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网络庭审信息化建设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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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网络庭审信息化建设的探索

王鹏1牛培利2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2

1.互联网发展带动司法体制创新

随着中国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逐渐变得非常便捷。购物不用排队,不用支付现金,就能够高质量高效率的进行交易和购买物品。人们在工作中通过第三方的通讯设备,能够非常快的提高工作效率,甚至实现了十年前大家向往的在家办公的场景。可以这么说,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量子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的应用已经全面介入每个人的衣食住行,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也为司法理念与司法实践带来变革与创新。

以前人们去法院起诉是非常繁琐的过程,譬如简单民事法院的诉讼案件也得必须由原告排队到法院立案、立案的时候材料的审核、立案表格的填写规范、立案时的诉讼费用缴纳、等待正式立案通知、立案承办法官的分配、开庭时间的送达、证据的交换、开庭时间地点的准备、开庭审理过程、开庭后的证据核实和补充、法院裁决的送达等等,一个简易程序案件可能会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造成了老百姓不敢轻易去法庭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违法的一方不能及时受到惩罚。因此传统审判理念适用于面对面的交易,纸对纸的记录,亲临法庭的诉辩。这种诉讼模式与今时今日公众对诉讼服务便利化﹑快捷化﹑开放化﹑个性化的需求实际上存在较大的冲突。

2.远程审判系统的产生

技术的革新,势必会带动传统司法体制的转型。为积极回应互联网时代的司法新需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法院的远程审判技术要得以研发,那么人民群众就可以足不出户能够进行立案庭审,"让群众少跑腿"就能变成现实,让人民都有法律权益自我维护意识,秉持改革创新思维。远程审判系统不仅打破传统的诉讼模式,实现审判资源最高程度的集中约定﹑审判效率最大限度的提高﹑司法质效最有成效的提升。

远程审判系统的研究和开发从信息技术上有几点思路:第一可以采用远程在家办公中使用的技术-虚拟专用网(VPN);第二可以采用互联网技术B/S结构链接;第三种方法可以使用即时通软件,例如微信,进行远程连接进行审判。下面我就这几种技术应用进行阐述[1-3]。

远程办公是指通过虚拟专用网(VPN),在公用网络因特网中建立一个临时的、安全的连接,形成一条穿过混乱的公用网络的安全、稳定的隧道,帮助远程用户、公司分支机构、商业伙伴及供应商同公司的内部网建立可信的安全连接,并保证数据的安全传输。这种连接方式不仅仅是家里电脑远程控制单位的终端,还要注意硬件VPN的设置、VPN防火墙、单位服务器的正常运行、隧道技术和加密技术熟练掌握、用户账号管理权限的分配等等。远程审判使用者是广大人民群众,需要解决诉讼双方所在地的VPN设备的一致性;远程审判法庭的服务器的正常运转,设备的造价和维护成本等问题。

第二种是使用互联网的B/S技术进行远程连接。Browser/Server,即浏览器/服务器模式,是WEB兴起后的一种网络结构模式,WEB浏览器是客户端最主要的应用软件。这种模式统一了客户端,将系统功能实现的核心部分集中到服务器上,简化了系统的开发、维护和使用。客户机上只要安装一个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服务器安装SQLServer、Oracle、MYSQL等数据库。浏览器通过WebServer同数据库进行数据交互。这种方式由于都使用IE浏览器作为终端访问,所以非常的便捷。这种技术也可以应用到网上办公,法院任何的操作实现全程网络化,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让诉讼更加便捷。大家通过电脑或者手机上的浏览器就能够实现网上起诉、应诉、案件查询、送达、庭审和裁判文书的送达。

第三种方式使用微信等即时通软件进行庭审方式的创新。通过微信小程序为全国法院提供在线调解、远程审判与诉讼服务支持的移动端平台。在诉讼服务环节,该平台可提供包括用户在线身份核验、类案推送、查询案件进展、提交诉讼材料、预约法官以及案后借阅卷宗等服务;在审判业务环节,案件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远程参与在线调解、庭审,并在线获取庭审笔录、调解协议等诉讼文书。例如通常情况下,由于诉讼主体地域不同和双方代理人工作繁忙,可以在征得各方当事人以及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原被告方同意使用微信进行远程视频调解。首要要核实双方代理人身份确认、证据确认环节。各方代理人和调解员,在法官主持下在微信中直接一键打开微信开发小程序,通过人脸识别成功验证身份,上传交换证据。微信平台对诉讼参与人的语音实时转写,对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展示。微信诉讼需要得到腾讯公司的大力支持和软件开发公司的积极配合。通过微信小程序,无缝连接9.63亿微信活跃用户与12万员额法官,突破了空间限制,率先实现诉讼的线上化、移动化。同时对接"法信",为法官、当事人提供法律知识服务和案例大数据服务,助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远程审判。

3.网上庭审需要注意的问题

此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推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远程审判项目的阶段性工作成果,要注意诉讼材料统一提交和接收是材料数据化的重要节点,是远程审判项目成功的基石。只有实现诉讼材料统一提交和接收,才能进一步保证大数据解析和诉、审、判一致性探索。同时,要以当事人需求为重要维度,全方位考虑线上流程、线下+线上流程、线下流程的情况,确保线上、线下统一标准,便于进行审判管理。远程审判项目开发同时要高度重视"一头一尾",即诉讼材料统一接收和判后卷宗归档。在遵循"两头扎死、内部梳理"原则的基础上,加快诉、审、判一致性规则确立,规则要有力度、便于操作。同时第三方的服务,例如司法专邮、诉服与微信法院对接、与相关部门技术对接等问题,也要能够兼容。

4.总结

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技术作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网络治理模式改革的重要武器,在法院改革建设思路上秉承立足长远的理念,用前瞻性的眼光看待和谋划法院的创新,建议司法服务中心在建设时考量技术支持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党建队建、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因素,为实现大数据运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职能提供基础保障。信息技术也可以应用到诉讼服务大厅、自助服务区、立案大厅及网络法庭,硬件例如刷脸门禁系统、多功能认证闸机、诉讼风险评估机和诉状自动生成机,在线审判流程中人脸识别、手机短信弹屏、语音识别、区块链证据存储、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互联网科技在司法审判中的运用都是非常成熟的。先进的信息技术的新的领域的应用,能够提升司法效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物联网软件工程》,张凯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年

[2]物联网的体系结构与应用,张毅,《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第8期

[3]《计算机科学技术前沿选讲》,张凯,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