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排污许可制度落地落实,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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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排污许可制度落地落实,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张捷 1 袁利 2

1. 宜宾市叙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644600

2.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644000

摘要:经过多年的探索与改革,我国逐步形成了以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并随着推行总量、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税、环境统计等制度逐渐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一套顶层设计完善、技术支持有力、工作机制高效的排污许可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推进排污许可制度落地落实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建立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强化社会监督等,持续推进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落地落实,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关键词:排污许可制; 改革;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1排污许可制度的发展及完善

1.1排污许可制度建立的探索

中国探索建立排污许可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1988年,印发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并下达了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通知。1989年,国家环保局又下发了《排放大气污染物许可证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分两批组织2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及部分省辖市环保局开展试点工作。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很多的经验,但也不乏教训,早期的试点工作凸显出了排污许可制定位不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企事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等一系列问题,排污许可制度亟待革新与进一步完善。

1.2固定污染源基础制度的革新

2015年是中国环保事业的一个转折年。全局性的生态文明体制大改革正在谋划中,固定污染源基础制度的革新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课题也正在积极酝酿中。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等,为排污许可制改革的初步实施奠定了基础。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开始探索改革的整体思路和方向。这个改革要以环境质量的改善为核心,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整合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环境管理平台,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1.3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

2016年11月,随着《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发布,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到2020年,要完成所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式管理。随后启动了火电、造纸两个行业作为试点行业首先开始发证。在2017年,相继发布了十余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指导性文件。2018年1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规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核发的内容、步骤、明确了环保、排污单位等的法律责任,为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4排污许可制作为固定污染源管理核心制度的建立

排污许可制改革有序推进,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确立了排污许可制度在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更加明确了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主攻方向,2021年1 月24 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颁布,这些都凸显了排污许可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大作用。随着建设全国统一信息平台的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信息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完成108个行业4个通用工序发证登记工作,制定发布70余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总量、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税、环境统计等固定污染源监管各项制度与排污许可制不断衔接融合,排污许可制度体系基本建成。

2推进排污许可制度落地落实

新的排污许可制度建立意义深远,而推进其落地落实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现实意义,最终实现改善环境质量。推进排污许可制度落地落实,一是要建立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实现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三是规范监管执法,提升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四是强化社会监督,构建新型环境治理体系。

2.1 建立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衔接环评制度,整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关于制度衔接整合。环境保护部围绕排污许可与总量、环评、环境保护税、环境统计等制度开展衔接工作。目前,改革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方法,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许可排放量就是企业的总量控制指标。结合环评制度改革要求,形成了“一个名录、一套标准、一张表单、一个平台、一套数据”的衔接管理思路。建成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为后续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与环境质量信息、生态保护红线等空间信息的数据融合打下基础,通过网上申报排污许可证、查看企业定期报告的排放情况等,与环境执法进行的衔接也已推开。

2.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环境管理精细化 

排污许可制的重大改革,将促使企业主动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重构内部环境管理体系,日常环境管理逐渐由粗放转向精细化。改革后新的排污许可制度,由现场监督检查转向企业自证守法,由末端总排口监管转向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由多角度监管转向一证式监管,提高了监管效率,推进企业由被动式接受监管转向自主开展全方位环境管理。

精细化的企业自我管理机制要求企业履行“持证排污,依证管理,自证守法,信息公开”的环保主体责任。排污许可证将成为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间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和接受环保部门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可以说,企事业单位排放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法律要求全部在排污许可证上予以明确。企业应主动建立“自我管制”,自觉遵守许可证的要求,通过自我承诺、自我监测、自我记录和报告等内部环境管理工作的落实,实现企业的“自证守法”。

2.3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让排污证制度成为一个有牙的“老虎”

排污许可证执行落到实处并不是靠发了多少证书、发完了所有行业的证书体现出来的,关键是拿到证后如何展现其效果,这个效果必须依靠监管才能显现,因此加强证后的监管至关重要,是排污许可制度落到实处的非常重要的保障。首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体系,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根据排污许可管理的类别、排污单位的信用记录等因素,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其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监控、现场监测等方式,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等进行核查,既有现场也有远程核查。再者,应加强开展排污许可执法监督宣贯,加强宣传,针对市场主体,中央强化对地方相关执法工作的指导,提升监管能力,营造全民守法、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2.4激励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参与

排污许可证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环境监管的执法依据,是排污单位环境行为的承诺书,也是公众监督和信息公开的切入点。全国统一信息平台的建立,为排污单位排放信息披露、监管信息公开等提供介质,推动排污单位定期上报执行报告,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这也为社会监督与监管执法过程整合、形成监管合力创造了条件

公众的参与、社会的监督促使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不断提高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3结语

排污许可制改革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当中,肩负着越来越重要的使命,作为一个核心制度,不仅仅是需要制度设计好,更需要落实执行好。特别是环保系统要有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坚决完成事关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改革任务是否能够如期完成,终究系于政府部门对“一证式”改革的认识程度和决心,也有赖于社会共识的建立和群策群力的推动。只有多方协力共同推进排污许可制这一制度坚实的落地落实,才能达到真正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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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邹世英,杜蕴慧,柴西龙,吴鹏,关睿.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进展及展望[J].环境影响评价,2020,42(02):1-5.

[3]宋艳艳,张维娟,高文翰.浅谈排污许可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