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场所发生火灾时的非消防电源切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20
/ 2

医疗场所发生火灾时的非消防电源切除

辛西宏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山东东营257000

摘要:建筑发生火灾时,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何切除非消防电源的问题一直存在理论争议,尤其是医疗场所,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与火灾救护通常难以兼顾。而在现实情况下,受各种非理想化因素影响,在技术层面更难有一个统一的决断。鉴于此,在分析非消防电源切除要求的基础上,谈论了切非问题的争议焦点,并提出了建议措施。

关键词:医疗场所;火灾;非消防电源;切除

引言

在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依据规范要求,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俗称非消防电源切除,以下简称“切非”)。对于规范做出的相关要求,下文将进行详细介绍。从广义的角度来讲,可以认为火灾危险性较大以及比较重要的场所都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医疗场所(或医院建筑)的重要程度,在民用建筑领域也是不言而喻的。即便是非火灾情形下,考虑到病人的人身安全,医疗场所大量的高等级负荷在供电可靠性方面也有近乎“苛刻”的要求。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医疗场所发生火灾,我们所要讨论的就不仅仅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器是否能实现“切非”,而是要综合衡量利弊,在紧急情况下,对于病患安全与消防救援安全这两方面做出一个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1非消防电源切除的要求

1.1为什么要切除非消防负荷

依据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第4.10.1条规定: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其条文解释如下:关于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在国内是极有争议的问题,各种情况都存在,比较复杂,各地区、各设计院的设计差异也很大。理论上讲,只要能确认不是供电线路发生的火灾,都可先不切断电源,尤其是正常照明电源,如果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正处于点亮状态,则应予以保持,因为正常照明的照度较高,有利于人员的疏散。正常照明、生活水泵供电等非消防电源只要在水系统动作前切断,就不会引起触电事故及二次灾害;其他在发生火灾时没必要继续工作的电源,或切断后也不会带来损失的非消防电源,可以在确认火灾后立即切断。由上述内容可,“切非”的首要目的在于防止消防救援时引发触电事故及二次灾害。

1.2什么时候切除非消防负荷

由上述规范同一条文解释:1)火灾时可立即切断的非消防电源有:普通动力负荷、自动扶梯、排污泵、空调用电、康乐设施、厨房设施等。2)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掉的非消防电源有:正常照明、生活给水泵、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地下室排水泵、客梯和Ⅰ-Ⅲ类汽车库作为车辆疏散口的提升机。

2争议焦点

2.1切与不切的平衡

2.11争议的来源

在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3.2.1条中,对一级负荷的定义包括: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中断供电将破坏有重大影响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时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列为特别重要的负荷。另外,由JGJ312—2013《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表4.2.1可知,二级及以上医院,绝大多数负荷为一级负荷以及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作为存在大量高等级负荷的场所,医疗设备的供电可靠,可以说也是病患生命安全的保障。而恰恰这些重要的负荷,按性质区分均为非消防负荷,广义层面上属于可切除的负荷。也正是因为如此,如前文所提,在民用建筑电气领域,关于这一点一直都存在较大争议。对于医疗场所而言,如何精准把控切除设备电源对病患造成的危险,进而估量火灾时不切除电源可能造成的二次灾害,是一个没有终点的话题。对于有大量一级、二级负荷的医疗场所,应急照明均为双回路(或两路电源,灯具蓄电池通常作为第三电源)供电,普通电源“切非”后,应急照明仍由220V电源供电,水系统工作后,火灾现场也同样有发生触电事故或二次危害的可能。两害相权取其轻,由于争议的特殊性,任何相关的讨论都只能放在限定的范围内,针对具体的场合才有判断价值。

2.12高层火灾救援难度大

重要医疗建筑大多数为一类或二类高层,这类建筑发生火灾时最明显的特点便是室外施救难度极大,主要依靠室内施救,所以防范火灾与火灾自救才是最有可能起效的办法。从这个角度出发不难看出,在“切非”逻辑中,更应该优先保障室内自救,维持常用电源的可靠,尽可能地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持久的电力供应,其意义要远大于防范可能产生的二次危害。据国内2017年报道,国内配备的举高车以及大多数的消防水枪、水炮,其喷射高度最多只有50m。50m以上的高度,除了室内自救几乎没有有效的外援手段。上述情况也印证了优先考虑室内自救的重要性。

2.2稳定性与安全性的平衡

普通电源稳定性高,消防电源安全性高,这是不争的事实。“切非”的目的,最终是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火灾损失,降低人身面临的危险。在这个大原则下,单纯从安全角度出发,而忽略稳定性,也并不是我们最终想看到的结果。另外,不仅是医疗建筑,很多建筑内的疏散照明、疏散指示并无确切的日常维护措施,时间一长,这些应急设施就容易成为摆设。笔者曾经白天“迷失”在多个大型建筑之中,苦于找不到安全出口。而在现如今众多追求艺术造型与功能结合的大体量医疗建筑中,紧急情况时切除大量常用电源后,还能不能做到顺利疏散?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2.3理论与现实的平衡

在讨论上述情形时,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理想化。通常讨论各方争议的时候,更多的是讨论对立取舍的理论合理性。如果将设备性能是否可靠、日常维护是否到位、施工是否规范等因素综合考虑进来,常用电源将显得更加可靠,而各种应急措施在未得到充分的验证之前,则显得不那么有力。

3建议措施

考虑到医疗场所的特殊性,大量非消防重要负荷的切除有可能会造成比火灾更大的损失,为了更好地实现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初衷,笔者有如下建议:1)普通照明或走道照明火灾时不做“切非”,即相应电源不设置分励脱扣。2)对中断供电可能对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形成重大威胁的医疗设备负荷,火灾时不做“切非”。3)对于变电所备用电源,虽然按需要系数法统计负荷时并未计入消防负荷,但由于火灾时切除了大量非消防负荷,消防设备的使用并不会造成变压器的过载;而对于柴油发电机,容量计算时,应计入相应重要医疗负荷不做“切非”后对其容量计算产生的影响。

结语

医疗场所人员密集,且以病患居多。相比其他场合,该场所发生火灾时,火灾带来的危险性自然就被放大。如何能在有限的条件下降低火灾损失、减少人员可能受到的伤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对于重要医疗场所的非消防电源切除问题,电气设计人员一直存在很多不同的意见和争论。本文对相关规范说明进行分析和总结,结合设计工作过程中的思考,提出探讨性的建议和观点,希望能够通过进一步的论证和探索,针对医疗场所的特殊性和建筑防火的重要性,提出更加合理、完善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S].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S].

[3]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