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路权创文明交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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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参与交通活动中按右侧通行,分道通行和交通信号通行。然而,目前在一些城市道路以及公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法规参与交通活动的情况非常突出,一些车辆遇行人正常穿越人行横道或横过马路时不减速,不让行,更与行人争那一两秒钟的时间,吓得行人胆战心惊,甚至酿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