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与补偿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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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与补偿探究

张鑫

黑龙江省锦河农场医院

摘要:公立医院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服务收费以及政府补偿,但在政府补偿机制实施过程中,不同地区的补偿机制执行力度并不一致,因而执行效果也存在差异。医院公共卫生服务与财政补偿机制的建立目的是优化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发展产生有益驱动。为达到这一目标,文章分析了当前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与补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而后提出了可行性的服务提供与补偿策略,希望有助于公立医院长效性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与补偿机制的完善性构建。

关键词: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改革转型过程中,政府部门对公立医院提供的资金补偿力度逐步加大,因此医院资金收入中政府补偿的占比有所提升,为实现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与补偿的有效执行,有必要构建长效性、稳定性的政府补偿机制。新医改政策明确了公共卫生服务补偿的内容,除了公共卫生服务以外,业务发展以及能力建设也属于补偿内容,此政策的出台为医院公共服务改革确立了方向。为此,有必要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补偿问题的总结探寻弥补制度缺陷的有效措施。

1.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与补偿面临的问题

1.1公共卫生服务补偿金额少且发放不及时

目前,针对医院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贴标准已较以往有所提高,但仍难以弥补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缺口,在公共卫生服务现状改变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显著。同时,针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偿共有四种方式,一是差额补助,二是定额补贴,三是总额预算,四是医疗服务价格补助。然而在当前医院所应用的成本核算科学性不高的基础上,几种补助金额的计算方面均存在精准性不足的问题,并且是多数地区是采用后付制进行补偿资金的支付,常会因各种因素影响而导致补偿资金延迟发放,因而医院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偿金往往难以及时获取,医院因缺乏充足的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致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难以有序开展,可能会通过经济指标强制性下达等方式解决其资金不足的问题。

1.2公共卫生服务补偿范围不够宽泛

当前阶段,政府部门针对医院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偿范围有所局限,主要是针对应急事件、传染性疾病等突发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公众健康维护等常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补偿,此外,支边、义诊等公益性活动也在公共卫生服务补偿的范围之内。然而除此之外,医院还需承担其他多种类型的公共服务,如公立医院需要对患有疑难病症的患者进行接收,需要建立科研中心或建立教学基地,并且疑难病症研究及科研工作开展也需大量经费支持,但政府却未针对这些内容给予充足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因而会对医院的公共卫生服务发展产生一定阻碍。

1.3未明确公共卫生服务补偿的具体方式

政府部门未针对医院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方式做出明确界定,对按照项目支付、服务单元还是病种进行支付未做出详细明确,也未指定是应用预付制还是后付制进行拨款,补偿方式选择方面,也未详细说明是单一补偿还是可以混合补偿。由于补偿方式的界定不够清晰,因而会限制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发挥,也会制约公立医院的发展。若是以项目为基准进行补偿,由于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并未归类于财政预算之中,因而只能在专项卫生服务项目方面应用此种补偿方式。同时,政府以往的财政补偿应用后付制居多,因而医院开展卫生服务时,需要垫付大量资金,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可收到补偿资金,加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才及物力需求较大,若是资金延迟到位,必将会对医院、医护人员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产生限制。

1.4公共医院公益性逐步弱化

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是公立医院建立之初的目的之一,然而因政府公共服务补贴金额不足、补偿资金发放滞后,加之政策及外在环境的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公立医院逐步将工作重心转化为收益提升方面,以便通过创收保持医院的经营发展,确保医院员工薪资及福利的正常发放。许多医院还存在鼓励科室创收的现象,对各个科室下达创收指标,以科室创收情况作为员工薪资福利的发放标准,这会导致医院对盈利性强的心内科、检验科等科室给予大力扶持,却忽视了社会需求较高的非盈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致使医院的公益属性逐步丧失,导致公立医院未能履行其社会职责,未能彰显公立医院的公共卫生服务价值。

2.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与补偿机制优化路径分析

2.1提高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偿力度

近年来,政府部门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给予的补偿额度虽有一定程度提升,为民众健康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各级医院的公共卫生服务仍存在收支失衡的问题。为此,需要通过增大政府对医院的公共卫生服务补贴额度为医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政府部门应立足实际制定可行性政策制度,通过隐形补偿及可行性政策出台,抵消医院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支付的一部分成本,从而确保医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能够有序、持续地开展。

2.2扩大补偿范围、完善与规范财政补偿方案

政府部门应以医院参与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依据,合理扩大补偿范围,针对科研投入量较大或建立教育基地的医院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为其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同时,应根据各级医院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人口情况建立统一、规范且科学可行省级、市级或县级公共卫生补偿方案,在方案细化的基础上详细划分岗位职责,确保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同一区域内,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相同的不同医院所获得的财政补偿一致,给予服务人员相同的绩效补贴,从而增强公立医院、医护工作人员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自主性与积极性。

2.3制定明确的财政补偿方式

为确保公共卫生服务补贴的及时发放到位,提升政府补偿资金利用效率,政府应以预付制作为资金给付方式,采取混合补偿方式对医院给予补偿,应以上一阶段的公共卫生服务支付情况为依据,结合成本核算结果,综合分析地区经济状况,为医院提前预付相应金额的补偿金。同时,也可以医院所从事的公共卫生服务种类为依据选用差异化的补偿方法。可采取项目补偿方式对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支农、义诊或防控传染病等服务工作的医院进行补偿,可采用服务量补偿方法对常规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给予适当的补偿。

2.4严格监控服务质量、彰显医院公益属性

为保证医院公益性社会职责的正常履行,应严格监管医院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其补偿资金的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督。要严格检查医院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审查其是否虚报数据以申请高额补偿,同时还要对医院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及时发现与解决公共服务中的问题,杜绝科室下达创收任务,避免创收结果与科室成员工资挂钩,为社会需求较高但盈利性不高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供充足支持,从而增强医院的公益性,保障医院社会职责的有效履行。此外,还要完善政策、确保制度严格执行,细化制度内容,并及时收集执行反馈信息,通过补偿金的严格管理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补偿金得到高效利用。

结语:鉴于当前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存在财政补贴资金量不足、补贴范围不够宽泛、补偿方式不明确、公共医院公益性逐步弱化几方面问题,政府部门应通过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与补偿机制的完善来化解这些问题,既要提高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偿力度,还要扩大补偿范围、完善与规范财政补偿方案,且应提升财政补偿方式明确性、严格监控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彰显医院公益属性,从而推进医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高效、优质开展。


参考丈献:

[1]程燕玲,孟庆贵.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与补偿研究[J].山西财税,2017(4):26-29.

[2]赵斌.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与财政补偿机制研究——以湖南省为例[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