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借改革试点东风破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难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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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借改革试点东风破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难题

毛红芬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农村水利管理站浙江丽水323500

【摘要】截至目前,景宁县通过乡镇(街道)摸底、权利人申请、部门公示审批的方式,共确权颁证63本,其中水库16本,山塘46本,堤防1本,并完成水利工程抵押贷款2笔共110万元,意向3笔,总计约300万元。景宁县的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变资源为资产,变资产为资本,既理清了权责,又拓宽了“三农”融资渠道。本文对景宁县借改革试点东风破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景宁县;改革试点;东风破;农村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2014年初,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吹响了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号角。景宁畲族自治县作为我省唯一的少数民族县,也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抢抓机遇,率先发力,在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路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2014年7月10日,全省首本农村山塘产权证——天堂湖山塘产权证,由景宁县政府正式颁发给景宁县澄照乡三石村。颁证现场,三石村经济合作社以该产权证为抵押,与景宁县农信联社签订了《流动资金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完成全省首笔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抵押贷款,获贷100万元。

1、抢抓机遇,推进产权改革

1.1借力“试点”东风。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单一,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如何盘活农村资产,让金融资本“上山”,是山区农村发展的当务之急。2014年,景宁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和“全国农村金融创新改革试点县”。面对“试点”机遇,景宁县委、县政府把握有利时机,将两项改革统筹部署,联合成立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金融服务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以破解农村融资难题为首要目的,确定了试点镇、村,一并推进两项改革试点工作。

1.2“跻身”改革目录。景宁县作为“中国农村水电之乡”,水资源丰富,农村水利工程众多,有250多座各类型山塘、水库,157座农村小水电站,蕴含着数十亿元沉睡资本。一边是巨额资本沉睡,一边却是农民贷款困难。开始,这些资产并没有列入景宁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初目录。景宁县水利局按照省、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挖掘和发挥水利工程的价值,争取将水域同土地、林地一样被纳入改革范畴。

1.3确定改革对象。景宁县农村水利工程面广量大,且大多建于上个世纪50~60年代,投资形式多样,情况比较复杂。该县在推进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中没有搞“一刀切”,而是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将改革对象定为已建并投入使用的由乡镇(街道)及以下所有和管理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其中,澄照乡三石村天堂湖山塘因当年山塘投资主体比较明确,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村班子比较团结,并有急需修复今年水毁水利工程和建设茶叶市场的资金需求,经县有关部门慎重研究后,首先被确定为改革试点对象。

1.4明确改革目标。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景宁的改革目标是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内无争议的小型水库和山塘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到2015年农村水域开发利用率达到50%以上。截至目前,该县已经颁发农村水利工程产权证63本,其中水库16本,山塘46本,堤防1本。

2确权贷款,盘活水利资产

2.1确权认证。首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同意,再征得乡镇政府的同意,然后将确权申请材料上报给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受理后组织人员对水利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工程确权条件并审核通过的确权信息转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水利局对水利工程确权进行存档并向产权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

2.2资产评估。水利工程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首先要经过资产评估。为解决评估主体难题,按照《担保法》的要求,景宁县政府指定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所为评估单位,对天堂湖山塘进行资产评估。设计所参照其他行业评估办法,根据山塘整治200多万元投资等一系列指标,对天堂湖山塘的情况进行详细评估,最终确定资产价值为217.6万。

2.3确贷放贷。景宁县农村信用联社鹤溪信用社经过受理、调查、评估阶段,与三石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抵押人为三石村委,贷款金额为1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利息为基准利率,在最高额度内贷款可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此外,为减轻农民的利息压力,该县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拿出资金贴息50%。

2.4规避风险。水利工程作为抵押物,存在着流转和变现的难题。为有效规避风险,信用社在评估水利工程贷款项目时,主要考虑借款主体的预期收入、借款用途以及还款能力。以天堂湖山塘为例,三石村的年均村集体收入约160万元,山塘整治一次性投入200多万元,山塘资产评估价值为217.6万元,贷款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和茶叶市场建设,且这些项目将来都有可能争取到政府补助,因此,信

2.5规范用途。景宁县鼓励水利工程贷款尽量用在水利建设上。为此,县水利局强调,只要用在水利上的贷款资金,并经过水利部门备案,将来就有可能获得水利部门补助。银行也对贷款用途进行监督,要求借款方对每一笔贷款用途进行备案。

3试点破题,促进水利发展

3.1理清权责,破解建管难题。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明确了投资、建设和管理主体,增强了主体责任意识,破解了面广量大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难题,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有效机制。

3.2便民高效,缓解资金燃眉之急。对于急需修复的农村小型水毁工程和急需解决的农村小型民生水利工程,采用水利工程贷款,先把急需解决的水利工程干起来,再去水利局备案等待补助的方式,缓解了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如:景宁县沙湾镇旺水村大降湖山塘是全村998人的饮用水源。由于山塘后方是大片农田,老百姓的饮水安全受到农药化肥的污染威胁,村民吃水安全问题等不起。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该村送来了“及时雨”,目前,该村已用大降湖山塘产权证与信用社达成10万元贷款意向,并着手在大降湖山塘四周修建一个截水沟,保障饮水安全。

3.3先建后补,避后顾之忧。就水利建设而言,通过水利工程确权贷款,实现了农村小型水利项目可以“先建后补”,同时也是水利工程“以奖代补”的另一种形式,这对于进一步引导和发动群众,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水利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例如,由于正常的项目申报周期较长,受这一期间的农业产业收益变化、村委班子换届等问题的影响,往往容易造成很多原来申报积极性很高的项目,到最后却不能“落地”的尴尬情境。试行“先建后补”,现在想干的事情马上就能干起来,就有效避免原先“等、靠、要”甚至拖到不了了之等问题的出现。

3.4政策“零处理”,激发农民积极性。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后,贷款建设的水利工程都是村民自己急需建设的水利项目,能有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在政策处理上实现“零处理”、“少处理”,大大加快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与此同时,在建设过程中,村民自觉投工投劳,主动监督水利建设,也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

总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景宁县的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仍处于摸索前进阶段,在改革过程中会碰到法律依据不够充分、制度保障不够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景宁县将按照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要求,积极争取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对利用贷款建设的农村水利项目争取上级倾斜扶持,以巩固和深化试点成效。

参考文献:

[1]吴平安,朱琪.浅谈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改革思路[J].质量探索.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