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协调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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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协调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策略

1张洪德2张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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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社会快速发展,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建设方面得到了迅猛发展。对于土地利用方面,会对土地资源形成合理、科学的整体规划。为了加强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城镇规划更加合理,需要使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互相结合,才能使二者获得协调发展。因此本文将对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策略进行分析,从而使二者获得进一步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协调;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策略

引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往往包含对于城镇的土地规划,其目的在于实现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推动城市发展。我国当前的城市化发展处于关键阶段,而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存在的矛盾也日益激化,因此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以合理协调土地建设、利用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关系,以维持城市化发展的持久、健康与稳定。

1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联系

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者的联系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既存在一定的相互联系,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内在联系,主要体现在均是从土地这一规划起点出发,其目标都在于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友好发展。两者之间的区别,则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方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均需要综合考虑区域社会经济和相关地理环境等因素,并在有关政策方针的科学指导下,进一步确定城市的开发方向以及建设规模。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是基础与整体的关系。两者存在一定的相互联系,又彼此制约。城市总体规划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开展需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进行综合考虑。

2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存在的矛盾

2.1二者的规划目的有区别

城镇规划是以城市自身发展建设为主要规划要求,以合理安排城市中各项建设需要的土地资源以及空间资源,各项城市建设工程的综合布局工作,能够切实实现社会建设与经济利益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出城镇规划能够调控土地资源的良好作用,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想协调为主要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保护农业耕地的有效面积,保证农业农作物的产量满足发展的需求作为规划的出发点。以科学合理的安排各行业的土地利用,保证国家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提升土地资源的经济与生态效益,进一步完善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为主要规划目的。

2.2二者的规划部门在职能上的区别

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是由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来进行的,而城镇规划工作一般是由相关规划部门进行的。一直以来我国采用的都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土地资源无偿使用,而到新时期则采取的有偿使用制度,因此各个部门在土地资源的利用上就有了相当直接的经济利益体现,如此一来,就导致各个部门相互之间,以及各个部门与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之间出现了管理上的冲突。

3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策略

3.1持续创新并优化规划编制体制

造成城镇规划与土体利用整体规划之间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规划编制因素的影响,由于在实际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并没有确保其合理性与科学性,也没有充分落实相关工作,使二者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协调,也可以将其理解为二者的编制体制方面缺乏有效的创新与优化。为了将该问题有效解决,应对两种规划形成有效协调,同时还应优化并创新相关编制体制,可以充分发挥相关法律的作用,确定二者的实施方式、对象、关系、目标等相关内容。另外,还应更加深入地研究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实施规则、方法、理念等方面内容,才能为二者获得顺利、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3.2强化土地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部门间的合作

这两个部门对于土地的使用以及规划进行严格的管理,并且统一性规划、统一征地和统一开发建设管理。对于土地的使用以及土地资源的开发等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之间的总体界限,重点还要放在城镇建设以及地域规划的界限上、总体的规划和安排上。例如,对于建设用地来讲,可以分为两个等级,一个是建设用地,另一个是城乡基本建设、交通建设等方面的用地。具体实施时,区域性的大类别建设用地在控制上需要以总体的规划为主要标准,在建设用地方面也需要按照相关的指标进行分配和规划。

3.3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提倡对基本农田进行保护,这也是城乡工作有序开展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所在。但是这两个规划在农田的保护上存在空间的差异性,尽管这种差异已经存在,在管理力度上还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农田是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用地,也是关系社会稳定的基础所在。即便是农田被规划到了限制建设的地区,也需要将农田放在土地总体规划的禁止区域中。城市规划过程中农田的面积一直在减少,如果大面积的耕地都在禁止建设的范围内,那么可能阻碍城乡的一体化发展,因此对这二者的协调性关系处理需要从土地规划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去研究和分析。除此之外,还需要对环境进行保护,不能以破坏环境换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快速步伐。

3.4以“内涵挖潜”作为城镇建设原则

如今的城镇规划应当转变思维,以遵循节约用地为理念,充分发挥出城镇的空间效益,坚持走“内涵挖潜”集约型建设道路。城镇规划应当具备“建设用地紧张”的意识,在规划过程中,尽可能科学、精密地安排用地,使城镇空间得以充分利用,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建筑密度、容积率与建筑高度。此外,还可以通过压缩农村居民点与村、镇工业企业用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方式,实现集中村、镇工业企业的建设,以节约建设用地,压缩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

3.5对城镇环境承载量进行综合评估

要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发展,对城镇环境本身的承载量进行综合评估尤为重要。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明确指出,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因此,为了确保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和谐,应对人口、土地资源与和环境实施合理划分,并将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基础前提。土地资源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基本载体。只有保证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最大程度上减少城乡差距,才能在推动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基础上,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应充分了解《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相关内容,制定针对性的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规定,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开展。明确两者之间的界限,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相关工作的开展建立统一标准。

结束语

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应充分协调,才能加强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水平与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但在目前的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过程中还存在较多问题,如二者的任务与作用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二者的发展方向与建设范围存在一定差异等方面问题。只有将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之间存在的问题与差异有效解决,才能使二者获得协调、顺利发展,应创新编制体制、转变相关理念,才能加强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协调性。

参考文献:

[1]李晓楠.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关系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36).

[2]乔丁.城镇规划中的土地利用的若干问题思考[J].速读(上旬),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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