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2005年1月28日国税函[2005]115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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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国税发[1996]177号)、《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以下简称两个文件)执行以来。各地反映了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总机构管理费的管理。规范总机构管理费的税前扣除。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