每年牵头组织市电力设施领导组成员单位对县(市、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2.4.4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防外破管理工作纳入市公司输电精益化管理考核,纳入市、县公司季度和年度企业负责人和同业对标考核。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组办公室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纳入各市、各市所属县(市、区)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考核结果与地方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年度业绩及评优评先挂钩。群众护线员考核结果将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聘。

2.5标准或规章制度

规程规定及技术标准见下表

三、评估与改进

3.1评估方法

输电线路防外破管理工作成效,主要从定量、定性两个方面进行。

定量方面:1项专业指标达到最佳值,2015年外破跳闸率为0.08次/百公里·年,其他4项专业指标均为0,特高压及跨区电网实现外破零跳闸和零停运的双零目标。2项管理指标达到最佳值,护线网络队伍建设100%(目标值90%),执法警务队伍建设100%(目标值90%),其他3项指标达到目标值。

定性方面:各种外破得到了有力的治理,电网安全得到了有力保护。共查处重大安全隐患2984处,督办消除2900处,采取防范措施84处。共制止违章施工作业1290起;制止、拆除违章建筑1852处,面积83183平米;制止违章植树10251处;修剪、移栽、置换、清理树障228.2万多棵。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26个规范性文件、25种行政许可文书、33种电力行政处罚法律文书、18项内部管理制度,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3.2专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3.2.1执法手段不够丰富

在法律责任中,未明确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行政罚款最高额度只有1万元,难以起到震慑作用,执法人员的经验和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3.2.2防外破宣传内容形式单一

往往限于设立宣传台、悬挂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力量不足,仅限于电力企业开展,缺乏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共同参与和配合。

3.3专业管理改进对策

1)加强电力行政执法手段。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加强电力执法手段的应用,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电力警务室人员的执法水平。

2)丰富电力法规宣传内容和形式。要注重电力法规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如通过微信、微博、网络、短信等新媒体以及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进学校、进企业、进政府”扩大宣传面,注重宣传的准确性和通俗性等等。

四、推广应用可行性分析

通过实施“内部联防,外部联动”为特征的输电线路防外破管理,安徽电网输电线路外破跳闸逐年下降,供电可靠性不断提升,2015年电网系统可靠率99.832%,、城网供电可靠率99.962%,年均减少停电户时数23.8万余户时,增加供电量约3606万千瓦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2500万元。为安徽省经济发展提供了电力保障。目前,安徽电网处于特高压交直流混联运行新阶段,输电线路电压等级从1000kV到10kV全覆盖,交直流设备种类齐全,同时,“三集五大”改革后,各网省公司组织结构基本一致,国网安徽电力形成的防外破长效机制典型经验具备推广条件。在推广过程中相关建议如下:

4.1提前预防,变“堵”为“疏”

通过输电线路状态巡视,加大巡视人员的预判性,发现输电线路保护区附近堆积或运送施工材料,巡视人员提前进行宣传和告知。

4.2加强考核,提升责任意识

加大对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与综合奖金挂钩,并结合内部奖惩规定,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3部门联动,群防群治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都来参与此项工作,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才能让电力设施不受破坏,才可能保证电力的正常供应,才能建设和谐企业、和谐社会。

五、补充说明

5.11000kV淮芜线淮河大跨越防采砂船外破典型案例

1000kV淮芜线淮河大跨越线路段线路位于淮南市淮河段,淮南市境内的淮河段采砂点较多,且不同程度的存在非法采砂现象。采砂船的龙门钻架根据船的大小不等,极易发生钻架碰触导线造成损伤导线或线路跳闸事故。2013年6月28日,1000kV淮芜线淮河大跨越段由于超高采砂船碰刮,造成导线断股、损伤。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5.1.1人防措施

形成专业护线队伍、属地化护线队伍、群众护线员全覆盖的防护网络。

专业护线队伍增加巡视密度及频次;在大跨越设置巡检站点,长期租用当地群众快艇在河道内定期巡查;属地护线单位加强信息互通,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收集大跨越上下游10km以内的采砂点、采砂船户主、船类型、高度、是否有吸砂管等相关信息,建立采砂点档案。

5.1.2技防方案

在大跨越上游150m、下游100m各设置拦河索一道。拦河索采用“耐-耐”方式立塔,耐张段内使用三根拦河索,上面一根为主吊线,下面为两根辅吊线,辅吊线最大弧垂处悬挂标识牌并涂夜视反光漆;辅吊线最下端距最高通航水位的距离满足“通航最高点高度不低于16m”的要求。

拦河索投影图

利用四基拦河索塔,安装高强红外远程监控装置和激光对射装置,达到成像和预警的目的,防止采砂船逃窜过程损坏拦河索后进一步向大跨靠拢。

蚌埠公司暂时对该区段采取加强巡视监控,在塘口边缘埋设了大型警示标志牌及警示桩(界碑),在60#杆塔安装了视频在线监控装置。

2014年7月15日,蚌埠市经信委根据副市长的批示会同安监局、国土局、供电公司督促禹会区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查看了220千伏田秦2780、洛燕2778线路开山爆破安全隐患现场,要求禹会区政府领导包案,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2014年12月18日,公司再次将该处情况上报市经信委并反馈至淮河晨刊市长热线办公室,禹会区下达对大禹石料加工厂等三家单位中止供电的通知。

2015年3月5日,蚌埠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各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情况,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2015年3月31日,蚌埠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再次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县处级领导干部包案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安全生产隐患由县处级领导包案,实行市级挂牌督办并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输电线路附近非法开山放炮现象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