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生态修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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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生态修复

祁军

1 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 2 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勘探研究重点实验室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目前矿山开采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更加严重,需要有效进行一定的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这样可以提升矿山周围的生态健康水平,促进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所以本文基于此,研究和分析矿山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生态修复。

关键词: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

引言:

矿产资源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矿产资源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矿产资源的利用程度和开采程度有所加强,过度的开采导致矿产资源走向枯竭,以及不合理的开采方式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和影响,通过以上分析,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环境恢复和治理措施是当今社会需要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针对当下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进行分析,并总结一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方案。

1目前我国矿山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资源的利用和开发,由于过量开采矿产资源导致矿山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使地质环境产生了变化,在矿产资源开采工作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污染和烟灰污染,这些污染对矿区的大气层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生态循环受到影响,同时矿产开发需要利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动植物生存环境遭到了破坏,导致动植物种类和数量逐渐减少,影响了生态平衡,同时大范围的矿产资源开采严重的破坏了自然景观和旅游景观,不正当的矿产资源开采导致地质结构发生变化,很容易产生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比如泥石流,山体滑坡,地表断裂等等。通过以上的分析和介绍,我们总结矿产资源目前面临的生态问题主要有环境污染,地质灾害和资源的破坏这三个方面,通过有效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可以对矿区的生态品质产生积极的影响,避免地质灾害和绿化环境遭到破坏,有效的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并且增加耕地面积,最终使当地的生态景观和旅游景观得到恢复,有利于矿产开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所以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是当地相关部门面临重要的问题。

2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保护措施

  近几十年的矿业开采虽然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对矿山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针对我国矿山环境现状,加强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通过复合治理方式、拦、排、护、整、植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加快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保护,对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2.1加强矿业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推进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为了更好的推进我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进行,首先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通过对矿山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设,促进我国矿山化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环境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监督职能、国土资源部具体环保工作的实施共同来履行我国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的工作,促进我国矿业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实施。同时加强有关法规与制度的建设,从法律立法的角度,强化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2.2加快我国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人才培养,促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必须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实施。加强科学技术在矿山环境保护中的应用,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的综合利用和尾矿、煤矸石、矿渣等开发利用的科研投入和生产开发研究工作。这样既可减少环境地质问题,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又可以避免资源浪费。另外还要通过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以及对在职人员的再培训等方式加快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人才培养,促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实施。

  2.3加快矿业“三废”回收利用技术的应用,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实施。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对于“三废”的回收、利用,对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通过采用先进的采选技术和加工技术,提高矿山资源利用率,对于加快我国矿山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2.4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防护的分析。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防护过程中要系统开展地质环境调查与研究,加强区内地质环境监测。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机制,治理区内环境。借鉴外国经验,加强国际合作,比如日本菱刈金矿矿山开发复耕绿化,保护环境的成功经验说明.高度机械化开采矿石,不仅节约人力以充分利用资源,还可以利用矿渣回填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真正实现矿区乃至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推进矿山“清洁生产”,发展绿色矿业。加强矿山开采导致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御和治理的研究。

  3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的政策创新

3.1明确矿山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

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的思路,应该转变以政府为中心的治理模式,明确以企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首先,矿山企业是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责任者。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应该成为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的主体。当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该注意“谁污染,谁治理”是一个经济原则,而不是技术原则,因为有些污染问题不是单个企业能够从技术上治理的,而是一种经济上的补偿。

3.2尽快建立矿山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保护生态环境的经济机制,在我国已经逐步得到研究和实践。应严格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矿山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再有需要制定科学的补偿标准。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是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为此,应加强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损失评估研究,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提供理论依据。

3.3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一是要科学区分新账与旧账。必须科学界定在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中,哪些是过去历史遗留的旧账,哪些是在规定制定以后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新造成的。第二,完善矿产开采许可证制度。必须在开采许可证制度中明确规定,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交纳,是取得开采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之一,从而促使矿山企业交纳足额的保证金,为将来环境治理提供必要的资金。

结论

矿山的开采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较大的保障和支持,但由于过多的矿山开采影响了生态环境的健康,因此需要进行一定的治理和修复,提升生态环境健康水平,这样可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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