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在我国已被广泛运用,但行政合同的诉讼问题却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行政合同案件应该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中。对行政合同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应该考虑行政合同的行政性和契约性。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