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05年至2014年法定传染病流行情况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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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2005年至2014年法定传染病流行情况分析

向桂珍段能陈秀根

云南省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图分类号】R37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550-1868(2015)10

【摘要】目的分析2005年至2014的嵩明县法定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及变化趋势,为制定嵩明县传染病预防控制策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描述流行病学的方法对2005年至2014年嵩明县的传染病疫情报告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2005年至2014年嵩明县乙类传染病年平均总发病率150.18/10万,其中:2012年发病率最高(219.68/10万),2005年发病率最低(107.39/10万);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艾滋病是重点传染病,这4种传染病占乙类传染病总发病数的90%以上。结论嵩明县传染病发病率依然较高,尤其是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以及艾滋病等。

【关键词】传染病;流行病学;分析,预防控制

传染病是危害人类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通过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嵩明县的传染病发病率已经大幅度下降,同时,传染病流行特点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为及时了解嵩明县传染病的流行规律及流行趋势,为制定适合嵩明县实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以便更好、更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嵩明县2005年至2014年传染病疫情分析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疫情资料来源于嵩明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的传染病资料;人口资料来源于嵩明县统计局,以年平均人口计算当年常住人口发病率。

1.2方法

根据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传染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传染病发病概况

2005年至2014年嵩明县共计报告乙类传染病16种4749例,年平均总发病率为147.37/10万,其中,2012年发病率最高(219.68/10万),2005年发病率最低(107.37/10万);10年累计报告传染病死亡数53例,其中艾滋病死亡37例,狂犬病死亡6例,肺结核死亡4例,乙脑、新生儿破伤风各死亡2例,伤寒、甲型H1N1流感各死亡1例。2005年至2014年嵩明县传染病发病和死亡情况见表1。

表12005至2014年嵩明县乙类传染病发病及死亡情况

2005年丙类传染病纳入疫情网络直报,2005年至2014年累计报告丙类传染病7种8058例,死亡1例(重症手足口病),年平均总发病率为255.25/10万,2014年最高635.91/10万,2005年最低26.42/10万,手足口病从2008年纳入疫情网络直报,2008年至2014年,手足口病发病数6258例,占丙类传染病发病数的77.66%,年平均总发病率为195.92/10万,居丙类传染病发病数第一位,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发病数居第二位的为流行性腮腺炎,10年累计报告1198例,占丙类传染病发病数的14.87%,年平均总发病率为0.38/10万。

2.2传染病发病构成变化情况

各类传染病发病构成中,10年来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呈双峰型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居乙类传染病发病数第一位,并且呈上升趋势,发病率最高为129.44/10万(2014年),最低为2005年29.57/10万;肠道传染病发病数由过去的第一位下降为第二位,呈逐年下降趋势,最高为63.91/10万(2006)年,最低为11.95/10万(2014年);呼吸道传染病逐年不一,2006年和2012年出现高峰,年发病率分别为40.62/10万和40.98/10万;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在2006年和2007年出现连续两个高峰年,其余各年回落平稳,发病率分别为2.56/10万和2.53/10万。见表2和图1。

2.3重点传染病发病情况

10年来嵩明县发生的重点传染病主要是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梅毒、伤寒,5种传染病占乙类传染病总发病数的近90%。

2.3.1病毒性肝炎

累计发病数为2518例,平均发病率为78.83/10万,居10年法定报告乙类传染病总发病数的第1位,占52.49%。2008年跳跃上升至最高峰后回落至正常水平,2012年又出现第二个高峰,之后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其中甲型肝炎294例,占病毒性肝炎发病总数的11.68%;乙型肝炎1920例,占病毒性肝炎发病总数的76.25%;丙型肝炎236例,占病毒性肝炎发病总数的9.37%;戊型肝炎56例,占病毒性肝炎发病总数的2.22%;未分型肝炎12例,占病毒性肝炎发病总数的0.48%。甲型肝炎2008年出现高峰后,又呈逐年下降趋势,乙型肝炎各年均保持较高水平,丙型肝炎呈逐年上升趋势。

