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多元主体共治生态环境的模式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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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多元主体共治生态环境的模式研究

苏敏 赵锐 汪群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安徽蚌埠 233000

摘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是重点关注的问题。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振兴农村的基础和保障。目前,脱贫攻坚任务已经完成,乡村振兴成为"三农"工作的重心。我国在农村生态治理工作中投入许多精力,虽有成效,但依然面临着治理力度不够、生态意识不强等诸多挑战,要实现广大农村的生态宜居,必须通过多元共治、完善制度建设等加强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让老百姓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关键字:乡村振兴 农村生态治理 多元共治

  1. 问题的提出

“三农”问题是我国民生的重点问题,要实现农村发展,必须重点解决好“三农”问题。十九大以来,我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越来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提出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其中,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组成,直接影响到乡村振兴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实现。现在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人民不仅仅只希望追求温饱的物质生活,还更加希望追求美好的生态环境。城镇的居民也愿意去一些原生态的乡镇旅游,但是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环境问题,对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很多危害。近年来我国在生态问题投入很多措施,乡村生态环境问题在现阶段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其中却依然存有较多不可忽视问题。在治理过程中存在治理表面化,多元主体参与不平衡以及生态保护意识不够等问题,需要乡镇政府以及多元主体共同加强生态环璄治理,从文化、制度以及法律层面共同构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完善和优化农村生态治理体系,深入解决各类农村生态问题,促使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优化,发挥好生态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满意度。

  1. 生态环境与乡村振兴内在联系

2.1乡村振兴要求生态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经济一直在快速发展,但是我们已经知道用环境的代价换来的经济不是持续发展。受时代发展和历史经验教训的影响,过去过度索取生态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经济不可取。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提出主客体间应该形成互益性关系,而不是主体对客体的单向索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更是提出“生态宜居”为要求发展农业现代化,不可过度消耗农村资源实现破坏性的发展,应该因地制宜发展当地特色,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乡村生态环境建设与发展。

自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后,人民不再是简单满足于简单的物质生活需求,也开始追求生活的质量,对生态环境质量日趋关注。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生态环境也出现了问题,比如,物质生活的提升带来的大量垃圾没有及时处理好,环境资源的破坏、环境污染的涌现等等,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广大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处理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保障美丽乡村的建设、为老百姓创造安全和幸福的宜居环境。

2.2良好的生态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建设宜居乡村的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相对于城市独特优势,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建设美好乡村有助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准。要建设宜居乡村,就必须恢复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宜居乡村不仅要生态环境好,还要实现产业兴旺,唯有生态和产业双管齐下,村民才能够拥有高质量的乡村生活环境。

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吸纳更多社会资源。现在很多的城镇居民愿意前往乡村旅游。乡村旅游的迅速发展可以快速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游客往往偏爱乡村独特的生态环境,所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助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加速农村生产方式的发展。

  1.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与原因分析

3.1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就调查结果来看,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集中在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三个方面。第一,就生活污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逐渐发展,农村人口的居住地点不断集中,生活垃圾种类和数量增加、生活污水的排放都对环境承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环保意识相对薄弱以及资金、技术等条件的限制,以及长时间以来农村地区处于一个监管相对宽松、污染物处理无人引导的状态,农村对生活废弃物的处理一直以来不够科学合理,河流和土壤受到污染物破坏。第二,就工业污染而言,一方面,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加剧了生态破坏。由于乡镇企业规模小、资金少、环保技术落后等特点,很少有企业有先处理再排放的意识,甚至有的企业根本没有污染处理设备。粗放式的生产模式以及地区监管不到位,导致乡镇企业对乡村地区的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城市产业升级和转移,一部分高污染高排放的工业企业由城市转移到了农村,加剧了农村的污染。第三,就农业污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化肥和农药的过度使用使得土壤酸化,破坏土壤的营养,同时化肥中存在的氮磷 物质会随着雨水的冲刷融入水体当中,破坏水体平衡。另一方面,灭虫剂、除草剂的大规模使用,在提高产量、消灭害虫、保证菜蔬品质的同时破坏了生态系统,一些鸟类因为吃了带有灭虫剂的食物,可能造成物种的突变或者数量的减少,这将会破坏农村地区的生态链,打破农村地区的生态平衡。

