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条件研究——以宜昌市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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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条件研究——以宜昌市为例

詹士柱 王思宇 李双双

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湖北省宜昌市 , 443000


【摘要】

为科学研究制定适合宜昌市的立体过街设施的设置条件,本文分析对比了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对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条件的相关规定,以相关规范的分析结论作为研究蓝本,同时对宜昌市城区进行了大范围的交通量调查作为基础数据,二者相结合确定了符合宜昌市实际情况的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条件,并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应用,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对其他同等城市立体过街设施建设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立体过街设施 设置条件 交叉口 宜昌

随着宜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人口规模逐年增长,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根据相关交通量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8.7万台,是2011年的2倍,年均增速达20%,城区主要交叉口交通量剧增,给原本饱和的道路带来了巨大的通行压力,同时不断增加的行人过街流量与机动车产生了较大冲突,进一步影响了交通通行效率,市民对安全过街、便利过街提出了迫切需求。

国家和地方规范对于设置立体过街设施的条件已有明确规定,但是设置的标准较高,若参照国家规范设定的条件,宜昌市不需要再建设立体过街设施,这与现实需求产生了矛盾,在此情况下展开了对宜昌市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条件的研究。

1、相关规范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条件分析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与人行过街设施规划布局相关的规范主要有:《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浙江省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规划与设计规范》(DB33/1058-2008)、《重庆市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设计导则》等,这些规范对立体过街设施的设置条件主要考虑交通流量、事故多发点、高密度人流集散点、机动车威胁行人安全、封闭式道路、铁路等因素的影响。通过对以上几个设计规范的对比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

(1)地方规范大多参照国家规范标准制定,其核心条款均与国家规范保持一致,同时结合地方实际、兼顾自身需求,细化了部分条款的内容。

(2)相关规范中立体过街设施设置原则的描述较为笼统模糊,定性的描述均采用“宜”与“可”进行界定,根据《我国规范中的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条件分析》6)一文的研究结论,规范中“宜”与“可”的界定是不清晰的。“宜”含有“建议这样更好”的含义,而“可”含有“容许、应该和命令”的含义。规范中的“可”没有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来表达,却用了“可”这个含糊不清的词。若不读条文说明,“可”可能被理解为“无资格”,即“达不到条件,则不容许”。

(3)相关规范中,对于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条件的有关交通量的定量要求也有不合理的地方。有研究1)指出城市道路立体过街设施的设置条件不能用统一的数据衡量,必须通过计算确定。假定人行过街设施宽度为6m。人行带按0.75m考虑,则包括8条人行带,人行过街专用绿灯按30s计算,人行过街横道长度按15m考虑,信号周期为100s,按表2的基准能力计算,两个方向的合计能力为3000人/h;若过街横道为9m,行人绿灯时间增加至40s,最大能力仅达到4416人/h,依然小于5000人/h,若将人行横道加宽至7m,则可达到5000人/h。然而在现实中,以上条件难以一并满足。根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行过街设施设置分析2),不少路口在双向人行流量达到2000人/h以上时便需要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因此对于宜昌市的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条件要结合宜昌市的交通量实际才能确定。

2、宜昌市城区立体过街设施设置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资料查询与实地踏勘情况,当前宜昌市城区立体过街设施共计21处,其中人行天桥10处,人行地道11处。通过人流量调查分析,现有立体过街设施均远远达不到规范所规定的通过交叉一个路口的人流量达到5000人/小时的标准。

通过对相关规范的归纳总结,结合宜昌实际情况,初步判断影响立体过街设施设置的因素主要有:道路交通流量、交通堵点及事故多发点情况、公共交通枢纽站点情况、大型人流集散点情况、中小学布点情况等。其中,道路交通流量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

2.1交通流量

根据前文对相关规范的分析,立体过街设施的设置条件主要由交叉口及路段的车流量和人流量综合分析后确定。

过街人流量主要针对城区主要道路的交叉口、大型人流集散点、人行过街易产生交通拥堵的路段等。机动车流量调查对象主要为城区上下班高峰期交通拥堵的道路交叉口及部分路段,如城东大道与发展大道交叉口,城东大道与港窑路交叉口,夷陵大道与西陵一路交叉口等。

