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地区胎传梅毒调查分析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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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地区胎传梅毒调查分析及对策探讨

解恒珍孙怡李慧

(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山东济南250001)

【摘要】目的:通过调查2013年度济南地区胎传梅毒诊断及报告的准确性,为制定防治对策提供理论依据及针对性策略。方法: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查询到济南地区2013年度共报告77例胎传梅毒,下载全部基本信息,填入设计好的调查表,然后到各报病单位通过网络直报人员核对传染病报告卡、约谈诊断医生、查对实验室登记等方法完善调查表,最后通过患者家属联系电话或预约就诊方式随访患者病情变化。结果:所报告的77例胎传梅毒中,准确报病26例,准确率为33.77%(26/77)。结论:我市胎传梅毒的诊断和报病准确性较低,应加强产前、孕期及产后梅毒血清学检测和健康教育,及时、足量使用规范药物治疗孕产妇及新生儿感染者,加强重点医院中重点科室医生、实验室及疫情管理人员的培训。

【关键词】胎传梅毒;调查;对策

【中图分类号】R75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6194(2015)02-0222-02

妊娠妇女在孕期发生或发现的梅毒感染称妊娠梅毒,梅毒孕妇体内的梅毒螺旋体经血行通过胎盘传播而造成胎儿感染梅毒,婴儿在出生时或出生后可通过临床和血清检测并与其母亲的血清滴度相比较做出诊断。梁国钧【1】对胎传梅毒诊断的概括总结如下:(1)对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阳性且抗体滴度高于母亲分娩前的4倍;或暗视野显微镜查到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阳性的儿童应诊断为先天梅毒。(2)对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阳性且抗体滴度低于母亲分娩前的4倍但有先天梅毒临床症状的儿童,或者随访过程中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由阴转阳或滴度上升且有临床症状的儿童,或者随访18个月时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仍持续阳性的儿童亦诊断为先天梅毒。本文依据上述标准做出胎传梅毒诊断或排除诊断。

1对象与方法

于2014年初,对我市胎传梅毒报告病例进行回顾性调查。

1.1调查对象我们首先设计了胎传梅毒详细情况调查表,根据网络直报数据库下载2013年1-12月的病例详细情况进行登记,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有无皮损、血清滴度、治疗情况、随访情况、患者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录入日期进行登记,对患者母亲的姓名、年龄、联系电话、血清滴度、青霉素或其它药物的治疗情况也登记在册,同时对报病医院、医院的级别、确诊医生、医生学历、职称、联系电话及网络录入者姓名也进行了备案,尽可能全地收集与患者诊疗有关的信息进行调查分析。

1.2调查方法

我们先到患者的报病医院疫情室,找到网络直报人员,查找传染病登记薄及传染病报告卡,核对上述信息,再到检验科核对血清滴度,最后到报病科室约谈报病医生,对住院患者则查询住院病历,完善上述信息的收集。为了收集更多的资料,我们通过电话及信件预约来院就诊或电话随访并详细记录患者近期的病情变化。

2结果

2.1医疗机构及报病医生情况

在报告的77例胎传梅毒中,65例是由5家医疗机构报告,占全部报病总数的84.42%,分别来自于省内两家省部级三级甲等医院(19例)、一家省级皮防所(10例)、一家市级儿童医院(19)和一家市级传染病医院(13)。77例胎传梅毒的报病医生,全部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主任医师6人次(7.79%),副主任医师17人次(22.08%),主治医师54人次(70.13%),报病医生全部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平均年龄为41.52岁。参加性病培训人员19人次(24.68%),58人次(75.32%)未参加过性病相关培训。疫情录入者均为专职疫情录入和管理人员,49人次(63.64%)参加过疫情管理方面的培训,仅7人次(9.09%)同时参加了性病诊疗培训。

2.2患者的基本情况

2.2.177例患者中,男,49例,女,28例,男女之比为1.75:1。除3例误报外其余74例(96.10%)全部为婴幼儿,年龄从1天至三岁不等,其中1~7天21例(28.38%),8-28天33例(44.59%),1-6个月17例(22.97%),6个月-1岁3例(4.05%),1-3岁3例(4.05%)。其中早产儿34例(45.95%),出生体重<1500g2例(最低体重为1430g),1500~2500g41例,(55.41%)。

2.2.269例患者(89.61%)均登记有详细的居住地。所有病例中3例(3.89%)来自外省,45例(58.44%)来自省内其他地市,29例(37.67%)来自于济南辖区各县市区,来自于农村的患者62人(80.52%),15例(19.48%)患者来自于市区。