3.2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原因

通过一系列的走访,以及和当地居民的交谈,我们大致确定了农村生态环境产生的几个原因。首先,农村地区的污染处理基础设施较差。这一点不仅仅体现在一些特定区域的垃圾投放点设计不合理上,导致“垃圾没地放”,还体现在居民的生活垃圾运送处理不及时、随意性强上,造成“垃圾成堆”的现象。这些没有及时处理的垃圾恶臭熏天,夏天时成为了传染病的温床,还伴随垃圾爆炸的危险。其次,存在对治理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地方政府的监管不到位,部分污染的重灾区摄像头多次向上级申请无果,违规破坏环境的行愈发猖狂。而且财政投入不具有持久性,不能从长远上解决生态环境被破坏的事实。再次,农民的环保意识有待提高。地区的相对闭塞,人们普遍没有保护环境和垃圾处理的意识。导致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很难形成一个固定的垃圾回收点。最后,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大量的农药、化肥和塑料薄膜的使用也加剧了土壤的污染。

  1. 农村生态治理模式探索

想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我们需要做到“加强协同治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这一核心要点。协同治理理论作为新兴理论,符合多元发展的时代背景。协同治理本质上要求政府与社会、市场能够建立起平等、合作的关系,通过充分的对话、协商,共同治理社会公共事务,最大限度实现公共利益 。这就要求动员全体社会成员,齐心协力,共同发挥作用。在治理农村生态环境过程中,需在人力、物力、人力等资源方面确保充足,不论是环保设施坚实,抑或环境污染治理,皆需建设专项资金作为支撑。因此我们需要发挥政策的引导效应,保障资金链正常运转。协同治理在此也要讲究创新,当今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谁的眼界止步不前,那么他就必将落后于这个时代,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创新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一项品质。创新来源于需求,当人们有想改善现状的需求时,人们就会动脑研究出路。社会大众并不是相互分离的,我们要意识到个人与社会的利益是紧密挂钩的,农村的发展,并不是农民自己的事,居住在城市的人当然也有贡献自身力量的义务,只有社会大众广泛参与,我们才能征集到发展的“好点子”,使创新融入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

在此除了动员全体社会成员,最重要的还是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站在农民的立场上来看,其身心健康与居住地生态环境、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发展等有着最为直接的关联。同时,由于农民是农村治理成果的直接受益人,故而需要将其放置于农村发展、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位置之上。不论是社会企业,还是政府组织部门,还是社会大众,皆不能在这一方面当中替代农民的地位,在以往粗放式治理模式背景下,有农民自身普遍缺乏主动环保的意识,大部分农民还是缺少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当中去的意识。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政府需采取具有一定针对性的相关措施,并积极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媒介的作用,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令农民能够意识到农村生态环境与其自身利益有着直接关联。进一步引导农民改进生活与生产模式,促进绿色生态发展,并能主动减少自身环境污染的各种行为。另外,还需农民对主体作用形成明确认知,令其能够将自身优势主动发挥的同时,对相关责任进行承担,也就是说对村民和企业污染行为的约束可以采用奖惩并举的方式。一方面,制定相关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约束确定农民个人的环保义务,惩治污染行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奖励、补贴、特许经营的方式鼓励村民和企业参与到生态治理的基础建设中。在这一过程当中,政府部门需要辅助农民开展绿色农业发展的改革活动,通过发展休闲、生态农业,正确引号农民对农业垃圾与废气资源进行合理处置,并对现有污染物排放进行规范,进一步改善水资源问题。全方位促使农村生态环境恶化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 结束语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实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这一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焦点。然而,农民自身利益与农村生态环境有着最为直接的关联,也是当地政府能够发动的最广泛的力量。因此,只有充分落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才能够促使乡村振兴战略各个环节顺利推进;同时加强对污染防治的监管,促使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在根源 上得到有效防范;调动广大农民切身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加强环保宣传,切实实现经济效益发展与环境效益之间的双赢局面,最终实现多元共治、发展共享。


基金项目:本文属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多元主体共治生态环境的模式研究》(项目编号:S202010378121)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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