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纠纷处理方式节省了被害人、加害人的成本和国家的司法资源,但它在降低了惩罚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犯罪成本,在带来了司法效率的同时又产生了非效率,其效益与效率均有不确定性.目前,我国移植这种制度尚不具备相应的理念基础、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但这些并不影响我们对其合理成分进行借鉴与吸收.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0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