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喀斯特地区贫困农户收入与生产行为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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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喀斯特地区贫困农户收入与生产行为分析

王晓伟/

王晓伟/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新时期贵州省的贫困人口以低收入的农户为主,农业收入是贫困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农户的生产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户收入的提高和脱贫致富的步伐,在对农户的生产投资行为、信息获取行为、销售行为、技术应用行为和参与组织化行为的表现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农户收入和优化农户生产行为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喀斯特地区;贫困农户;生产行为;影响因素

贵州省喀斯特地貌广布,土地资源稀缺,农业耕作条件落后,受地理、交通、经济发展等众多条件的制约,贵州省贫困人口众多,且大部分贫困人口所处的自然环境条件恶劣,气候、地质灾害频发,消除贫困工作难度大,返贫率较高(陈卫洪、谢晓英,2013)。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困难是反贫困工作当前最突出的经济问题,而提高农户收入的关键是要提高农户的现金收入(李文、李兴平、汪三贵,2003)。因此,本文在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贵州喀斯特地区贫困农户收入与生产行为的表现及影响因素,对于促进贵州贫困地区人口的脱贫有着重要作用。

一、贵州省贫困农户的基本特征

2011年新贫困标准线(2300元)的施行,使贵州省的相对贫困人口大幅增加,绝大多数为低收入的农业人口。为了比较准确地分析喀斯特地区贫困农户收入及生产行为的影响因素,根据普遍性、民族性、典型性和可比性的特点,共选取了贵州省5市县的8个行政村,共调查农户277户。贫困农户因自身文化、受教育水平等内部因素和土地、资金等外部因素的制约,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农业主要劳动力年龄偏大。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年龄跨度较大,最小为35岁以下,最大为66岁以上,但大部分劳动力主要集中于41-45岁、46-50岁两个年龄段,农业主要劳动力年龄普遍偏大。

(二)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在家务农时间最长的是66岁以上的农户,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66岁以上的农户达到最高峰,占80.6%,而初中到高中的文化程度最大比例出现在41-45岁的年龄段,占70.2%,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三)农户土地经营规模较小。农户经营土地面积村均为2.98亩—5.43亩不等,且土地分块较多,比较分散,田块面积较小,不利于规模化经营。

(四)农户收入情况决定投入(支出)情况。农业收入是农业生产投资的直接动因(韩喜平,2004),在农业生产投入与非农投入中,农户的家庭收入状况起着决定性作用,即农户经济收入越多,其投入也较多。

二、贵州贫困农户生产行为与影响因素

(一)农户生产投资行为

农户投资于农业,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产出,增加收入,农户投资行为将直接影响农业收入的高低。主要表现为:(1)农户投资意愿逐渐增强,但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由于农户负担过重,自我积累资金不足,使农户对农业的投资不足。因此,大部分农户投资过程中考虑的主要因素为风险较小能够保证正常的生活所需、满足家庭生活消费需求及能够增加收入等。(2)农业生产投资注重当前利益,短期化特征明显。传统的小农意识和农户的小规模经营,使得农户在进行农业生产资料投资时首先考虑的是当前的效果,生产投入中,以化肥、农药等的投入为主。

(二)农户信息获取行为

农户获取信息的渠道及信息水平对农户的决策行为都有着重要影响,是制约农户收入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为:(1)农户信息获取以电视广播、与邻居/朋友交流等传统方式为主。电视是农户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但是大多数农户表示,目前针对他们实际需求的电视节目少之又少,仅能作为农闲时的娱乐消遣,无法满足他们对实用农业信息的需求。(2)农户缺乏对信息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基层政府与部门不能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农户对农村信息服务的需求状况。农村信息服务的供给,对需求的动态反应性不强。

(三)农户生产销售行为

农户是农产品销售的最主要参与者,农户的销售渠道与销售量等销售行为特征直接影响到农户的收入。主要表现为:(1)农户销售的农产品类型单一,商品化较低。农户销售农产品类型主要是粮经作物类产品,以稻谷、茶叶等为主要产品,畜牧禽类、渔类及特殊农产品的销售量极少。(2)农产品销售受市场影响较大,销售渠道不稳定。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农户的销售行为影响较大,农户销售农产品后大部分采用一次性全部收回货款的方式,销售渠道和销售客户不稳定,无法实现持续发展

(四)农户技术应用行为

技术应用是影响农户农业收入的关键性因素,当农户设想的最低生存基本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农户应用新技术的胆子越大;反之则越谨慎。主要表现为:(1)各类农户都迫切需求系列农业服务。农户普遍最需要生产技术方面的培训和服务,如机耕、机灌、节水、节能等先进的农业技术。且存在技术信息传播渠道不畅、信息内容失真、落后等问题。(2)农业技术的可替代性不强,部分现代农业技术相较于传统农业技术缺乏明显的优势。部分农技推广人员不了解当地民情,推广方法不当。在培训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时间过短和理论性过强,实用性欠缺。

(五)农户参与组织化行为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连接农户、企业和市场的桥梁,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均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农民参与组织化程度低。大多农经组织内部权责不明,外部管理不当。农经组织还缺乏权威性和系统性,其与农户的联接方式没有在内部形成一体,也没有在外部形成相应的规模,只有农户自发的组织意愿,没有科学的领导与管理。(2)产业化经营规模小,程度低,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在市场体系尚未健全的欠发达地区,龙头企业的数量很少,产业化规模低,有52.9%的农户没有参与过产业化经营模式,有18.5%的农户有企业带动,但是与农户关系松散,凝聚力不高。

三、结论与对策

通过对贵州喀斯特地区贫困农户的生产行为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农户生产投资行为是决定农户收入增加或减少的直接因素,农户信息获取行为、农户生产销售行为、农户技术应用行为和农户参与组织化行为是影响农户收入的间接因素,这些因素共同制约着农户收入的增长,对农户收入有着不可忽略的影响作用。针对以上农户生产行为特点及影响因素,提出以下对策:(1)政府为主,企业为辅,引导农户正确投资。政府应根据农户投资的特点与行为,制定相关的政策,积极引导农户合理投资。同时相关企业也要在保障农户利益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投资项目,吸引农户参与投资。(2)构建信息网络平台,普及推广农业技术。依据农户所处的地域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因地制宜的采取合适的信息传播方式,使农户及时获得销售信息,同时借助于信息传播网络,普及推广农户所需的农业技术。(3)加强农业合作组织监管,促进农产品销售。针对当前农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要对农合组织进行统一整顿和管理,同时设立第三方监督系统,极大的发挥农业合作组织的作用,扩大农产品的销售量,增加农户收入。

【参考文献】

[1]陈卫洪,谢晓英.扶贫资金投入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分析——基于贵州省1990-2010年扶贫数据的实证检验[J].农业技术经济,2013,(4):35.

[2]李文,李兴平,汪三贵.农产品价格变化对贫困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J].中国农村经济,2003,(12):21.

[3]韩喜平.我国农户投资行为特征分析[J].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