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合理规模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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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合理规模研究

苏静

——以日照市主城区为例

苏静

(日照市城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山东,日照,276800)

【摘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在城市管理中引入“社区”概念后,社区发展就与城市的发展密切相关。社区从来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它是一个区域性的社会,涵盖了地域、人口、区位、结构和社会心理等要素。在诸要素中,人口可以说是构成都市社区的第一要素。适度的社区规模,是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

【关键词】城市社区;规模;影响因素,日照市

一、社区与居住区概念界定

1、社区

“社区”概念最早源于拉丁语,本意是共有与互助的关系,它是由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腾尼斯提出的,最初的涵义是指在传统的自然感性一致的基础上紧密联系起来的社会有机体。现在一般认为,社区已不是抽象的社会学名词,而是具有明确地域界限,以居住为中心的生活、经济和公共活动的环境整体。我国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2、居住区

规划界对居住区的定义为:城市中由城市主要道路或片段分界线所围合,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对独立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而且,居住区在城市规划中是一个有特定规模的概念,3—5万人口,50—100公顷用地面积。

二、相关理论借鉴

1、“邻里单位”理论

1929年,美国建筑师佩里(ClerancePerry)提出了邻里单位(NeighbourhoodUnit)的理论。邻里单位理论认为影响住宅区规模大小的主要因素是与邻里公共设施之间的步行距离。佩里在编制纽约区域规划时提出了邻里单位的六条基本原则。其中与社区规模相关原则有:以小学的合理规模为基础控制邻里单位的人口规模;邻里单位的中心建筑是小学校,他和其它的邻里服务设施一起放在中心公共广场或绿地上;邻里单位内小学附近设有公共活动中心,并使住户到达这些服务中心的距离控制在0.8—1.2公里之内。

2、“人类聚居学”理论

1950年代,道萨迪亚斯提出了“人类聚居学”的理论体系。根据人居聚居学的理论图式,道氏预测了15种“人类聚居单元”的人口规模。在人类聚居单元的数值之间,前一项和后一项之间在数学上存在特定关系,即:除了前3项之外,其余的12项之间都存在一定的比率关系,前一项与后一项的比率大约在6—7之间。

3、“新城市主义”理论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基于对郊区蔓延而引发的一系列城市社会、经济、环境问题的反思,美国逐渐兴起了一个新的城市设计运动—新城市主义。在邻里与社区的组织、建构方式上,新城市主义在实践中形成了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设计开发模式:一种是“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称作TOD模式;另一种是“传统的邻里开发”,即TND模式。

三、城市社区规模影响因素分析

1、行政管理体制

在我国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等级体系中最低一级的单位是“街道办事处”。所谓“街道社区”就是对应于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组织居民活动并实施行政管理的社区。因此,对应于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其人口规模就相当于一个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内的人口数量。2000年末,民政部的23号文件明确将城市基层社区定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

2、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公共服务设施的经济合理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影响着社区的规模,当前规范所谓合理的服务半径,是指居住社区内的居民到达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步行距离,一般为800—1000米。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步行系统的完善,可适当加大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加大社区的规模。

3、城市道路交通及自然地形条件

现代城市交通的发展,要求城市干道之间要有合理的间距,以保证城市交通的安全、快速和畅通。城市干道的合理间距一般应在600—1000米之间,城市干道间用地一般在36—100公顷左右。同时,自然地形、河流等边界的隔断对社区的范围界定及设施可达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4、社区居住密度

人们在社会心理方面所能承受的居住人口密度存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如果超过这一心理承受的范围,则将产生“拥挤”的不良感受;而如果低于这一范围,则会产生“孤独”的心理反映。过高的人口密度将会降低居住环境的质量,而过低的人口密度将不利于居民之间的接触与交往,同时也不符合我国节约土地的原则。适宜的小区人口密度宜控制在300人/hm²—800人/hm²。

四、城市社区合理规模确定

基于以上分析,借鉴当前南京、济南等城市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社区的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管理单元衔接,顺应社区居委会规模扩大、职能完备的趋势,以200—500m服务半径为范围,以城市支路以上道路或自然地形为边界,社区服务人口在3000户,10000人左右,结合公共绿地布置社区中心,设置便民型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委会,保证居民步行3—5分钟即可得到最基本的生活服务。

五、日照市主城区社区划分案例分析

1、现状分析

日照市现状社区是以现有居委会(管辖人口在300—2000人,100—700户)所辖范围作为社区,但是这样划分使得社区规模过小,用地布局分割凌散,各类生活要素只能在有限的狭小空间内配置,容易造成资源的重复建设。同时,社区规模过小,达不到当前居住区规范的设施配置规模,不利于有效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针对现状问题,规划为避免社区规模过小造成资源浪费、规模过大不便管理的现象,使社区资源优化配置、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发挥作用,社区定位在小于街道,大于原来居民区的层面上。

2、划分依据

日照市的社区划分,主要以现有居委会为基础,重新划分整合社区,主要的划分依据为:

①要素定性标准。以现有居委会为基础,以现存自然小区为基本单位,按照地域、人群、组织机构和认同感等社区要素,充分考虑社区服务、文化、卫生、教育等资源配置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划分。

②功能性标准。每个社区必须要有一个公共服务中心及市民集聚的开放活动中心,以此中心为依托向社区辐射。

③管辖定量标准。一般管辖3000户,10000人左右的居民,具备一定规模。

④以类别区分标准。一是以主要街巷为界的板块型社区;二是以自然形成的住宅小区为基础的小区型社区;三是以单位家属宿舍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

规划以现有居民区为基础,以地缘关系、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为纽带,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限清楚、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科学合理调整居民区,调整合并后的居民区名称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改称社区居民委员会。

3、社区规模

规划按照社区人口规模为3000户、1万人左右,服务半径200—500m的标准,将主城区划分为162个社区,社区按照《日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性文件汇编》中对居住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配置设施,主要有小学、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场地、卫生服务站、菜市场、居委会等。

六、结语

社区发展将导致社区组织管理模式的变革。社区的规模划分不仅要为人们提供完善的服务,还要以促进社区的健康发展为目标。关注的层面不仅仅是社区的物质环境和设施,还需考虑社区成员与社区成员社区成员与社区物质环境设施间的互动,是一个动态的体系。涉及的方面更广对规划工作者和社区管理者提出更高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赵蔚、赵民.从居住区规划到社区规划[J].城市规划汇刊,2002,(6)

[3]杨贵庆.社区人口合理规模的理论假说[J].城市规划,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