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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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

方俊杰

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0180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高负荷、立体型、大面积、大空间的现代火灾及矿井坍塌、超强台风、化学危险品泄漏等重大灾害事故形势日益严峻,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受到了严峻挑战。因此,本文探讨了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

关键词: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已经出现落后的情况,消防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消防安全管理的传统方法日渐跟不上现代社会发展的速度和人们生产生活的要求,因此,要向让消防监管走上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致的发展轨道,就必要在管理理念、方法、措施上不断创新,完善消防安全类设备,强化消防安全人员的培训,寻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转变与革新。

1、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1.1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第一,消防供水不足。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基础差、底子薄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第二,消防站建设滞后。第三,消防车道不通畅。第四,建筑设计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有些单位为了省钱,对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断章取义",将部分应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固定消防设施项目砍掉,以致固定消防设施不全

1.2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公安消防部队承载着全国的消防监督检査工作,但是由于我国管理体制问题和基层消防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严重的阻碍了我国消防工作的全面展开。主要存在二个问题:一是消防队伍薄弱。消防工作是全面系统性的以防范为主的工作,消防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任务量大、人员更换频繁、直接导致消防机构无法在有效地时间内完成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社会消防力量未能形成合力进行消防管理工作,消防管理属于安全问题的范畴,应该属于全社会每个单位和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不仅仅是消防部门的责任,如政府机构、公安派出所和群众安防人员都有消防的权利和义务。

1.3法律法规建设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于消防法律体系的建设还尚不健全,包括《消防法》在内的各类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还很不完善。有些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后也未能根据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及时进行修改。有的规范和标准没有处理好"溯及力"的问题,特别是技术规范修订滞后,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修改一个规范条文的滞后问题很突出,人为造成了大量"火灾隐患"。

2、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创新

2.1消防监督管理要分等级分类别进行管理

依照《公安部107号令》第7条,要将消防安全深入到社会的每个场所,特别是人员比较多的公共场所,消防部门每年都要对其进行检查。这种传统的管理模式,太绝对化,在警力较缺乏与消防工作渐渐增多的矛盾下,已经不符合消防工作的诸多要求。我们有必要探寻一种新型的监督管理模式:例如,江西的消防支队采用的就是“一卡式”管理模式,也就是分等级分类别进行管理。它将各级单位按照生产规模大小、特性、火灾发生的频率等,由江西省或周边县市的消防监管机构和公安局、派出所等实施分等级管理,再根据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中的评定方法,对各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筹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定结果分类别进行监管,以确定对各建筑设施的检查次数;对消防安全设施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意识强的单位实施随机检查;而对消防安全设施不到位、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的单位增加检查次数,并依据火灾隐忧的程度对相关单位进行严厉惩处,建立健全“突出核心,监督管理井然有序”的消防监管体系。

2.2政府机构投入资金建立社会消防检查队伍模式

以某市区为例,该区创立了“建立社会消防检查队伍”的新模式,也就是说,由政府部门抽出资金建立、消防机构实时引导的社会检查队伍。前几年,该区消防大队提出建立“社会消防检查队伍”,对日趋恶化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有力管控,解决消防监管任务艰巨、监督管理力量不大、社会秩序容易失去控制等问题。消防检查队伍的构思一经提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它要求对县、市两个级别的负责人的工作进行强化,建立消防安全联动体系,并制定这两个级别的评价监督准则,进一步约束管理人的行为;并且,检查队伍还将工作延展到居民委员会和各个小区,不断提升人们的自我保护和自我救助的能力,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覆盖面积。“消防检查队伍”构思实施的当年年底,该区逐渐建立起两个级别的安全联动会,开设了一个专门的办公场所,落实消防责任,系统化工作举措,明确了各级部门的工作职务。当遭遇区域消防管理人员缺乏、消防力量单薄的现状时,政府投入了250万元人民币,在消防联动会议的名义下,组建了消防检查队伍;该队伍被分散到各个街区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协查,该区的消防大队进过业务培训,并在消防部门的专业领导下,接收消防联动会下派的任务,这样,就构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全新消防管理模式。消防检查队伍的“异军突起”,是消防监管上的盲区得以被彻底清除。

2.3主体多元化的消防监管模式

公共治理的核心观念是公共决议与公共服务由单独向多元转化。针对我国消防的现状:消防力量单薄,急需新鲜血液,需要全社会协助共同建立消防安全监管体制。此外,消防监督和管理自身也是社会性活动,参与主体的多样化能起到提升消防技能、宣传消防知识、加强安全意识的功用。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消防部门、公安局派出所、保险公司、消防安全志愿者机构应当共同构建一个以消防安全为最终目的、同时合作中引入竞争体制的一体化监管网络。消防部门是消防安全防范的专门机构,应当担负起决策的作用,制定消防监管的准则;《消防法》给予了消防部门执行法律的权利,消防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使消防的公共服务技能得到提升——主要是特大火灾的预警机制及安全宣导;公安局派出所作为国家警察系统的底层部门,要对所管辖的地区的安全隐忧进行仔细检查,充分运用消防监管职权,对重要场所增大检查力度,公安局派出所的日常工作跟大众往来较频繁,对管辖区域的情况也很了解,在消防监管方面应发挥这一优势;保险公司作为意外火灾的利益关联人,有协助消防相关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发现火灾隐忧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指出,帮助消防部门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几率;志愿成立的消防组织是目前西方国家消防公共治理的关键组织,它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消防监管的成本:我国的消防志愿者组织其前身是传统意义上的村子互助的救火组织。由于发生火灾事故的原由渐趋复杂,对于消防志愿者组织提出的具体愿望和条件也变得苛刻,所以要不断提高该组织成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安全意识。

结束语

综上所述控制消防安全隐患,就要从根源上扼杀消防安全事故的种子,降低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同时,借助创新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提高我国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建设。

参考文献

[1]龙增旺姆.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J].价值工程,2016.

[2]李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J].商品与质量,2017.

[3]杨印来.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J].中国科技纵横,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