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军事警察部队在叙利亚战争中执法行动对我军域外执法的启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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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军事警察部队在叙利亚战争中执法行动对我军域外执法的启示

孙鲁宁

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710000

摘要:俄罗斯军事警察部队(military police corps)在叙利亚反恐战场上,担负维护治安、打击犯罪、实施人道主义救援等任务,为降低武装冲突,稳定社会,保障军队实施反恐作战行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向国际社会展现了俄军事警察部队良好的形象和素养。本文对俄罗斯军事警察部队和其在叙利亚战争中的执法行动进行介绍,总结其执法行动对我军的启示。

关键字:俄军事警察;叙利亚战争;执法

为转移西方对俄罗斯在克里米亚问题上的不满,缓和与西方国际的矛盾分歧,在中东地区扩大自身的政治影响,2015年9月起,俄罗斯以反恐名义派兵入叙作战。在激烈混乱的叙利亚战场上,一支头戴红色贝雷帽的部队格外引人瞩目,他们维护治安、监督停火、打击犯罪,为稳定社会降低武装冲突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支军事力量就是俄罗斯军事警察部队。

一、俄罗斯军事警察部队的基本情况

设立军事警察部队是世界军队通行的做法,军事警察部队大体分为两类:一种是以法国、西班牙为代表的既担负维护社会治安,又负责部队秩序“半兵半民”的军事警察部队;另一种属于独立的兵种力量,针对军队人员和军事行动实施执法、管理、保障等职能的部队,以美国和俄罗斯为代表。

(一)历史沿革。俄罗斯军事警察部队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15年,在第七次反法联盟中,俄国将一个龙骑兵团改编为宪兵团,负责维持军纪,1821年正式组建宪兵部队,而后数量迅速增加,机构遍布沙俄。苏联时期,宪兵因被认为是代表阶级镇压的工具而被撤销。1997年,俄罗斯出于国防利益需要,重新设立军事警察部门,并于2010年正式组建俄罗斯警察部队,2015年普京签署法令,正式确定了军事警察的职能、权力,组织结构和活动规章。2018年6月,俄罗斯海军在北方舰队组建了第一支海军警察部队。

(二)指挥体制。成立之初,俄罗斯军事警察主管部门为俄罗斯联邦军事警察局,隶属于国防部。军事警察局由中央军区、南部军区、西部军区和东部军区军事警察处组成。军事警察部队按区域处置原则配属,在各大军区和舰队司令部所在城市建立军事警察旅、下编营、连、排,总编制人数约2万人。俄罗斯国防部长、总参谋长、各军兵种司令员、军区司令员对所属军事警察机构有管理和指挥权。2018年,俄国防部根据在叙利亚反恐战场上积累的宝贵经验,决定修订《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军事警察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俄军事警察部队指挥和领导体制进行重大改革。

(三)主要职能。俄罗斯军事警察的主要职能有:1.加强军事秩序的管理,发现、预防和制止军人、参加军事集训的公民、营区内其他人员的犯罪和违法行为;警卫参谋部、指挥所及其他指挥机构,保卫军事设施、军事物资及相关军事人员安全;3.配合其他机关对违法军人进行侦查、拘留和押解;4.保障重大军事活动和演习地区安全;5.维护交通枢纽安全,行使军队汽车监理职能,协调路线,调度并监控道路上的军事交通工具;6.调查各种事故原因;7.保障安全处理废旧弹药等。此外,俄罗斯军事警察在战时还担负着看押战俘,警卫部队宿营地和机动道路安全,维护战争秩序、战斗战役支援保障等任务。