2.2.3症状和体征及血清学检查有皮疹者19例(25.68%),有黏膜损害者9例(12.16%)。在74例患儿中62例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PA)阳性(83.78%)。39例快速梅毒血浆反应素试验(RPR)阳性(52.70%),滴度(1:1)~(1:128),19例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阳性(25.68%),滴度(1:1)~(1:64)。35例患儿抽血检测血清19S—IgM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阳性12例(34.29%)。患儿母亲平均年龄30.07岁,53人有梅毒感染史,其中使用苄星青霉素正规治疗者38人,使用过苄星青霉素治疗但不正规者3人,曾使用头孢曲松钠、阿奇霉素或多西环素进行治疗的12人。曾进行过孕前有关梅毒查体和优生优育咨询36人、孕期或生产前后均查血TPPA(+),RPR(+),滴度(1:1)~(1:128);HIV抗体均(一),8例患儿RPR及TRUST滴度≥母亲血清滴度4倍及以上。

2.2.4实验室检查患儿WBC增高18例(24.32%);PLT减少11例(14.86%);贫血10例(13.51%)。C反应蛋白增高15例(20.27%)。肝功能异常9例(12.16%)。12例有骨骼损害(16.22%)。

2.2.5治疗情况29例患儿治疗或预防性治疗均予青霉素钠盐5万~10万u/(kg.d)分2次静滴,共15天。14例加用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调查随访59例,1例因继发肺部感染致重度窒息抢救无效死亡外,其余确诊患儿血RPR滴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2.2.6根据诊断标准,通过调查和整理资料,在全部报病的77例胎传梅毒中,能够确诊并准确报病22例,在初期核对基本资料时有12例不能确诊或排除诊断的患者,其中有9例参加了随后开展的随访,确诊4例,结合初期调查结果,最终报病准确率为33.77%(26/77)。

3讨论

胎传梅毒对患儿的危害性大,可引起患儿皮肤红斑、水疱、丘疹、扁平湿疣,亦可引起梅毒性骨髓炎、骨膜炎、骨软骨炎,还可引起口、眼、鼻、喉和神经损害,此外患儿发育不良、全身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贫血等症状也较常出现。

3.1本次调查显示,在报告的77例胎传梅毒中,报病准确率33.77%,高于萧剑雄等[2]报告的27.47%。在所有病例报告的医疗机构中有46例来自于传染病、皮防、妇幼、儿童医院等专科医疗机构(59.74%),24例来自于6家三级甲等医院(31.19%),由此可见,重点加强相关专科医院和大型综合性医院性病培训和督导是降低胎传梅毒误报、漏报、错报的关键所在。在参与病例报告的医生中,由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生报病71人次(92.21%),本科及硕士72人次(93.51%)。

3.2疫情录入者大多数为护理或行政管理人员,不到10%的人参加过疫情管理和性病诊疗的双重培训,对梅毒的诊断标准,特别是对胎传梅毒的诊断标准概念模糊,不能起到很好的审核作用,也没有对报病医生填写的传染病报告卡上的逻辑性错误提出质疑并与报病大夫进行沟通。

3.3年龄在30天以内的患儿54例(70.13%),6个月以内的71例(92.21%),说明所报告的病例以新生儿为主,接近46%为早产儿,超过半数的患儿体重小于2500克,接近22%的孩子Apgar评分<7分。充分说明了妊娠梅毒在围产期对胎儿发育的影响。

3.4绝大多数患者为住院患者,近九成患者登记了详细的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这也给我们开展调查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80%多的病人来自于农村,而农村往往婚前体检、孕前查体、孕期保健做的较差,从而造成了胎传梅毒的发生高于城市。

3.5在确诊的患者中,大多有皮损和骨损害,肺部感染和病理性黄疸也是比较常见的,贫血、白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心电图和肝功异常、先天性心脏病等发病比例均高于正常新生儿。全部患者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近80%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16例患者仅确认试验阳性就做出了诊断,只有12例患者由IgM阳性而确诊。孕母中大多数接受过正规的青霉素治疗(51.35%),不正规或未使用青霉素治疗及未治疗是发生胎传梅毒的重要因素。

3.640%的患儿使用过青霉素治疗或预防性治疗,部分使用过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部分确诊患儿治疗后有不同程度的滴度下降,该滴度下降只是回顾性诊断的参考,不能作为诊断胎传梅毒的主要依据,还应该排除患儿体内来自于母亲的抗体的逐渐代谢所致的滴度降低。

综上所述,实现先天梅毒防治的最佳效果,应为感染者和她们的家庭提供妊娠梅毒和先天梅毒的危害及防治教育,为产前保健的孕产妇尽早提供梅毒血清学检测;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药物治疗及密切地随访服务;加强重点医院中重点科室医生、实验室及疫情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降低胎传梅毒的发病率,提高病例报告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梁国钧《医疗机构性病防治指南》

[2]萧剑雄,王惠榕,张眷阳.2010年福建省梅毒、淋病病例报告准确性评价.实用预防医学2011.18(12):2299-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