通过对交管部门提供的路口、路段机动车流量实时监测数据的及现场人流量调查的方式对以上交叉口和路段进行交通流量的调查,调查结果见图1和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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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宜昌城区主要交叉口和路段现状过街人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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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宜昌城区主要交叉口和路段现状车流量

通过数据的分析整理,得出交通量较大的几个交叉口机动车流量达到4000 pcu/h,且人流量达到3000 人/h,建议交叉口设置立体过街设施的条件为通过交叉口的人流量达到3000 人/h,且同时进入该交叉口的机动车交通量为4000 pcu/h。

路段上交通管制相对简单,主要考虑过街人流的安全并保证机动车通行效率,因此建议对车道数多、车速较快、通行效率要求高的城市干道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参考交叉口的交通量数据并结合宜昌实际,建议路段立体过街设施的条件为过街人流量达到2000人/h,且双向机动车流量达到3000 pcu/h。

2.2交通堵点及事故多发点

根据宜昌市交管部门提供的调查数据,引发交通拥堵的原因主要有:交叉口交通量饱和、瓶颈路段、公汽站车道变窄、行人过街等,其中因行人过街引发的交通堵点6个,占堵点总数的32%,立体过街设施主要针对这些点进行设置。

交通事故多发点建议按事故发生频率及事故原因酌情考虑是否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2.3公共交通枢纽站点

公共交通枢纽站点往往是人流、车流集中的地方,对立体过街设施有一定需求。根据宜昌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宜昌市公共交通主要有轨道交通、BRT、普通公交,轨道交通站点一般设置为立体形式,本身承担了行人过街的功能,BRT站点和普通公交枢纽站点建议结合站点实际交通流量酌情考虑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2.4大型人流集散点

城市大型人流集散地主要集中在城市商业中心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周边。城市商业中心是城市人流量最为集中的区域,过街需求也最为旺盛,立体过街设施规划布局必须考虑商业中心的影响。城市大型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有行政办公、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其中医疗卫生设施中的大型医院对人群的集聚作用最为显著,文化、体育设施仅在举办活动时会集聚较大人流量,对立体过街设施的规划布局影响不大,因此立体过街设施规划布局主要考虑大型医院的影响。

2.5中小学校布点

中小学校在上下学期间有较大的瞬时人流,对城市交通干扰较大,且学生过街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就宜昌实际情况来看,中小学校周边往往是城市交通出现拥堵瓶颈的区域,建议对主要出入口设置在城市干道上的中小学校做重点考虑。

3、宜昌市城区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条件

参照国家规范和相关城市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标准,结合宜昌城市发展实际和立体过街设施影响因素的分析,确定宜昌市城区立体过街设置标准概括为“1原则4必须5应该”,具体包括如下十条:

(1)原则上对六车道及以上道路才考虑设立立体过街设施;

(2)由于人车矛盾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五次以上交通事故、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路段必须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3)快速路行人过街必须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4)中小学出入口临城市主干路过街处必须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5)主干路沿线重要商业区、市区级医院过街处必须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6)结合城市规划布局,为保持城市景观轴线、绿道系统的连贯性有特殊要求的地段应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7)在轨道交通站点、快速公交(BRT)车站、交通枢纽站场、大型文体场馆等高密度人流集散点附近应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8)复杂交叉口及立交起坡点等交通安全隐患处应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9)通过交叉口的步行人流量达到3000per/h,且同时进入交叉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到4000pcu/h的应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10)通过路段过街人流量达到2500per/h或过街人流量达到2000per/h且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到3000pcu/h的应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4、结语

立体过街设施的建设关系到城市交通畅通和行人安全,在此领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研究,其规划布局涉及到城市规模、路网特征、交通发展理念,工程建设时序、地质条件、工程造价等多种因素影响,每个城市都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立体过街设施的建设标准,兼顾交通畅通和行人安全。


参考文献

[1].高克跃.人行立交设置条件分析[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8(08):4+31-34

[2].王建、钟月琼.贵阳市中心城区人行过街设施设置分析[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5(01):41-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