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征地拆迁相关问题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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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征地拆迁相关问题分析

曹莹

曹莹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审核中心福建厦门市361000

摘要:目前征地拆迁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本人分析了征地拆迁中存在问题,导致拆迁难的现象是有多种复杂原因的,其关系到拆迁当事人尤其是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土地使用权人的切身利益,同时就如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提出了个人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问题对策与建议

Shallowtheproblemsrelatedtotheanalysisoftheland

CaoYingxiamen'shulidistrictfinancialauditingcenterfujianxiamen361000

Pickto:currentlandexpropriationdemolitionworkmeetunprecedenteddifficulties,becomeaffectsocialstabilityisoneofimportantfactors.Ianalyzestheexistingproblemsinwhosehouse,leadingtothedismantlementofthephenomenonisdifficulttohaveavarietyofcomplexreasons,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partiestothedismantleesespeciallyvitalinterests,relatestothelanduserightontheimmediateinterestsofthepeople,andhowwellthelandexpropriationdemolitionworkputsforwardpersonalSuggestionsandcountermeasures.

Keywords:theproblemcountermeasuresandSuggestions

有人说征地拆迁工作是“世界上最难做的工作”,难就难在既得利益分配难和期望得到的利益的不确定,使得征地拆迁补偿商谈难,拆迁难。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开发建设不断扩大,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随之而来的征地拆迁纠纷也不断增多,由此产生大量群体上访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征地拆迁中所存在的问题

1、一是规模逐渐扩大,影响较为恶劣。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以及“事情闹得越大,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2、二是行为容易过激,事态难以控制。个别群众情绪偏激,容易冲动,常常表现为谩骂工作人员,堵路堵门,或者自杀,并造成众多的围观者,使事态扩大,给处置工作带来难度。

3、三是重复信访较多,信访情况突出。有的群众对征地拆迁政策一知半解,总认为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出问题不合实际、层层加码,又听不得半点解释,多次到多个部门重复上访,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4、四是征地拆迁工作难做,补偿商谈难,有的被拆迁人对补偿项目要价高,商谈反反复复;有的被拆迁房屋产权不清、继承人多且继承份额内部理不清,影响征地拆迁;有的征地拆迁项目中因以前的征地拆迁未完善而成历史遗留问题。

5、五是因征地拆迁工作存在不文明拆迁,导致群众情绪不满及上访。

二、征地拆迁缺陷

1、征地拆迁补偿依据的缺陷

目前我国运用的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各省市的地方法律法规。

现行的补偿规定在征地拆迁中对被拆迁人不能全部套用,征地拆迁中涉及到的有土地(农用地、林地、山地等)、住宅、非住宅、其它附属物等;单住宅涉及到有产权房屋、无产权房屋、家庭人口结构,拆迁范围外迁入的人口等;有的房屋还涉及到继承问题等。情况不一,问题复杂,不仅有当前的问题,还有历史的问题。

对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适用的法规不够完善,征地拆迁有国有土地上的征地拆迁,也有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对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多,不仅要补偿被拆迁物,还要安置住房、就业、今后的生活等。

2、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农民保障的主要方式是家庭保障。支柱是土地。一旦离开土地,家庭保障的稳定局面就被打破。土地具有六种效用:生活保障、提供就业、直接收益、继承和增值。当被拆迁户的土地被征用后,直接就失去了生活保障的基础。政府如果不考虑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那么失去土地的农民也就失业了,今后的生活就困难了。

三、如何完善征地拆迁行为的对策与建议

3.1、完善国家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征地拆迁补偿制度是一种适当补偿制度,但这个补偿制度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也是目前征地拆迁户反映的焦点之一,他们普遍认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偏低、分配制度不合理。为此,建议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制度,实现“适当补偿”向“合理补偿”、“完全补偿”的渐进式转变。在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面:建议以市场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参考来确定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避免土地征用征收价格与市场地价之间的差距过大。这样才能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在征地拆迁补偿范围方面:建议由原来仅限于与被征用征收土地直接相关的损失扩大到包括直接相关的损失和间接损失两方面。除了补偿土地价值、劳动力安置、青苗损失及地面附着物外,还要考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发展问题。

3.2、制定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价值,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结合,要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形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3.3、完善征地拆迁程序

征地拆迁不但关系到城市规划、城市建设,而且关系到征地拆迁当事人尤其是被征地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为维护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避免征地拆迁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3.1征地拆迁听证提前

征地拆迁听证应设置在建设项目的初始阶段进行,也就是说在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阶段,征地拆迁听证就应该同步进行。因为这样征地拆迁当事人才能平等地获得“知情权”和“参与权”,征地拆迁主体双方才会有平等的条件进行协商。

3.3.2加大征地拆迁核心要素的透明度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预先进行听证,其核心内容应是对准备实施的征地拆迁计划和征地拆迁方案进行可行性的论证。因为征地拆迁计划和方案是征地拆迁人将要实施征地拆迁的“行为准则”,其中的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地点、安置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敏感要素,正是被拆迁人需要知情和关注的内容,是听证的重要内容。

3.3.3拆迁管理部门要靠前把关

征地拆迁管理部门是依法做出行政许可并批准征地拆迁的主管部门,应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和发布征地拆迁公告前,组织征地拆迁当事人举行听证会,通过对征地拆迁计划和方案的听证,发布征地拆迁公告,做到靠前把关,减少和化解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产生。

3.4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管理制度

3.4.1公示制度

征地拆迁人和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在征地拆迁公告的同时,在征地拆迁地范围内应设立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拆迁人的名称、拆迁实施单位名称、评估单位名称、土地房屋评估基准价、本次本地的拆迁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安置地点、安置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按时搬迁的奖励政策和其他补助政策等。

3.4.2信访接待制度

征地拆迁单位应在拆迁公告之日起在征地拆迁范围内设立信访接待室,落实接待人员,规定接待时间。属拆迁单位自身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说明情况和理由,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3.4.3举报制度

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在征地拆迁地设立举报箱和告知投诉电话。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根据职责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四、结束语:

征地拆迁不仅是国家建设需要,有的项目也是为解决农村居住环境和旧村(城)改造项目。但不管是什么名称项目,征地拆迁都关系到每个被征地和被拆迁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切身利益,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既维护公共利益的实现,又能让被征地和被拆迁人的个体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法律保护,这是一个既涉及到城市的有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又关系到能否有效走出征地拆迁难的困境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