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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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探讨

杨红娟

定州市环境保护局 河北 定州 073000


摘要: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各个城市在基层建设中的投资也不断增多,尽管获得了显著成果,但是也引发了很多环境问题。为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其次分析了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工作问题的解决对策,以期为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工作提供参考,进而提高基层环保监察执法效果。

关键词:基层环保;监察执法;问题


引言:基层环保监察执法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顺利执行的基础保障,由此可见,全面开展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对于环境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现阶段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工作还存在部分问题有待解决,能否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效能高低。

1.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环保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我国现阶段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较多,但是大部分法律法规并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条款和职责,普遍较为笼统和抽象,具体表现如下。第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之间缺少有效配合及融合,部分法律法规甚至存在条款重叠交叉问题,尽管新环保法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述现象,但是并没有令此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部分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健全。第二,由于新环保法和各单行法在某些条款上的规定存在冲突,导致环境保护局在开展环保监察及执法工作的过程中缺少统一标准,加上还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均导致执法人员无法对违法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降低了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最终造成违法现象频发[1]

1.2环保监察执法力度不足

环保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间接导致了环保监察执法力度不足,这是因为环保监察执法工作的开展需要以既定法律法规为依据,具体表现如下。第一,环境保护局在开展环保监察工作的过程中,一旦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大部分情况只是给予警告,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惩戒教育,即大部分违法行为实际上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惩罚,这不仅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也会降低环保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和警示力。第二,相比较其他政府部门,环境保护局的执法权力相对较小,导致在处理违法行为时的干扰因素较多,想要真正依法查办、依法惩罚的难度较大。

1.3环境监管部门缺乏配合

环境保护不单单是环境保护局的工作任务,想要科学开展环保监察执法,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配合,但是实际情况是各个部门的配合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具体表现如下。第一,环保监察部门之间缺少统一配合和相互合作的意识,导致环境保护局与工商部门、城市管理及规划局、法院等部门之间缺少科学有效的配合及合作,致使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及环保监察执法工作得不到准确落实,整体呈现出划分较为笼统的局面,各个部门的工作能动性也没有被充分发挥出来。第二,环保监察与环保监测属于密不可分的两项工作,相关部门需要实现紧密配合,才能够共同完成环保监察执法工作,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各部门之间独立开展工作,导致监察执法效果较差。

1.4监察执法人员素质较低

监察执法人员是环保监察执法工作开展的主要力量,其专业素质会对环保监察执法效果产生直接影响,但是目前存在监察执法人员素质较低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第一,环保监察执法工作较为特殊,对监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既需要掌握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又需要掌握相关业务执行流程,基于此,部分监察执法人员的环境保护思想有待提高,执法专业程度有待完善。第二,环保监察执法工作需求会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需求而不断变化,这也要求监察执法人员需要不断学习新的工作方式和知识,但是环境保护局并没有开展对监察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

2.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工作问题的解决对策

2.1不断完善环保法律法规

为给环保监察执法工作的进行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法律依据,相关部门需要不断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具体方式如下。第一,相关部门在制定环保法律法规前,需要派遣专业人员对环境保护及环保监察执法工作进行实际调查,及时获取基层工作情况,同时悉心听取环境保护局等环保部门的意见和建议[2]。第二,每项环保法律法规都需要明确具体的环保监察对象和内容,并且准确规定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理依据和处罚决定,确保环境保护局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能够处理和惩罚违法人员。第三,我国地域较为广阔,不同地区的环境保护需求有所不同,这需要各地政府基于当地实际情况,分析现行环保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之处,同时尽快出台细节规定,以确保环保法律法规能够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求。

2.2加大环保监察执法力度

在环保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环境保护局需要进一步加大环保监察执法力度,以此来确保每项执法工作的落实到位,具体方式如下。第一,环境保护局需要科学设置执法结构,确保执法职责的统一执行,避免出现各行其是的情况;同时科学划分各项执法任务,确保每项执法工作都能够得到准确落实,避免出现工作内容重复和重叠的情况。第二,环境保护局需要制定环保监察执法流程、标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范,确保执法操作、执法范围、执法内容、执法文书记录等一系列环保监察执法工作都按照既定规范进行。第三,环境保护局需要坚持政务公开,及时公示处理标准、处理决定、处理对象,并且设置相应的举报电话和反馈渠道,以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3加强环境监管部门配合

想要确保环保监察执法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开展,仅仅依靠环境保护局是无法做到的,为此,各个环境监管部门之间需要做到有效配合,具体方式如下。第一,环境保护局需要积极开展与各个环境监管部门的沟通,共同制定工作规划,实现对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划分,确保每项环境保护任务都有既定部门完成,以此来提高环保监察执法效率和质量;必要情况下,可以与相关环境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环保监察执法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第二,环境保护局需要做好与司法部门的合作,一旦某个单位或者个人出现不认同环保监察执法结果、不履行相应责任的情况,应可以及时汇报给司法部门进行强制执行。

2.4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素质

监察执法人员想要做好环保监察执法工作,不但需要掌握足够的专业知识及环保法律法规,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和环保理念,为此,环境保护局需要不断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素质,具体方式如下。第一,环境保护局需要加大对监察执法人员的招聘力度,提高准入门槛,争取招聘综合型人才,同时加大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观念、专业能力、学历层次的考核力度。第二,环境保护局需要定期对监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其能够不断更新自己的环保监察执法知识体系,不断提高其对环保监察执法方式及环保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确保其在环保监察执法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第三,环境保护局需要定期组织监察执法人员交流会议,为监察执法人员分享工作经验、提出工作问题搭建平台,同时号召集体力量共同解决问题。

结束语:环境保护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基础要求,是国家新时期建设的必然要求,为了充分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局需要做到高质量、高效率开展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加大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先进理念及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开展保护环境工作,以实现环保目标。

参考文献:

[1]邵颖慧.论基层环保监察执法中问题及人员应具备的素质[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8,12:138.

[2]郑斌飞,江磊.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问题和效能提升策略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7,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