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者乐之源乐者舞之魂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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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者乐之源乐者舞之魂

张杨

张杨(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化馆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中图分类号:J70-05文献标识码:A

在舞蹈艺术中,音乐可以说是舞蹈最亲密的伙伴。无论是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发展的角度,它们都是相互依存、互为因果,又是融为一体不可分隔的特殊关系。只有在认清楚它们之间的这种特殊关系,我们才能创造出好的舞蹈作品,才能提高和丰富舞蹈艺术。

舞蹈是一门综合性的艺术,除舞蹈本身之外,还包括音乐、美术、文学、戏剧等多种“姐妹”艺术。在这诸多艺术形式中,当数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最为密切。在音乐舞蹈史上也曾有过一句使音乐家听了感到欣慰和温暖的名言,即“音乐是舞蹈的灵魂”。可以说在舞蹈艺术中,音乐与舞蹈是血肉相连的伙伴关系,是一对天生的“孪生姐妹”,二者相辅相依、紧密配合,共同编织着美妙的艺术之花。

一、音乐与舞蹈

音乐以声音为物质媒介,声音的非造型、非语义性质,决定了音乐形象带有极大的抽象性与不确定性。音乐不擅描绘、造型、叙事以及写景,不能提供空间的视觉形象,难以表达人的思想逻辑与概念,生活中大量的视觉形象也不能用声音加以再现。所以,对音乐形象的理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舞蹈以人的肢体动作作为媒介,属于视觉性的表现艺术。从舞蹈美学的角度看,它以舞蹈表情、动作、构图为其三大要素,主要是通过有节奏、有组织、虚拟化、程式化并经过美化了的肢体语言来表情达意。舞蹈表达情感是含蓄、写实、写意而非直露,其特有的宽泛朦胧色彩,使舞蹈艺术境界具有某种空灵感与不确定性。一般来讲,它长于抒情而拙于叙事。所以,对舞蹈形象的理解,同样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研究了音乐与舞蹈的特性之后,舞蹈教育家肖苏华也以认同的口吻说:“音乐与舞蹈都是非语言性的艺术。它们具有共同的艺术特征——写意性、概括性、象征性、虚拟性、比喻性、寓意性、抒情性、诗意性、多义性等等。”我们可以将这理解为,音乐与舞蹈都是以形式律为上的艺术。其神奇的魅力在于,它们都不是以清晰地讲述具体概念为目的,而是以各自独有的艺术表现手段,用优秀的艺术语言,从精神层面对人的生活感情能力加以诱发,进而催生别的艺术形式所无法替代甚至难以企及的艺术效果。

二、音乐在舞蹈艺术中的重要作用

舞蹈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艺术,音乐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也是十分重要的。在舞蹈表演艺术中,优美的音乐配合,可以帮助舞蹈在整个表演过程中表达情绪、体现个性、烘托气氛,从而塑造完美的舞蹈形象。同时,还有助于舞蹈元素、舞蹈短句、舞蹈组合以及各种舞蹈语汇之间的连贯和流畅,音乐可以大大增强舞蹈艺术的表现力,并使舞蹈的结合更加鲜明,这就是音乐在舞蹈中所起到的非同一般的重要作用。除此之外,舞蹈离不开音乐,还基于舞蹈艺术中对声音本能的需要。对此,也有人提出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在舞蹈表演艺术中,舞蹈动作是最主要的,是“主”;舞蹈音乐是次要的,是“宾”,并且唯恐“宾”夺了“主”。对于此种观点我认为是非常幼稚和无知的。我们说,加强舞蹈音乐的作用只可能对舞蹈艺术产生积极的后果,而决不会出现“喧宾夺主”的危险。因为这是“舞蹈艺术”,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当作视觉艺术去欣赏舞蹈时,音乐始终是无形的伙伴,它躲在乐池里,无意露面,只是当人们为了表示一种尊重。例如舞蹈最后结束时,灯光打开,请指挥向观众鞠躬致谢,这时才提醒人们音乐的存在。

其实,好的音乐时常会带给欣赏者某种舞蹈的感觉,这种感觉通常是作用于人的基本情感的,我们常常会以各种形容词来概括地表达人的内在感受,而这些在舞蹈家那里可以用肢体动作轻而易举地加以映显或是象征。音乐与舞蹈也就是在“感觉相通”这一点上构成了形象相印的契合性,这也是“音乐与舞蹈”审美愉悦之所在。

一部优秀的舞蹈或舞剧作品,必须要有好的音乐来配合才能引起观赏者的共鸣,才能被观众所认可。然而,对于什么是好的舞蹈音乐,有时人们还不能很快理解。例如俄国著名作曲家柴可夫斯基为舞剧《天鹅湖》创作的音乐和普罗科菲耶夫为舞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创作的音乐,这两部舞剧音乐作品在刚写出来时,曾经并不被认为是好的舞蹈音乐。舞剧《天鹅湖》起初排练时觉得很困难,首次演出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反响。舞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的音乐起初连乌兰诺娃这样的大舞蹈家都不能够接受。但是后来这两部作品逐渐成为了舞蹈音乐的典范,舞蹈家们在谈到对舞剧音乐的感受时说:“自己越跳越觉得可以从音乐中寻找出进行舞蹈艺术创造的新东西……”。音乐能够使人从内心产生一种激情和冲动。以上事例表明,我们无论是从事舞蹈艺术表演工作,或是作为一名舞蹈鉴赏这都必须去更深入地学习和认识音乐。因为,在舞蹈艺术中音乐将永远是舞蹈最亲密的伙伴。

音乐感的舞蹈性实现,是舞蹈艺术价值的一种体现。这在当今的舞蹈艺术实践中,已开始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重视。20世纪以来的舞蹈艺术在编导理念与技巧方面已将目光投向了对音乐的和声性、复调性、织体性、交响性的借鉴。由此,我们深切地感到,作为一个舞蹈艺术家、舞蹈编导、舞蹈演员,哪怕只是一个舞蹈爱好者,对音乐同样要给予积极的关注。这种关注的程度往往会制约到你的理想、事业、爱好所能达到的程度。不同地域、不同风格、不同时期、不同社会阶层的音乐,都应“拿来”听一听、看一看、想一想。对音乐的不同表现手段、体裁、结构,对音乐时尚精神,甚至对音乐的演绎以及音乐的载体都要做到有大体上的了解。我们应该把这上升为“舞者”的一种生存状态。惟其如此,我们才可能培养出对音乐的足够的敏感力与反应力,才可能将音乐之美融于舞蹈之美,塑造出舞蹈艺术的至尊之境。

在音乐舞蹈史上曾有过一句使音乐家听了感到欣慰和温暖的名言,即“音乐是舞蹈的灵魂”。音乐家们懂得,这是舞蹈家对舞蹈艺术中那个无形的伙伴的诚挚褒扬,同时也表达了在舞蹈艺术中充分发挥音乐作用的心愿和要求。实践证明,在舞蹈艺术发展过程中,这句诗意的比喻的确给舞蹈音乐的发展和提高带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如今,舞蹈和音乐之间的相互关系更加密切,这意味着我们舞蹈艺术事业在不断的蓬勃发展。

古往今来,从中国文化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舞蹈和音乐的特殊密切关系是有历史为证的。说它们是姐妹、兄弟,不如说简直就是“双胞胎”。当然,作为独立的艺术类别,各有不同的发展,但在舞蹈艺术中,音乐和舞蹈是永远分不开的伙伴关系,音乐是舞蹈的声音,舞蹈则是音乐的形体,一个有形而无声,一个有声而无形,它们相互合作,相互依存,共同开创着舞蹈艺术事业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