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托宁联合氯解磷定救治有机磷中毒85例临床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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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托宁联合氯解磷定救治有机磷中毒85例临床分析

杨焱

杨焱(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四平136001)

【中图分类号】R59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0)04-0110-02

【摘要】目的通过临床对照分析了解长效托宁(盐酸戊乙奎醚)在救治有机磷中毒的作用及疗效。方法对我院85例急性有机磷中毒病人诊断、治疗、预后进行回顾性分析,按治疗类型分两组,一组为长效托宁+氯解磷定(下称治疗组),另一组为阿托品+氯解磷定(下称对照组)。结果治疗组治愈97.91%,病死率2.1%,平均住院日2.35d。对照组治愈率83.78%,病死率10.8%,平均住院日3.87d。经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疗效满意。结论长效托宁治疗有效磷中毒治愈率高,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少,病程短,是理想的长效抗胆碱药。

【关键词】有机磷中毒长效托宁阿托品疗效

长期以来,阿托品一直是治疗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抗胆碱药,人们在肯定阿托品治疗效果的同时,也被其不良反应造成的后果所困惑。近几年来一种新型抗胆碱药长效托宁问世且应用于Aopp治疗,取得满意疗效。现将我院消化内科2005年-2009年收治85例有机磷中毒病人临床资料分析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全部病人均为住院病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标准。随机选择治疗组48例,男20例,女28例,年龄16-68岁,平均35岁,经口服中毒(包括误食和自杀)38例。经皮肤及呼吸中毒10例。中毒农药:对硫磷5例,甲基对硫磷10例,氧化乐果20例,敌敌畏13例,口服农药量10-250毫升,服毒至就诊时间15min-6h。随机选择对照组37例,男18例,女19例,年龄13-69岁,平均33.5岁,经口服中毒26例,生产性中毒11例,对硫磷3例,甲基对硫磷7例,氧化乐果17例,敌敌畏10例,口服农药量10-220毫升,服毒至就诊时间10min-6n,诊断标准,首先有明确的服毒史或毒物接触史,其次有毒蕈碱样症状,烟碱样症状或神经系统症状。依据临床表现及全血胆碱酯酶活力测定,临床表现分3级,①轻度中毒: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胸闷,无力,瞳孔缩小,血胆碱酯酶活力50-70%。②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有肌束震颤,瞳孔明显缩小,轻度呼吸困难,流涎,意识清楚或模糊,血胆碱酯酶活力30-50%。③重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并出现昏迷,肺水肿,脑水肿,呼吸麻痹,血胆碱酯酶活力30%以下,血胆碱酯酶活力测定采用胆碱酯酶快速测定盒。

1.2治疗方法两组首先全部采用彻底洗胃,导泻及清除体表毒物,治疗组采用长效托宁(1mg/支)和氯解磷定(0.5mg/支)根据中毒程度采用不同的剂量,首次给药0.5-1h后,如中毒症状基本消失,全血胆碱酯酶活力恢复正常值的50-60%以上时,可以停药观察。如中毒症状仍未完全消失和全血胆碱酯酶活力<50%时,应给首次用药剂量的半量和对症治疗,如此反复评价3次,中毒病人经抢救基本治愈后,如停药12h以上无明显中毒症状和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仍保持正常值的60%以上时,可以出院。

对照组根据早期足量的原则,定时定量应用阿托品,早期应用复能剂,在12h达阿托品化,到临床症状消失,全血胆碱酯酶活力达60%以上停药。复能剂常规剂量应用72小时。

2结果

2.1两组病例治疗情况见表2治疗组与对照组比较,在治愈率、死亡率、平均住院时间,ChE恢复时间,阿托品中毒发生率均有显著性差异

2.2毒副作用与死亡原因,治疗组48例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口干,心跳加快,面红,瞳孔扩大,少数有躁动,谵语,尿潴留等副作用,6例发生阿托品中毒,与治疗前应用阿托品治疗有关,停药后自行缓解对照组除有上述副作用外,有15例发生阿托品中毒,2例昏迷,1例猝死。

3讨论

3.1有机磷农药中毒性强,侵入机体迅速引起中毒,短时间内便可致死,故抢救必须采取迅速,及时,准确,综合措施。中毒的原理主要是由于农药进入体内后和胆碱酯酶结合成磷酸化酶导致ChE活力下降或消失,引起乙酰胆碱酯酶的大量蓄积,作用于胆碱酯酶能受体而出现一系列中毒症状和体征,根据机理其急救原则为:切断毒源,治本为主,标本兼治,以标保本①,因此用于急救治疗有机磷毒物中毒的药物主要是ChE复能剂和抗胆碱药以及由这两类药物组成的急救复方。ChE复能剂为治本药,抗胆碱药为治标药,抢救有机磷中毒的关键是保持病人呼吸道通畅,对于口服中毒病人应首先肌注抗毒药物,发挥疗效后再行洗胃。

3.2长效托宁的作用,目前救治有机磷农药中毒的实际意义是胆碱酯酶的重活化和抗胆碱药的应用,尽早给予即能阻止乙酰胆碱(Ach)对中枢N受体的作用,又能阻止乙酰胆碱对中枢M受体的作用的中枢抗胆碱药,才能避免或控制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阿托品主要是拮抗毒蕈碱样症状,长效托宁有较强的中枢(M、N受体)和外周抗胆碱作用,有效剂量较小,作用时间长,毒副作用少,与复能剂合用对严重有机磷中毒有显著疗效,重复用药尤其适用于毒理作用较长,或ChE易老化的有机磷中毒,两者合用,具有标本兼治,抗毒作用全面的特点。

长效托宁不仅能较好的对抗有机磷毒物引起的惊厥,中枢呼吸衰竭以及其它中毒症状②此外对循环系统的不良反应两组比较明显减轻,治疗组的胆碱酯酶活力的恢复明显大于对照组,未出现反跳,且住院时间缩短,提示应用长效托宁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病人可使病人的痛苦及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而阿托品对中枢N系统无明显作用,故对有机磷农药中毒引起的中枢N症状如呼吸中枢抑制等的对抗作用较差,因此当中毒病人出现中枢呼吸抑制或外周呼吸肌麻痹时,阿托品的疗效是有限的③,不利于预防或减少呼吸衰竭的发生。

我们通过应用长效托宁和阿托品救治有机磷中毒的对照比较,发现长效托宁有如下优点:①有效剂量小,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用药剂量显著小于阿托品。②疗效确切,能够同时拮抗毒蕈碱样和烟碱样症状,长效托宁首次用量足,其中毒症状控制和胆碱酯酶活性恢复快,因而住院时间大大缩短。③药物中毒发生率显著减少。④易于观察病情,护理简单。⑤大大提高治愈率,减少死亡率,长效托宁不失为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较为理想的抗胆碱药。

参考文献

[1]刘传缋主编.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科技司,华夏出版社.1993.50-57.

[2]曾繁忠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与抗毒治疗,人民军医全国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技术论文增刊.1993.3.2-10.

[3]曾繁忠.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药物应用,中华内科杂志1993.32(12)83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