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实施新县制推行地方自治成绩总检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3-13
/ 1
1939年9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县制,要求重划县等、增强县政府职能、裁撤区署、建立乡镇公所、调整保甲、整理警卫、普及教育等等,以建立地方自治为名,达到加强对基层控制之目的.新县制以三年为限,1942年5月,内政部就各省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检讨新县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其成绩得失作了一个较为中肯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