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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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研究

李玉燕

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滨州惠民 251700

摘要:我国城市建设加快,国家需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但征地工作中有着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如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和土地征收程序规范问题等。如何规范和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已成为城市建设过程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

引言

土地资源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所以我国为了后续发展的可持续性,因公共利益需要开展集体土地征收,虽然土地征收后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可能得到显著增长,但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可能导致被征地村集体及被征地群众的利益在征收过程受损。

1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基础概念

所谓集体土地征收主要指的是,国家有关部门为了切实增加地方公共利益,或是地方公共利益对于周围土地有所需求时,通过法律途径与流程,将原本属于集体拥有的土地资源变成国有土地资源。一般在有关部门确定土地征收计划后,需要将征收计划交由审核部门进行审核与批准,待土地征收计划得到批准便可通过公告形式通知土地所有权人,在土地征收公告的规定时间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由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意义重大,所以在征收过程中容易引发各种问题。

2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主要问题

2.1制度问题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制度可以约束职能部门的工作权限,还能避免被征地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失。但如今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中存有诸多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便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无法得到保证。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但怎样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有些地方还没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

2.2法律问题

集体土地征收本是为了增加公共利益所诞生,如今在土地征收领域中的现行法律也表明需要将公共利益列为前提,只有当公共利益对于土地有需求时,才能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但如今依然有很多地区并没有根据现行法律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只是将公共利益作为土地征收的理由,向有关部门申请更多土地资源促进地方政府自身发展。虽然在这种问题出现后,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措施展开管理,但最终基本无法起到有效效果,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将重点放在被征地农民群体上,通过被征地农民群体来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法律问题。

2.3补偿问题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补偿是为了弥补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身利益受到的损失,正常需要将土地资源、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以及房屋建筑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多方面,全部涵盖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之中,但如今有很多农村地区在开展集体土地征收时,,不同区片土地的征收价格并不相同,且补偿费用分期补偿,未一次性补偿到位,这样被征地村集体及被征地群众必然会对集体土地征收产生埋怨心理,进而导致土地征收信访事件发生。此外,如今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被征地群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情况,这种情况按照规定是不予补偿的,但被征地群众不认可,导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环节问题频出。

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解决策略

3.1制度问题解决策略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制度较为关键,如果征收全过程具备标准制度,问题出现几率就会大幅降低,促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开展更加标准,而且还能帮助职能部门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出现的制度问题,因此,可以采取以下策略保证制度标准性。

3.1.1开设监督制度

土地征收工作需要涉及到征地补偿费资金,对土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尤为重要,有关部门必须针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开设监督制度。可以组建监督小组,针对每一笔补偿金流向实时监督,一旦发现存在贪污、截留、侵占、挪用、私分、拖欠征地补偿按照费用和其他费用的问题,立即给予相关处分。也可以在农村地区开设监督渠道,如果农民群体发现或怀疑有关人员私吞补偿金,通过监督渠道与监督小组沟通,由监督小组负责调查有关人员是否存有不法行为,保证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3.1.2完善保障制度

为了避免土地征收对周围土地造成危害,有关部门可以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完善保障制度,将周围土地拥有人涵盖到补偿范围之内。由于征收土地用途并不固定,很可能产生污水或噪音,这时如果周围土地种有农作物,就会对农作物质量和产量造成干扰,因此,有关人员需要在确定补偿金时,确定土地征收是否会对周围土地造成危害,为农民群体提供全面保障,避免群众收益被土地征收所影响。

3.2法律问题解决策略

职能部门在农村地区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落实所有征收程序,但大部分农民都不具备法律常识,无法判断征收过程是否与我国法律相符,这就会增加法律问题的信访发生概率,阻碍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实际价值,因此,需加大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土地征收的程序、补偿的标准等各方面内容,并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策略展开针对性解决。

3.2.1明确公共利益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开展目的是为增加公共利益,但如果公共利益都没有明确标准,很容易导致农民群体产生误解心理。因此,农村地区在开展集体土地征收之前,最好为农民群体讲解公共利益的真实含义,使其了解公共利益与自身利益的实际关联,这样农民群体才能在土地征收工作中积极配合。而且在公共利益明确后,还能促使农民群体在土地征收中准确判断拟征收土地是否可以增加公共利益,更好地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3.2.2健全征收法律

目前,我国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现行法律,主要前提便是需要站在公共利益基础上,但这种标准过于模糊,因此,有关部门可以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其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必须明确土地用途,如果土地用途为商业发展可以适当限制;其二,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征收规模总量控制,土地资源不具备再生能力,一旦征收规模过大就无法起到增加公共利益的作用。

3.3补偿问题解决策略

相比制度与法律,农民群体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更加注重补偿情况,补偿与每一名土地使用权人的个人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能及时足额补偿到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开展会更加轻松,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的解决策略。

3.3.1拓展补偿规模

一般在农村地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时,有关部门会根据土地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其中涵盖土地资源的征收费用、征收对农民造成的实际损失,但很多农民都是靠土地生存,这样即便有关部门提供补偿费用,但依然无法保证农民未来生活足够理想。因此,有关部门需要拓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规模,适当增加福利补偿、安置补偿以及失业补偿,如果农民自身没有任何技能,除了种地以外没有任何方式可以增加收入,有关部门还需要为其安排工作,促使农民未来生活得到保障。

3.3.2确定土地补偿价格

虽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为了增加公共效益与收益,但是绝对不能牺牲土地使用权人的自身利益,所以国家需要为土地使用权人予以相应补偿。如果只是估算土地资源实际价值,可能会导致土地使用权人收到的补偿费用与土地价值不符,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在开始征收之前确定土地补偿价格。土地征收补偿费等标准通过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以此来保障农民生活质量不会因土地征收出现下降趋势。

3.3.3构建评审体系

评审体系主要作用是帮助职能部门与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设施的所有权人评审地上附着物的市场价格,如果由职能部门或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担任评审角色,可能会在评审市场价格时擅自下调或上调,因此,在构建评审体系时,最好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单独评审。虽然目前我国对于地上附着物市场价格的评审体系并没有明确法律或标准,但有很多相关法律可以用于参考和保障,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确定第三方评审机构时,由职能部门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相互协商,如果双方无法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可以交由地方部门进行确定,但无论哪方都不可以在评审中干预第三方机构,促使地上附着物市场价格的评审过程更加合理。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如今在农村地区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时,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便是制度、法律以及补偿这几方面,其中制度可以决定土地征收标准性,法律可以决定土地征收规范性,补偿可以决定土地征收合理性。因此,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所有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策略展开全面解决,这样才能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意义,满足地区发展实际需求,帮助农村拉近与城市间的发展差距,促使农村地区也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尹松.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20.

[2]李德珺.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增值利益分配制度化研究[D].黑龙江大学,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