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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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

陈沫印

中建八局西南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 401120

摘要:目前在建设工程领域承发包模式众多,本文在对主要的几种模式论述下,阐述各种模式优缺点,浅析其对应特点及适用范围,对建设工程相关的企业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承发包模式、优缺点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经济是综合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建设工程与经济建设有着重要联系,随着对工程质量、进度等要求的不断提升,对其项目管理团队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其中包括专业技术、管理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因此,在建设工程中,起着基础作用的承发包模式与项目发展有密不可分的联系。选择一个合理的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工序复杂、协调难度大、各种交叉作业等问题引起进度缓慢、实施困难,是确保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和减小风险、投资的一项重要途径。

  1. 当前主要的承发包模式

1.1DBB模式

DBB模式,即Design-Bid-Build,是一种传统的工程承发包模式,也是我国目前最广发使用的一种模式。在该模式下,由业主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施工工作分别由对应单位完成,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材料供应商和承包商,在设计和施工的过程中,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DBB模式主要体现的是专业化分工。

1.2DB/EPC模式

DB、EPC在我国均为工程总承包模式。DB模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在EPC模式中,总承包商不仅要完成上述工作,还要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因此又称交钥匙模式,总包商往往会提供前期准备和运营工作的综合服务。DB/EPC模式需要总承包商具备卓越的设计、施工双重能力,承包商的资质和实力是影响其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

1.3CM模式

CM模式是美国人于1968年首次提出并实施的,它由一家有经验的CM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单位以承包商的身份对施工进行管理,在施工角度上可一定程度的影响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的生产方式,实现其最主要的特征,即“边设计、边施工”,契合一些工期比较紧的项目,而正因如此,在与CM单位签约时设计尚未全部完成,CM单位的报酬既不是单价方式,也不是总价方式,而是采用成本加酬金。

1.4PMC模式

项目管理承包(PMC)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业主聘请专业工程管理公司或咨询公司,作为业主的代表或延伸,在项目实施全过程或其中若干阶段进行项目管理。PMC模式既是一种承发包模式,也是一种项目管理模式。在PMC管理模式下,PMC承包商派出管理人员与建设单位代表组成一个完整的管理组织进行项目的管理,此组织又称一体化项目管理团队。但不同的是,业主仅保留很少部分项目管理资源,从而仅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绝大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均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承担。

  1. 各模式优点及不足

2.1DBB模式

建设单位、斯察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在合同约束下,各自行使其职责和履行义务,责权利分配明确。建设单位直接管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指令易贯彻。由于该模式应用广泛、历史长,相关管理方法较成熟,工程参建各方对有关程序都比较熟悉。

采用DBB模式,工程设计、招标、施工按顺序依次进行,建设周期长;由于施工单位无法参与工程设计,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导致设计与施工的协调困难,设计变更频繁,可能使建设单位利益受损;由于工程的责任主体较多,若工程项目出现问题,建设单位不得不分别面对这些参与方,容易出现互相推诿,协调工作量大。

2.2DB/EPC模式

采用DB/EPC模式,有利于缩短工程工期。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均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可使设计与施工之间衔接更为紧密,沟通问题得到改善。另外由于设计和施工由一家单位承包,工程在设计尚未全部完成之前就可以开展其它工作,诸如材料设备等采购工作及前期准备工作与设计工作并行,很大程度上节省了工期。该模式下更利于业主把控工程造价,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通常签订总价合同,在实施初期便可确定工程总造价,另外由于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整体控制,发生的变更较少,利于将价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明确项目责任主体,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有利于减少争议和责任推诿,明确主体责任,激励总承包单位更加注重工程建设质量及过程把控。

当然,与传统DBB模式相比,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控制要相对较弱一些,总承包单位的权力更大,有可能为节省资金在其权力范围内做出有损工程质量的行为,再加上将设计施工全部集于一家单位,风险也就全部落到总承包商身上,为了弥补风险损失,可能降低工程质量,总承包单位会提高报价,使得工程造价更高。因此,为了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建设单位的前期投入将会加大。

2.3CM模式

CM模式适用于实施周期长、工期要求紧迫的大型复杂工程项目,在该模式下,由于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方式,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更易实现,有利于缩短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与施工总承包相比起来,边设计边施工使得整个工程下来要经过多次分包,且每次分包经过招标竞争,得到合理的分包价格,因而整个工程的价格更具有合理性,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但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从法律角度出发,在CM模式中容易出现肢解发包,目前建筑法规中某些内容在语言表达上不够明确,在执行、使用和遵守时较难把握。从成本控制的角度出发,CM模式中为控制CM单位经济风险,采用了“保证最大工程费用” 来控制工程总费用。

2.4PMC模式

在PMC模式中,通过不断优化设计方案,将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的成本降到最低。项目管理承包商协助业主与供应商签订多项目采购协议,供应商反之给予价格优惠,从而降低工程成本。再者,由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一般采用成本加奖励的合同计价方式,项目管理承包商为业主降本增效的同时也能获得业主对其一定比例的奖励,激励承包商运用丰富的项目融资和财务管理经验,优化项目现金流,节省项目投资。

目前,国内公司采用PMC模式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没有很好的PMC方面的实践经验、没有良好执行业主方的建设意图等,我国要取得PMC模式的成熟发展,尚需要付出额外的努力。

3.影响承发包模式的因素

业主在选择建设工程发包模式时,应从自身、发包对象、发包环境多维度分析。在工程项目特征方面,要考虑项目特点、类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承发包模式项目潜在风险;在建设环境方面,评估国家或当地的政策法规、潜在承包人竞争性、市场主体诚信度和项目当地气候地理情况;业主应当对自身情况也有一个全面分析,包括业主从事工程项目建筑的经验和人力资源条件、对工期的要求、质量的要求、对投资控制的要求等。例如当业主有较多的建设项目而对工期要求不是很紧,具备相应的工程管理队伍时,通常采用传统DBB模式,而当业主工期较紧却又缺乏相应管理资源时,可采用CM模式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以及EPC模式,当然对于业主方的经济能力要求较高,以及目前国内专业的管理公司较少,这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4.结语

我国的建设工程目前还停留在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承发包模式,其中也不乏一些大型施工企业在往EPC方向承接项目,此类项目多为政府发包的大型公建项目,加上EPC项目对承包方资质和实力有较高要求,业主在选择承包商时非常慎重,若能承接到此类项目,便可以迅速从同行之中脱颖而出,大大提高承包商的声誉,故而有部分承包商在投标时宁愿亏本也要确保拿下此类项目。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社会的契约精神和信用水平不断提高,在当前几类承发包模式中还会衍生出一套适应现代工程特点,满足项目各方要求,确保多方利益的模式,多元化的项目承发包模式将出现在建设工程领域

参考文献

  1. 陈英,刘薇.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模式探析[J].吉林建筑大学学报,2016

  2. 胡晓军,黄志平.设计施工总承包(DB)与传统承包模式比较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