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相关新政策普及的调查问卷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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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相关新政策普及的调查问卷分析

李小龙 明晓浙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辽宁省 沈阳市 110003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各行各业的发展也有了改善。社会保险相关新政策的普及是社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石,是社会保险工作得以发展推进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社会保险;相关新政策普及;调查问卷分析

引言

为帮助企业渡过“疫情经营”难关,国家与地方陆续出台了多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助力企业持续经营和稳定就业。本文基于疫情期间国家推出的各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政策的主要框架下,以北京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疫情扶持政策”为主要分析对象,进行重点提示及解读。

1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

(一)可以更方便地对社会保险档案进行查询和应用。实现信息化管理后,只需要在系统中将需要查询的档案的关键字输入,就可以马上调取到相关信息,不需要再逐份查找。而且可以通过电子加密技术保护档案,避免信息外泄。(二)对于档案信息资料的管理更完善。实现信息化管理之后,可以采用新的信息采集方式和管理方式,进一步体现保险的服务作用,保证社会保险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三)可进一步提升档案信息资料应用的时效性。实现信息化管理之后,如果需要档案信息,可以利用远程服务技术进行调取,只需要很小的成本实现信息共享。社会保险档案的信息化管理相比之前的传统管理方式,有许多先进之处,这就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学习与信息管理的相关知识,尽快适应工作实际要求。

2目前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管理信息化模式不符合应用性要求。目前,有许多社会保险经办单位,已经意识到了信息技术的重要性,开始将原本的实体档案录入信息系统中,实现了数字化的处理,已经可以利用电脑进行信息查找,但对于社会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把握不准确,尽管建立了信息系统,但仅限于对于社会保险档案的收集,应用不足,无法体现档案资料的价值。(二)社会保险信息档案的安全性较低。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社会保险档案的信息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风险,除了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的信息外泄外,还有可能遭遇网络病毒、黑客入侵等问题,这都会影响到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专业性的档案信息管理人才不足。目前,我国许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都没有符合档案信息化管理要求的人员,现有档案管理人员也大多没有接受过信息管理方面的培训,专业背景不够,而各级政府对此的重视也不够,不利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推进。

3关于社保新政策普及的建议

3.1强化服务意识

社会保险工作人员需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并始终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将社会保险新政策普及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同时还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对宣传工作业绩好的给予奖励,抓业务同时抓宣传,进行系统的规划统筹,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带动整个社保工作队伍的发展壮大。

3.2创新工作方法

需要在不影响工作原则的基础上,同时满足参保人不同时期、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群体的利益需求特点,结合我国现阶段的社保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创新性的方法,参考一些先进的信息手段和管理模式,完善现有制度的问题和漏洞,进而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参考延续疫情期间的无接触式社保办公,开发研究新的技术手段加快推进线上不见面经办流程的顺畅进行,将经办流程标准化,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

3.3加大宣传力度

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通过现代互联网等新技术平台向人民群众普及社会保险相关新政策,提高普及的效率,在人们活动的地方循环播放一些社保相关新政策信息,将一些相关新政策制作成通俗易懂的短片,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加强群众的接受理解度。

3.4保、公积金减、免、缓等重点政策提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月20日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国家在疫情期间为扶持企业发展给予的具体减费(社保企业缴费)降负(企业成本负担)的具体方案,这一政策的出台,给各地方调整自身的“社会保险减、免、缓政策”指明了方向、原则和框架范围,有利于各地方即时制定、调整和完善更加合情、合理、助力企业克服困难的“疫情扶持政策”。要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通知》的有关具体贯彻实施工作答记者问中提到了以下几个重点。(1)明确了执行周期:各地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开始执行,不得延后执行,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各地确定的减免政策执行月份要连续连贯,执行期限的合计月数不得突破《通知》规定的上限。(2)明确了减免的项目和范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涉及企业员工个人缴费部分)。(3)明确了享受条件与对应减免比例及周期:自2020年2月起,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即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2020年6月);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即减征政策可以执行到2020年4月);湖北省对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即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2020年6月)。(4)明确减免期间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与待遇享受: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5)明确地方政策灵活度范围:各省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减免范围和减免时限执行,规范和加强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

3.5引进和培养符合要求的档案管理人员

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高的工作,除了要求管理人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的档案管理能力外,还需要熟悉信息应用知识,知道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流程、标准和要求。实现社会保险档案的信息化管理,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管理意识,准确把握档案管理工作的核心要求,思想和行动上都要高度重视。首先,档案管理单位的领导者要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保障,包括人力资源配置,以及相关设备的配备等。其次,在单位内部要对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对具体管理要求、内容等进行讲解,这样才能取得更多人员的配合,在实际进行管理时也会比较顺利。由于目前符合社会保险档案信息化管理要求的专业人才很少,而对于现有的档案管理人员,可通过培训的方式提高其业务能力,尤其是要加强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培训,确保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利用电脑顺利完成档案资料的录入、存档、备份。档案管理人员除了要具备专业的管理能力外,还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因为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根据管理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开发,使其发挥应有价值,因此档案管理人员要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设备,了解不同形势下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要求,不断优化个人服务意识,高质量完成档案利用、开发、公布等各项任务。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对于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整个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的出现,为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而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也对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当从人员能力提升、信息安全建设、信息管理机制构建等多方面入手,完善社会保险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为社会发展提供助力。

结语

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要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参考文献

[1]武俊萍.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社保工作[J].中外企业家,2019(8).

[2]金萍.青海省社保统计的现状及其优化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9(9).

[3]白天亮.一张社保卡能干多少事[J].时代风采,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