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07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