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监管的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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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监管的问题及对策

冯安寿1范辅华2

1三明市消防支队三元区大队365000;2三明市消防支队监督处指导科365000

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消防产品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加强消防产品监管的一些建议:一是不断完善消防产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二是不断加强消防产品管理理念,三是加强消防产品源头质量监督工作,四是加强媒体、社会监督。

关键词:消防产品;监管;问题;对策

0引言

当前,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极大的推动着我国城市化的建设。据相关资料统计表明,我国关于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已经达到了5000多家,消防产品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建筑工程的安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目前,我国加强了对消防行政审批的力度,这样一来,传统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已经逐渐无法满足现阶段的形势所需。本文首先阐述了当前我国对于消防产品质量的管理的过程当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其次提出了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当前我国消防产品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未建立合理、规范的消防产品管理主体

首先,当前大多的消防产品并没有统一的管理主体。消防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其中包括消防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等等,这样一来,在监督管理的过程当中,各个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没有明确的标准,从而造成了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在对违法行为打击的完整性和彻底性上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其次是不利于消防部门对制假、售假者的直接打击。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部门主要是对消防产品的使用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查处,而这些单位由于不具备辨别消防产品是否合格的能力,往往是直接的受害者,对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撤换也会导致购买者与生产销售者之间的民事纠纷,增加撤换工作的难度。而真正的制假、售假者又由另外的部门去查处,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弱打击不合格产品的力度;三是备案工程存在监管失控现象。验收制度的改革,对非验收许可工程的消防产品质量把关带来工作难度。

1.2管理机制不完善,长效机制不健全

一直以来,我国的消防产品只有经过各个环节的层层检验才能使用,其中包括,强制检验、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许可等等。但是,这些制度大多以公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重点是对生产企业的生产资格管理,而取得生产资格并不代表企业生产的每一个产品都能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目前仍然缺乏一个能将多部门职责有机结合起来的、可操作性强的法规,一定程度上造成三部门各自为政,管理不到位,漏洞多,管理机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需要,导致不法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有机可乘,市场上消防产品质量下降,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给产品使用者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多警种。多头管理,抓得好的话,可以齐抓共管,不留死角;反之,如果相互工作协调不到位,又会出现各管一摊,自扫门前雪的状况,在消防产品专项治理中,习惯与采取多个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但这种联合行动只能在一定的时期来采取,不可能成为随时有效的最佳机制,消防产品监管联动长效机制不健全。

1.3“打假”力度不够,过程问题重重

三部门联合执法较少,“打假”的力度不够,往往出现单打独斗。在“打假”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各个部门对于消防产品质量的鉴定的周期过长,而且处罚的环节众多,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主要是对产品实施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但检验需要的时间周期长。消防部门还没有得到检验结果就要完成审批任务,这些都对消防部门处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处罚案件带来了实际困难;二是消防部门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消防产品管理技术性强,消防监督人员大多未接受过消防产品技术方面的培训,不满足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的要求,导致对消防产品不会管、怕管,对产品的监管仅仅停留在检查检验报告、认证证书及标志、认可证书及标志,不能适应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是消防产品监督的方法有待提高。在消防监督工作中,对消防产品的检查多以查看产品外观是否完好为主;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也主要侧重查验所选用产品的准入资料和进行简单的目测,较少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和现场性能测试,在消防产品抽样送检环节上,存在现场确认或封存样品不规范以及由企业自行送检等现象。

2加强消防产品监管的一些建议

2.1不断完善消防产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要想不断完善消防产品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首先就要联合其他各个部门,经过科学、合理的研讨,借鉴其他优秀企业的管理方法,从而不断完善销售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认证情况、产品使用及销售情况等制定评价方法和规则,制定不同级别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方法,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免检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定期对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评价。

2.2建立和完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基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实施后消防产品监管政策的变革,建立和完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某省于2009年提请省公安厅联合省工商局、质监局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消防产品源头监管、分工负责、信息通报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质监、工商、公安消防“联合执法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其次是建议建立刑事案件查办合作机制。2011年,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确立了联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的定期会商通报、技术支持、线索通报渠道、市场联合整治等四项长效合作机制,有效提升了联合执法力度。三是完善法规与监管体系。明确了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产品监管要求,对违法产品的查处及法律依据、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法律地位及应用措施做出了详细规定。可以在全省推广多岗位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新举措,将产品质量管理延伸到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环节,有效拓展了产品监管范围及手段。

2.3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应加强对各级消防监督人员进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技能的培训,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消防产品标准和产品市场准入规定等知识,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产品质量监督执法水平。针对一些产品存在比较突出的一致性问题以及送检样品是否一致的情况,把好产品“一致性检查关”和“产品送检关”。在消防产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以罚代改、以罚代刑的行为,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查办案件务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到位、整改彻底。

2.4加强媒体、社会监督

对于消防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我们还可以充分的利用媒体,例如:微信、微博、公众号、广播、杂志等等。向社会宣传消防产品辨别常识,公告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提升群众知晓率;采取集中采访、跟踪报道等形式,加大消防产品查处的宣传报道力度,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假的良好氛围;完善消防产品网上公示制度,公示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情况,并及时更新数据,引导使用单位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

3结语

总而言之,我们应不断提高消防产品的质量,坚持社会利益重于山的原则,以此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体系不可操之过急,而是需要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同时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大力配合。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全面提高消防产品的质量,从而创造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消防环境。

参考文献:

[1]高倩,常江波.消防产品监管新机制创建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33):295.

[2]章元春.消防产品监管存在问题探究[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5,(12):56-57.

[3]石文林,张立业,申雪晓等.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6,(7):1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