二、俄军事警察部队在叙利亚战场上的执法情况

据报道,2016年12月,外界首次看到俄罗斯军事警察部队进入被叙利亚政府军夺回的阿勒颇东区,执行监督反对派人员解除武装任务。随着叙利亚反恐战争不断深入,军事警察部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一)恢复社会稳定、维持治安。经过长时期内战,叙利亚政府已收复大部分地区,但战后当地司法系统陷入瘫痪,残余的IS武装力量仍然进行渗透破坏,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出于阿萨德政权要求和军事行动需要,俄军事警察部队以军区军事警察处为单位轮换到叙利亚进行部署。2017年5月,俄罗斯、土耳其与伊朗签署在叙利亚建立“冲突降级区”备忘录,俄军事警察部队成为降级区内监督停火、保护平民、打击犯罪的中坚力量。2018年5月,大马士革南部的耶尔穆克难民营解放后,叙利亚政府军出现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俄军事警察被派驻维护秩序,并逮捕了多名叙政府军人员。2019年1月,俄罗斯军事警察代表马托夫表示,军事警察正在叙曼比季附近执行巡逻任务,保障区域安全。2019年10月23日,俄国防部发表声明称,俄罗斯军事警察被部署在叙边境城市科巴尼,执行保护民众、维持秩序、武装巡逻等任务。

(二)保障军事行动开展。俄军事警察配备有轻型武器、轮式步战车等装备,能够按照“最低限度暴力原则”采取武力行为。俄军事警察被部署在叙利亚机场等重要军事设施驻守,在叙赫梅米姆基地成立的“冲突各方调解中心”,军事警察成为守卫的主要力量,保证了叙利亚战争涉及各方外交事务的顺利进行。此外,军事警察还担负保障军事补给线安全,隔离双方降低冲突的任务。

(三)实施人道主义救援。俄军事警察作为一支特殊的武装力量,在执行军事执法、维护秩序职能的同时,还参与人道救援,努力打造和平之师的形象。俄罗斯军事警察平时担负保卫人道主义走廊的任务,为平民迁徙提供安全保障;组织开展扫雷工作,并积极护送“冲突各方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进入相关地域开展工作。同时,军事警察还实施各类救助活动,为难民发放物资、救助战时受伤平民,向外树立了文明之师的形象。

三、对我军在域外实施执法行动的启示

一是完善法规,规范执法行为。俄军事警察国内、域外执法行动有完备的法律作为保障,例如2011年8月《军事警察法》正式签署生效,2012年2月国防部批准了军事警察章程,2014年2月《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军事警察活动问题独立立法文件修改法》在国家杜马通过,成为正式的法律文件。目前,我军在执行域外多样化军事行动中实施的打击犯罪、维护安全、人道主义救援等行为均无明确国内法支持,应尽快建立基本法律、专门法律、配套规章制度三个层面的法规体系,确保师出有名。

二是建立机构,统一行使执法权。我国军事执法主体分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法》,我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参与公共重要设施、地方监狱、重点地域守卫巡逻,协助地方公安、安全机关实施逮捕、追捕、押运等任务,具备面向社会的执法职能。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令》,国防动员系统下辖的警备部队,具备“维护军容风纪”“查处假冒军人、假冒军车”等职能。根据《刑事诉讼法》《政治工作条例》,军队保卫部门对军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移送起诉的职能。军事执法主体的分散,为复杂严峻的域外多样化军事行动中的执法活动带来了困境。因此,应建立专门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区域巡逻、警备纠察、打击犯罪等职能,提高域外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是健全队伍,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域外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既懂军事指挥又懂涉外法律的执法干部。建立域外多样化军事行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军队法律顾问在处理域外涉法事务的优势,及时为执法机构提供法律建议。通过域外执法实践锤炼队伍,打造执法劲旅,确保我域外多样化军事行动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于文龙,论宪兵制度对我国武警部队改革的启示[D],[硕士学位论文],2015年5月.

2.夏勇,作为执法部队的宪兵:类型比较及启示[J],《法治研究》,2016年,第3期.

3.王新建,涉外军事行动法律保障问题初步研究[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0年2月,23卷第1期.

4.郭涛,世界三支典型军事警察部队概览[J],《工作指导》,2016年9月,第251期.

作者简介:

姓名:孙鲁宁

出生年月:1982.7

性别:男

民族:汉

籍贯:山东临沂

学历:本科

研究方向:军事法学

所在单位: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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