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0-20
/ 2

浅析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

王聘

〔摘要〕《刑事诉讼法》课程是法学类学生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目前该课程在各高校法学院系的实践教学活动状况可谓良莠不齐,有必要对该课程的教学实践活动进行一定的改良,针对其实践性强的特点强化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效果,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

1《刑事诉讼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和刑事诉讼新理念的要求。我国1997年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刑事诉讼的目的从单纯的“惩罚犯罪”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刑事诉讼理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程序正义、无罪推定等法学术语一直不停地在我们法律工作者脑海中闪烁并发出诱人的光芒。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然导致刑事司法实践的变化。相应地,作为刑事法律事务实践前沿阵地的《刑事诉讼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有必要进行战略性调整与改造。在司法实务中,庭审只是案件处理的一个环节,更多的工作是在法庭之外。我们固然要在“模拟庭审”中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贯彻无罪推定、程序正义等刑事诉讼理念,但更要将它们体现在法庭之外的诸如会见、调查取证等各个具体环节之中。因为在现行的刑事法律实践中,法院的庭审已不再像过去那样走过场,对控、辩、审任何一方来说,庭审成功的关键都在于事前准备工作和庭外工作是否做得充分扎实。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学生刑事案件庭外工作的实践教学也极其重要。目的之一就在于从实践的层面帮助他们强化刑事诉讼双重目的观和刑事诉讼新理念,以确保法学类毕业生能适应社会的新发展,确保他们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确实贯彻执行新的刑事诉讼法。

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的要求。当前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网络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中国WTO的加入也影响了现行的教育体制,海洋法系、大陆法系的融合,使得双方在教学上重视吸收对方的优点和长处。重视法学实践教学,实际上就是大陆法系的法学教学学习和借鉴海洋法系的成功经验。

因此,笔者认为,兼具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优点的法学类无疑将更能效适应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结合以上形势以及法学类学生所即将从事的职业性质,《刑事诉讼法》课程实践教学活动作为一个基础性教学环节更不应偏离法学教育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的具有综合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这个根本任务。

2具体的实施过程与阶段目标

每学期的第一堂课大部分老师都会跟学生谈这门课程的重要性或者在法学中的地位及学期教学安排,笔者也不例外,但笔者试图用其他的方式让学生明白学习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的意义。

2.1开课之前进行三次的视频教学,让他们领悟:①程序的重要性(有无程序保证,诉讼的最终结果有着天壤之别);②程序给社会大众带来的益处(司法公正、法律至上);

③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端。

电影教学可以充分发挥视觉冲击力,学生乐于接受,同时调动学生的眼、耳、手的功能,更有利于他们集中精力关注学习的内容,在生动的艺术场景中通过具体的案例展示,经过老师观后的引导,老师想要达到的影片观看效果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这种浅显的感性方式使学生对程序有了一个整体观念,尽管他们无法用法言法语标准地进行表述,但能达到上述目的。

2.2力争在介绍理论或者法律规定前至少讲一较能说明相关知识的案例,为了贴近生活、增加学生对现实法律问题的关注,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所讲案例力求新而且大多发生在福州或者福建省内的其他地区。然后进行提问与引导,最后用程序法的规定剖析案例,并进而讲解该规定的理论依据,基本上做到用案例说明理论。目的是让学生即使当堂无法理解和记忆理论也能在课后通过案例回忆并慢慢理解法律规定与理论依据的科学性。

2.3明确告诉学生程序法最重要的是实务操作,并在第四周就布置分组实行模拟法庭考核的要求,学生在第六周即上交小组决定要模拟的案例,对学生上交的案例进行严格审核,力求每组不重复并尽量拓宽他们案例所涉的法律问题,以求在具体的考核中让他们进一步学习、体会课堂上涉及的程序法与实体法知识,在实务中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并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学习状况(或者说是专业知识水平),为了完成任务和更好地通过模拟法庭考核,学生在课后通过查找资料、同组同学交流、咨询老师、动脑思考,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会有更大的提高,为将来进入法院实习打下一定基础,也使得学生能带着在模拟法庭中碰到的问题在实习中更好地学习。

2.4在最后的模拟法庭考核的过程中,一直等到全部同学按组开庭模拟结束后才对每一个庭的不足与出色之处进行评析,对特别出色的同学与小组进行表扬并指出其出色之处,让学生在综合运用理论及程序法的规定之后有个更为深刻的认识,再次提高他们学习刑事诉讼法和实体法的欲望。然而考试除了结果之外,笔者认为更重要的是指出学生不足之处,以期日后他们能够进行改进并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另外,这种点评也可以让很多同学评价老师评分公正与否,依据何在?同时,让他们又温习了法律知识。

2.5课程结束后,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好、中、差组的准备过程及自己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为将来再次讲授刑事诉讼法做准备工作,也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总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认识到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3教学效果

笔者认为本次教学改革与期末考试考核方式改革是成功的尝试:使得沉闷的课堂变得轻松有趣,突破了传统的讲授教学内容的方式。

作者单位:西安政治学院研究生管理大队学员十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