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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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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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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谐社会的法律理念
树立和谐社会的法律理念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3-13
作者:
李龙
政治法律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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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促进社会和谐。法律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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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促进社会和谐。法律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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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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