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机械加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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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机械加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探究

曹 杰

中国北方发动机研究所 山西大同 037036


摘要:目前,在我国社会整体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工业生产整体速度和生产力得到大幅提升,其中起重机械在工业生产中发挥出的作用和对生产效率的提升是无法替代的,作为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应比普通机械要严格,但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小型机械类加工企业由于使用的大部分是3吨或5吨的小型起重设备,台数较多,作业环境在室内固定,安全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在日常安全管理中比较松懈,没有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存在一系列的典型的、共性的突出问题。本次文章的研究就是结合当前小型机械加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现状,对典型的几类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小型机械加工企业起重机械有效的安全管理策略,希望能够发挥出安全管理的作用,从而降低起重伤害事故发生的概率,促进生产过程中机械加工企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关键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和产业的发展,起重机的使用频率加快,特别是小型机械加工企业小吨位的电动葫芦起重机使用是越来越频繁,但此类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却没有得到加强,反而存在几类典型的、共性的突出问题,如起重机械的维修管理不规范、起重机械日查、周查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作业的操作人员取证上岗不如大型起重设备规范等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使起重伤害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不断加大。本次文章对当前小型机械加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几类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对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对策进行探讨,力求找到小型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提升小型起重设备的本质安全性。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的典型的、共性的突出问题

(一)起重机械维修管理不规范,存在高空落物、高处坠落、触电等方面的起重伤害安全风险

起重机械维修管理不规范是小型机械加工企业的共性问题,作业相关方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未办理登高作业审批,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坠物区域未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坠物区域下方其他生产作业未停止,有时存在交叉的可能,拉闸断电的配电箱远离维修区,且不上锁挂牌,这些起重机械维修不规范的行为,导致维修作业过程存在高空落物、高处坠落、触电等方面的起重伤害事故风险。

(二)起重机械日查、周查安全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起重机械是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明确规定对起重机在每班换班或每个工作日开始时要做日常检查、每周还应组织月查,目前,小型机械加工企业普遍没有严格执行日常、月查规定,起重机的工作现场看不到日查记录,记录有的在班组园地放置、有的在单位安全员办公室放置,日常检查记录不在作业现场,明显检查记录就是纸面上的走过场,无法起到作业前就及时发现起重机械的外观、操作装置、钢丝绳是否错位、限位器是否完好有效,这些都是有效避免起重作业过程中发生起重伤害事故的措施,如果不认真检查就不能及时发现起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作业过程就有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

(三)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本人参加的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小型机械加工企业吊索具管理不规范,缺少吨位牌是经常可以看到的现象,现场使用自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吊索具、报废吊索具与完好吊索具混放,作业完毕吊索具经常在吊钩上挂置不摘除,如果移动有发生甩摆现象,存在挂住物、人的风险,甚至检查中还见过操作工把起重机械当工装,用三角带吊着零件进行机械加工的情况,吊索具的管理及其不规范,不只是作业人员违章,车间的管理人员、安全员就没有认知到吊索具的混乱管理、不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是起重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隐患。

(四)地面操作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没有以前管理的严格

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国质检特〔2013〕680号)规定:“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管理” ,很多小型机械加工企业只使用吨位小的电动葫芦,认为不用再组织取证培训,本单位又没有能力培训起重机械的操作资质,因此,持证上岗的法定要求执行的不好,内部管理存在不足,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范围随意扩大,未经过培训的员工也习惯直接操作起重机械,为起重作业带来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

二、加强小型机械加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起重机械维修的安全管理

起重机械是特种设备,维修一般都由生产厂家等有资质的特殊企业承担,针对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普遍存在的维修管理、相关方管理不规范严格的问题,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逐台制定针对性的起重机维修安全保障方案,对维修作业及不同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明确相关方必须遵守登高作业审批要求,作业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带,坠物区域要求设置警戒线、明显警示标志,下方其他生产作业应避免与维修落物区域存在交叉的可能,配电箱维修时必须上锁挂牌,有效避免维修作业时发生高空落物、高处坠落、触电等方面起重伤害事故的风险。

(二)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效落实起重机械日查、周查的安全要求

各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起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培训作业人员知悉自查的项目及安全要求,提高起重机械基础管理的认知能力,掌握一般的安全检查常识,监督规范做好各企业内部的起重机械日常检查、周查。同时,政府监管的执法部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对起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及周查记录,推进落实国家规范标准。

(三)加强吊索具的日常管理,杜绝起重作业操作人员违章现象

小型机械加工企业必须规范管理吊索具,监督做好吊索具的定置管理、点检管理,及时发现缺少吨位牌、吊索具断丝、破损等情况,联系有资质的吊索具厂家统一规范制作特型的自制吊索具,确保拉力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制定吊索具购置安全检查验收标准、报废吊索具去功能处置的程序和监督机制,同时,应加强对起重作业人员日常培训,了解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十不吊”安全要求,知道起重作业现场特殊站位及信号要求,各企业还要加大对起重作业人员违章的处罚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车间管理人员、安全员进行追责,彻底扭转吊索具管理混乱、起重作业多发违章的现象。

(四)人力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确保起重作业人员符合持证上岗的法定要求

使用小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应履行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定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专业教师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规定的理论、实际操作的要求组织对本单位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对经考核合格的起重作业人员内部发证,规范管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比普通设备作业人员更严格的进行操作技能的专业培训,确保掌握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发生起重伤害事故的风险。

此外,从技术管理上还要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对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加装高度限位装置。

结 论:综上所述,小型机械行业在生产工作过程中起重机械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在使用的阶段所能够起到的重要作用不可被忽视。但是目前小型机械加工企业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中还存在认知上的错误,存在普遍性、典型性的管理问题,相关单位需要给予高度的重视,采取积极的改进措施,在根本上解决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以此达到有效地控制起重伤害事故风险的目的。本次文章通过以上的具体分析,提出了小型机械加工企业加强起重设备安全管理的策略,希望能够通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内容和程序等各种手段,提高起重机械使用的本质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范正富,胡建立,詹鹏.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防冲顶问题的思考与防控实践[J].设备监理,2021(02):32-34+4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 《起重吊具 分类》(GBT 35975-2018)。

[4] 《起重机械 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的通知(国质检特〔2013〕680号)。

[6]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

[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