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延长超限额结汇期限至90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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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满足企业用汇需求,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外管局颁布了《关於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办法的通知》,将境内机构超限额结汇期限由现行的十个工作日延长为90天,自2005年3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