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调节收入分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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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上海市政府批准了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调节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公益性岗位报酬等四项工作的请示。主要内容包括:(1)从2006年8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