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和谐社会背景下的高校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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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和谐社会背景下的高校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李运仓杨凤勇王晨

李运仓杨凤勇王晨

[摘要]现阶段,高校大学生在法治意识、权利意识、集体观念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高校应从法治教育、校园文化、师资队伍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法治理念教育。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理念教育

法治理念是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和思想指南。大学生作为高等学校培养出来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骨干力量,对他们进行法治理念教育是非常关键的。

一、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义分析

(一)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是继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之后提出的又一重大战略思想,是对法治的观念、思想、精神、价值等的理性认识,是人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为什么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怎样实行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结晶,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美好理想,是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积极参与法治实践的坚定信念。而青年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坚、骨干力量,他们担负着国家的重托和促进我国民主和法制发展的神圣历史使命,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强弱,将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和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

(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同时,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原则和特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有序运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一致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法治建设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更是妥善处理社会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重要途径。为此,高校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必须的,也是关键的。

二、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大学生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目标就是要牢固树立这五种理念。然而,现阶段大学生法治理念教育还存在尚需解决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缺乏,依法治国理念尚需增强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带来了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大学生的思想和价值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社会上一些人盲目追求物质利益的不良风气动摇了“象牙塔”内许多学子纯洁上进的思想,使他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发生了改变和错位。有调查显示,有56%的学生认为“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有61%的学生认为“权大于法”,有33%的学生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1]这些说明部分大学生对我国立法、执法、司法缺乏信任,对法律的权威产生怀疑,对法治现状有所不满。而大学生的职责和重任则让我们相信,这种信任缺乏的存在,将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产生致命的危害。

(二)权利意识淡薄,以人为本理念尚需增强

法律的核心内容是权利,没有对权利的要求便不可能产生对法的需要和渴望。[2]而我们的部分学生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大学生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短时间尚不能消除,重伦理道德、轻法律观念,重责任义务、轻权利享受,重整体忽视个人作用等不利于自身价值发展的思想和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存在的。而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都是要以人为本,即“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泛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因此切实提高大学生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权利意识是势在必行的。

(三)用法意识不足,公平正义理念尚需增强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目前,高校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是比较充分的,但是他们并未将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法律素养,部分大学生处于被动的守法状态,观念与行为之间有差距甚至有时矛盾。如大学生都推崇法治,反对人治,但是在评优评先、入党等实际问题上,他们又想借用一些“权力”的方法进行干预。而法治理念的内涵之一就是公平正义,包括机会平等、制度平等、公正执法与司法等等。增强大学生公平正义理念,就是要他们树立科学、正确的公平观,不断增强他们的正义感和使命感。要将被动守法变为主动,要积极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真正不公平的问题,这样才能在更深层面上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四)集体观念较弱,服务大局意识尚需增强

现阶段大学中的主力军为“90后”,他们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善于接受新观念、新事物,他们身上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然而他们经常表现出来以自我为中心,集体观念淡薄,缺乏协作精神和责任感。“服务大局”的理念,则要求增强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既确保全局又兼顾局部;同时还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做到局部利益、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高校应该重视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重视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这样的意识——努力学习不仅是为了就业和出国留学,还要“为中国创造美好未来”。[3]

三、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途径分析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大学生占人口比例将逐步提高,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到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到时候社会各行各业每两个从业人员至少有一个大学毕业生,因此加强大学生的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是可以想象的。我们认为应通过一下几种途径进行法治理念教育:

(一)加强依法治校,创造良好的高校“法律环境”

法治既是一种社会管理模式,也是一种社会行为方法。所谓“法律环境”就是能够保障并促使人们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社会环境。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中,守法是人们的基本行为模式,奉法者强,守法者众,无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都要老老实实的“按规则做游戏”,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样一种环境在我们高校中怎样建立呢?我们认为应不断健全高校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用其指导和规范学校的各项工作,使学校的教育和管理等活动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依法办事”。对师生员工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进而深化学生的法治理念,提高法律信仰。大学生在校期间养成了良好的遵守规章制度及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法治观念和行为习惯,走上社会后自然也会自觉地去按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

高校应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尤其是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甚至是懂法不守法的现象,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法制的行为做斗争的思想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他们学法、懂法、守法和护法的自觉性。我们认为除了让学生学习书本上的法律知识,还可以组织他们参观监狱、看守所并与服刑人员进行座谈,通过对监狱、看守所内部环境的体验,不仅可以增强法律的尊严性,同时在他们内心深处也会形成一种相对的恐惧感。高校还可以和校区所在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开展共建活动,采取讲座、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制宣传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用校园内发生的案例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必要时还可以用违法犯罪的大学生自省材料进行教育。让在押大学生结合具体的案例采取“以身说法”的形式与参观大学生面对面的进行交流,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大学生们的刑罚意识,而且对预防大学生犯罪也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法治教育“软环境”

高校校园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软环境建设的需要内容。大学生犯罪是一种法律现象,更是一种校园文化现象。校园文化是由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组成的有机整体,是高校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学校特有的精神环境和文化形态,是预防大学生犯罪的“过滤器”、“筛选器”、“制动器”,[4]可以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对于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高校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报纸、橱窗等校园媒体广泛宣传,加强校园文化的规划和建设,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法治理念教育实力

高校是传授知识、培养大学生正确法治理念的场所,要深入持久的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还是在于教师。教师自身法治理念是否科学,自身是否缺乏法律信仰,直接影响着大学生法律信仰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确立。因此,应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的理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师通过进修、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治理念。同时还要改变教师队伍的教学方法,改变以往教学重法律知识传授,轻法律意识培养的方式,将重点转移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上来。要形成一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信仰、积极探索、有力传播和忠于实践的教师队伍,既做到对学生专业知识的传授,又做到对学生法律人格的塑造。

注:

[1]张晓永:《高等院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之内在动因分析》载《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2]陈雪云:《从传统法律文化的视角看当代大学生法治理念的教育》载《法制与经济》,2010年第12期

[3]徐敏:《“80后”、“90后”大学生特质:理性务实但缺远大理想》载《解放日报》,2010年1月8日

[4]李运仓杨凤勇:《校园文化建设与大学生犯罪预防》载《教育》,2011年第1期

作者单位:李运仓,杨凤勇,石家庄学院;王晨,河北科技大学

邮编:050035;050018

(责任编辑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