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管理与整治策略之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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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管理与整治策略之研究

靖一楠

泰安市河道管理局山东省泰安市271000

摘要:主要分析了河道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河道采砂;管理;对策

河砂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保护堤防与河岸的重要屏障,也是非常重要的建筑材料。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砂石料需求量逐渐上升,促进了采砂业的发展。长期以来,各河段采砂的开发利用对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到处乱采乱取,坑潭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复平等等,致使河道造成损害,一旦洪水到来,河势改变,就会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损失。那么如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保障行洪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河道采砂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1.1河道采砂管理立法滞后

河道采砂管理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各法律法规规定不统一、不充分、操作性受限。《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将天然石英砂列为矿产资源。《水法》修订时,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目前,由于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规范全国河道采砂管理的专门法律规范尚未出台,给地方制定相应的法规制度带来困难。近年来,一些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先后出台了一些办法规定,我省于2015年7月22日才通过了《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于2015年10月1日施行。作为规范全省河道采砂管理的办法能出台,科学指导和规范管理全省河道采砂起到了重要作用。

1.2河道采砂管理基础薄弱

由于历史原因,河道权属划界不彻底,给规范河道采砂管理造成极大困难。不少河道管理范围没有完全划定,有些河道虽然划定了管理范围,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多数土地、滩地均未征为国有,使用权仍归沿河各村所有。当地老百姓就自认为是属于自己的。沿河部分村镇不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出租、出让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资源,给有关部门查处偷挖盗采河砂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极大困难。长期以来,由于缺少相应的规划编制规范和标准,目前多数河道和地区仍未制定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缺少规划依据。河道采砂管理队伍、特别是基层河道执法队伍建设薄弱,执法经费投入不足,装备落后,与繁重的河道采砂任务不相适应。

1.3河道采砂许可不规范

河道采砂须办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采砂许可证,涉及其他管理部门的,还应办理其他许可。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对河道采砂实行统一管理,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已由不同部门分别许可向由河道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取市场“招拍挂”的方式许可转变。

2、河道采砂管理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2.1河道采砂管理属性复杂

河砂是河床的有机组成部分,既有生态环境属性,又具有矿产资源属性。河道采砂管理既涉及河道工程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管理,又涉及矿产资源开采和生产运输安全管理,涉及多个管理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事务管理。

2.2科学采砂实施难度大

河道采砂既要保障好河道工程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又要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对河砂的需求。在市场需求利益的驱动下,如果监管不到位,河道工程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遭受破坏在所难免;反之,如果盲目固守安全保障,只禁不采,偷采盗采的现象只会更加泛滥,经济发展势必受到影响。要平衡好安全保障与经济发展需求的关系,实施科学采砂,具有很高的技术和管理难度。

2.3河道采砂管理任务艰巨

河道采砂面广量大,而广大的中小河道存在管理范围不清、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非法采砂时有发生。河道采砂管理部门多,管理内容多,管理对象复杂,容易造成管理缺位、错位。特别是一些地方对采砂监管认识不到位,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河道采砂“一卖了之”或“一批了之”,只重收费,不重管理,加之管理和执法人事不够,经费严重不足,造成采砂秩序混乱,给河道工程和防洪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2.4河道采砂社会参与度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对砂石的需求量巨大,河砂资源越来稀缺,非法采砂的利润十分丰厚。广泛的市场需求使各种社会群体纷纷涌入河道采砂行列,巨大的利益诱惑使河道采砂容易成为腐败滋生地和地方黑恶势力的介入对象。而河道采砂与民生关系极为密切,群众关注度高,非法采砂在损害公共利益的同时,也容易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往往成为群众上访的热点。

3、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对策建议

3.1加快立法步伐

河砂是河床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资源属性相比,保障安全是第一性的,国家应尽快出台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专门法律规范,从法律层面规定河道采砂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体地位,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自觉认识河道采砂管理的责任主体地位,科学认识和把握河道采砂与河道工程安全和防洪安全的关系,将河道采砂管理作为水利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防汛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建规立制,加快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制化进程。我省于2015年7月22日通过了《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于2015年10月1日施行。

3.2理顺管理体制

过去河道采砂管理由水利部门牵头管理,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许可作为水利部门采砂许可的前置条件。简化收费机制,实行“一费一证”制。按照河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的原则,河道采砂实行分级管理,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的管理权限。同时,河道采砂应当总量控制、科学规划、有序开采、严格监管、确保安全。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税务、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河道采砂管理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和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河道采砂事关防汛安全和社会稳定,不仅仅是水利部门职责,更是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采砂管理中遇到的许多问题需要政府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3.3增强监管能力建立健全

河道采砂管理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并建立与采砂管理任务相适应的经费投入机制《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和上下沟通协调机制,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坚决制止非法采砂行为的发生。

4、结语

总之,在河道采砂管理中,河道主管部门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畏难的精神,严格执法,在治理违法采砂活动中,始终保持高昂的信心和斗志,积极探索和寻求治理新思路、新措施,达到领导满意,开采者满意,群众满意。在社会上真正树立河道主管部门的新形象,保持上下政令畅通,长效监管,团结信任,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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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庄良松.河道采砂危害及其控制对策的探讨[J].水利科技,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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