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波聚合站点用户无法上网问题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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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波聚合站点用户无法上网问题分析

杨奎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河北唐山063000

摘要: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用户对数据速率要求也随之增高,单载波已难以满足用户的需求。为此,3GPP组织提出了载波聚合(CA,CarrierAggregation)技术。CA是3GPP定义的LTE-A的重点功能,分上行CA和下行CA,可大幅度提升系统上下行速率。

关键词:载波聚合,CA

1载波聚合原理

CA是把多个连续或离散载波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更宽频谱一起为UE提供服务,同时提高了频谱碎片利用率,节约资源。R10版本之前,一个终端只有一个服务小区,理想峰值速率为112.74M;而R10版本及之后,3GPP组织引入了CA功能,CA使能后,基站可以把多个载波聚集起来,同时为一个UE进行服务,可大幅度提高峰值速率。CA时能后,UE接入的小区称为主小区(PCell,PrimaryCell),另一个小区为辅小区(SCell,SecondaryCell),主、辅小区可同时为UE提供业务,但所有信令只在PCell与UE间交互。

2载波聚合问题描述

中国移动xx分公司对具备聚合条件的两个宏基站一个室分基站引入载波聚合技术,此三个站点引入载波聚合技术后,其中TSLUB0291XX区裕华道营业厅-ZLSE和TSGAK0060高开区世纪花园2-ZLHD两站点各种业务及各项指标运行正常,而TSLUB0036XX区房管局-ZLHD站点会时段性出现用户无法上网的现象,站点重启后恢复正常,但后期会重复出现此现象,后台指标表现为ENB触发的其他原因导致的RRC连接释放次数陡增,严重影响该站点接通率指标。TSLUB0036XX区房管局-ZLHD站点10月24日引入CA技术,10月27日出现部分用户无法上网的问题,且在2017年10月底至11月初期间,该站点此问题出现较为频繁,且引发多起投诉,问题较为严重,现场优化人员采取回退措施,将双载波的CA协同关系拆除,观察该站点是否会重复出现该问题。

3载波聚合问题分析

将该站点TSLUB0036XX区房管局-ZLHD-001和TSLUB0036XX区房管局-ZLHD-004两小区CA协同关系拆除后,该站点无法上网问题未重复出现,因此断定该问题由于载波聚合技术引入引发,对该站点聚合小区问题排查:A、首先查看该站点载波聚合后是否会出现告警,观察后未出现告警等信息;B、核查引入载波聚合参数配置是否存在问题,核查完毕后,参数配置正确未发现不合理参数设置;C、核查房管局站点载波聚合后上行干扰情况可知:该站点载波聚合后干扰值均低于-110dbm,干扰无异常。D、对比三个引入CA技术的三个站点硬件配置如下:对比三个站点聚合小区基带板挂接情况,发现TSLUB0291XX区裕华道营业厅-ZLSE两个小区同挂于一个BPL板(支持三个20M的小区),TSGAK0060高开区世纪花园2-ZLHD聚合的两个小区同挂于一个BPN板(支持6个20M的小区),均属于板内聚合,而TSLUB0036XX区房管局-ZLHD聚合的两个小区挂接于不同的两个BPL板,属于板间聚合。综上所述:TSLUB0036XX区房管局-ZLHD站点聚合小区挂接与其他两个CA站点聚合小区基带板挂接不一致,其他参数等信息配置均一致,因此确定TSLUB0036XX区房管局-ZLHD站点由于是板间小区聚合导致部分用户无法上网的问题。

4载波聚合问题调整措施

11月7日调整TSLUB0036XX区房管局-ZLHD-001和TSLUB0036XX区房管局-ZLHD-004两个小区基带板挂接情况,使两个小区挂接在同一BPL板上,调整后该两小区基带板挂接情况如下:

如上图:房管局1、4小区挂接于同一BPL板上。

5载波聚合问题调整效果

2017年11月7日将TSLUB0036XX区房管局-ZLHD-001和TSLUB0036XX区房管局-ZLHD-004挂接调整到同一BPL板之后,未出现投诉情况,无线接通率指标运行平稳,具体指达到正常。

调整完毕后,TSLUB0040XX区房管局-ZLHD接入指标运行稳定,未出现此前无法上网问题,投诉也相应解决。

对该站点现场分别占用双载波和单载波进行业务测试可知:测试终端占用该站点1小区和4小区CA聚合和不聚合的情况进行测试,下载速率和语音业务均正常。

6总结

在日常网络维护中,对于配置相同的站点,引进相同的技术,若部分站点存在业务运行不正常的情况,可采用对比分析法,对比参数设置、硬件配置情况,找出不同点,定位问题原因,从而确定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沈嘉.3GPP长期演进(LTE)技术原理与系统设计,人民邮电出版社,2015

[2]胡恒杰,朱强,孟繁丽,刘煜鹏.TD-LTE组网策略研究《移动通信》,2010,34(5):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