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明代土地交易的一份契约文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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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在古代社会是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合同、文书、字据、地契、房契等,也就是二人以上的同意事项订立互相遵守的条件。买卖土地通过中介人(称地媒)说合,卖方立写“卖地文约”(称地契),中间人作保,签字画押,交买方存查,即算成交。在一般情况下,买方在付清地款后,凭卖地文约向官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既获土地所有权。民间买卖土地,双方虽经中间人协商论价,但出卖土地者因急需用钱,低价卖者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