2.3.2肺结核

从2003年嵩明县启动了肺结核患者归口管理治疗项目以来,发病率呈缓慢上升趋势,10年来肺结核累计报告766例,居10年报告乙类传染病总发病数的第2位,占10年法定报告乙类传染病总报告数的15.97%,占呼吸道传染病发病总数的77.06%,平均发病率为23.98/10万。

2.3.3痢疾

累计发病数408例,居10年乙类传染病发病数的第3位,10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占肠道传染病总发病数的41.80%。其中细菌性痢疾406例,占痢疾发病数的99.51%,阿米巴痢疾2例,占痢疾发病数的0.49%,平均发病率12.77/10万。

2.3.4梅毒

累计发病数为387例,居10年乙类传染病发病数的第4位,10年来呈上升趋势,占法定报告乙类传染病总发病数的8.07%,占血源及性传播疾病的13.96%。其中隐性梅毒219例,占梅毒总发病数的56.59%;Ⅰ期梅毒154例,占梅毒总发病数的39.79%;胎传梅毒8例,占梅毒总发病数的2.07%;Ⅱ、Ⅲ期梅毒6例,占梅毒总发病数的1.55%。平均年发病率12.12/10万。

2.3.5伤寒

累计发病数为206例,居10年乙类传染病发病数的第5位,10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占法定报告乙类传染病总发病数的4.29%,占肠道传染病总发病数的21.11%。其中伤寒166例,占总发病数的80.58%,副伤寒40例,占总发病数的19.42%,平均年发病率6.45/10。

表22005至2014年各类传染病发病数、发病率及构成比

3讨论

嵩明县2005年至2014年法定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波动在150/10万左右,年发病率波动较大。在各类传染病的发病率中,以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呈明显上升趋势,这可能与近几年加强对性病,尤其是对艾滋病的防控与干预,使发病数报告增加,卖淫嫖娼及吸毒人员的增加,为性病的发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使嵩明县性传播疾病防制工作形势存在严峻性、复杂性和多样性;另外,病毒性肝炎和结核病发病也呈明显上升趋势,与全国报告发病呈一致。从2003年嵩明县启动肺结核病的管理治疗项目以来,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持续在较高水平,10年来呈缓慢上升趋势,这可能与肺结核患者归口管理形式有关,对肺结核患者实行免费治疗,使过去未就诊的肺结核患者纷纷前来诊治,这就相应增加了肺结核患者的门诊量,从而导致了肺结核病报告的增加,说明更多的肺结核病患者能够得到有计划、系统的规范管理治疗,对结核病的防治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随着嵩明县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增强,卫生习惯逐渐形成,肠道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2008年,嵩明县由政府对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实施了全面的改水改厕工程,农村饮用水卫生质量得到全面提高,垃圾和厕所也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效果非常明显,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病从2009年以后明显下降,但是由于近年来天气变化莫测,气温逐年升高,各种自然灾害频发,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也不能掉以轻心,依然任重而道远。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病10年来一下保持在较高水平,是嵩明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点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及虫媒传染病持续在较低的发病水平,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嵩明县到外地务工人员不断增加,输入性传染病也随之上升,10年以来嵩明县报告的疟疾病例无本土发病情况,患者均有到外地务工史,应逐步加强其防治工作。在主要传染病的发病中,病毒性肝炎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10年间乙型肝炎发病居病肝发病数的第一位,占76.25%,甲型肝炎居病肝发病数的第二位,占11.68%,丙型肝炎占病毒性肝炎发病数的第三位,占9.37%,戊肝和未分型肝炎占2.70%,说明嵩明县的病毒性肝炎患者中,以乙型病毒性肝炎为主,因此防治工作还任重道远,而要降低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重点是要降低乙型肝炎的发病率,而乙型肝炎病疫苗预防接种是降低乙型肝炎发病的最有效方式。嵩明县从2003年实施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计划免疫以来,儿童乙型肝炎以病率明显下降。实践证明接种乙肝疫苗的保护性是可信的。在青少年和成年人中也应大力提倡推广使用。

随着嵩明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力度的进一步扩大,人口流动性的增加,传染病防治工作也越来越艰巨。今后嵩明县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不仅要加大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力度,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血源及性传播疾病的防治、宣传与监测。同时还必须加强自然疫源性疾病及虫媒传染病防控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