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地区中医临床新护士法律意识现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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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地区中医临床新护士法律意识现状

李华琴,齐会玲

宜昌市中医医院(湖北宜昌443000)

摘要目的: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中医临床新护士的法律意识现状,提高临床新护士对法律的重视和自我防护意识。方法:运用医学相关知识及流行病学方法设计问卷,实地派发回收问卷方法收集资料数据,对3年内新入职护士进行调查分析.结果: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120份,回收120份,问卷回收率100%,在120份问卷中,基本法律常识的问题答对率41个人对在60%以下,54个人在60-80%,25人答对80%以上;潜在临床护理风险答对率45个人对在60%以下,53个人在60-80%,22人答对80%以上;临床护理风险应对策略答对率75个人对在60%以下,29个人在60-80%,16人答对80%以上。结论:调查显示临床新护士的法律意识普遍较高,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护士缺乏认识,需要增强,但是临床护理风险应对策略较为薄弱。医院护理管理者应增加临床护理风险应对策略的培训和实践训练。其中更多关注专科护士的临床应变能力的提高。护理人员自身也应主动学习,关注医疗法律新动态,提高自身法律知识及临床护理风险应变能力。

关键词新护士法律常识问卷调查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学知识的普及,法制观念的增强,医患关系日益紧张,患者伤医事件不断发生,医疗行为的法律责任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1]。新的医疗环境下,护理人员如何正确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做到既能履行自己的责任,又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这是急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对宜昌地区中医医院3年内新护士进行法律方面的问卷调查,以了解新护士对护理过程中法律方面的认知程度,从而为提高中医临床新护士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提供科学引导。

1材料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选取宜昌地区中医医院3年内入职的护理人员120名,年龄20-24岁,大专58名,本科62名。

1.2研究方法及统计分析

制定统一的调查问卷,问卷的内容包括性别,年龄,专业等的一般资料及42条选择题,其内容主要22条涉及与医学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20条临床护理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共发出问卷120份,回收120份,问卷回收率100%。应用SPSS16.0统计软件对数据资料进行整理,采用卡方检验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在120份问卷中,基本法律常识的问题答对率41个人对在60%以下,54个人在60-80%,25人答对80%以上;潜在临床护理风险答对率45个人对在60%以下,53个人在60-80%,22人答对80%以上;临床护理风险应对策略答对率75个人对在60%以下,29个人在60-80%,16人答对80%以上。法律基础知识答对率见表1,潜在临床护理风险答对率见表2,应对策略知晓率见表3。

表1法律基础知识答对率

被调查者中,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临床护理潜在风险的知晓上,超过半数的本科护士的问题答对率在60%~80%,有半数的大专护士的问题答对率在60%以下。本科护士答对率在80%以上的明显高出大专护士。面对护理风险的应对策略,一半以上的本科护士问题答对率在60%以下,70.69%的专科护士问题答对率在60%以下,通过对学历与问题答对率人数进行卡方检验,x2=6.116,P=0.047,按α=0.05的检验水平,可认为两种不同学历的实习护士对问题答对率人数的影响是有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别的。

3讨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增强,通过法律维护权利,争取权益,解决纠纷的人越来越多[2],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身心压力的不断增加,对社会的不满不断膨胀导致医疗纠纷、伤医事件越来越多,这使得护理人员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需要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病人的合法权益[3]。随着网络信息的飞速发展,临床新护士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护生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较多,多数通过媒介手段(报章,网络,电视等)来获得法律知识的;一部分是在学校获得的;还有一部分是来自于朋友的交流;本次调查中发现本科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比专科生要强,一方面可能是学校获得的较多,还有一方面,本科生学习的主动性要比专科生强,在临床工作中,遇到问题能够主动的获得相关信息并加以解决,专科生相对比较被动。

在面对临床风险或医疗纠纷如何处理方面,临床新护士大都比较薄弱,本次调查中本科护士相对较专科护士掌握的信息要强,29.03%知晓率达到60%-80%,这部分信息主要来源于医院培训和同事之间的沟通交流,由于工作时间断,工作经验不足,面对突发事件和纠纷应对能力有限。工作中的经验交流能使得护士懂得对所采取的护理行为有向病人加以说明的义务,对于具有一定潜在创伤性的护理行为,操作前要向病人及家属充分说明,取得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能较大程度的规避医疗纠纷。在临床护疗行为中,针对病人的病情发展、护理效果尽可能有正确的估计,并及时向病人及家属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说明。护患沟通要在动态护理信息系统中的护理评估单及护理记录单中详细记录;对于疾病诊疗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一定要详尽地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取得他们的理解和同意,这些都是伴随医疗行为派生而来的法律义务,也是护患沟通,取得相应理解,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或避免护患之间因沟通不到位产生误会而致纠纷的机会和桥梁。

本次调查显示,临床新护士对法律基础知识和护理行为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知晓率较高,其中专科护士法律意识相对较薄弱;而面对护理风险如何应对知晓率普遍较低,特别是专科护士,说明临床新护士仍需要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本科生护士知晓率高这说明学校教育仍是当前护士临床工作提高法律意识的最佳途径。医院护理管理者应增加临床护理风险应对策略的培训和实践训练。其中更多关注专科护士的临床应变能力的提高。护理人员自身也应主动学习,关注医疗法律新动态,提高自身法律知识及临床护理风险应变能力。

参考文献

1王亚平.医患权益与保护[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3.72.

2中国法制.最新行政诉讼法实用问答[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11.

3舒德喜.增强护士法律意识保护医患双方法律权益.(2010.12.24).http://www.docin.com/p-110728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